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自愿时,可以将子女名字加入房产证,以赠与或买卖形式办理。未成年子女以赠与形式,成年子女可赠与或买卖。办理过程中需确保房贷已还清,无抵押权。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需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共同申请,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按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在父母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的,这项业务属于变更登记,对于未成年子女可以以赠与的形式,对于成年子女既可以赠与也可以以买卖的形式办理。两种形式在办理过程中的税赋、办件流程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办事指南》,但在办理该这项业务时,要确定房屋贷款已还清,因为如果房屋设定有抵押权,房屋管理部门是不会受理的。《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
法律客观:
第十条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拓展延伸
父母贷款购买的房产,如何在房产证上添加子女名字?
在父母贷款购买房产的情况下,如果希望在房产证上添加子女的名字,需要注意以下步骤。首先,确保贷款合同中明确了子女享有产权的权益。然后,与相关的房产管理部门联系,了解他们对于在房产证上添加子女名字的具体要求和程序。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供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文件。此外,还需要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最后,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等待房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手续。请注意,具体的操作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在父母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对于未成年子女,可以以赠与的形式办理,对于成年子女既可以赠与也可以以买卖的形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确保房屋贷款已还清,并遵循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办事指南。此外,需要注意按份共有人转让不动产份额的要求。具体操作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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