房子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男方,只要男方用个人财产偿还了后续的房贷。如果是男方付首付,而贷款由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则在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予以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依法对房产作出判决。
一、婚前男方贷款买房离婚如何分配啊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的,离婚后应这样分配:如果婚后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来还贷款的,则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了首付方名字的,则房子属于首付方,但首付方应当对于共同还贷部分给予对方补偿;如果房子上登记了双方名字,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二、农村离婚房子怎么分呢
农村离婚房子的分配方式:若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所得的,则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而购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登记人、首付款)判决。
三、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的,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3.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婚后购买,该房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增资部分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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