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28号南山区政府大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负责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划、政策和标准;
2、负责劳动力市场的监测和调查分析工作;
3、负责劳动就业援助和职业介绍服务的开展工作;
4、负责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养老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的开展工作;
7、负责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的监督和调解;
8、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9、负责社会福利和就业创业的开展工作。
综上所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深圳市政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划、政策和标准,以促进深圳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
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十九条
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种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二十二条
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缴费义务,包括由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的部分。
第二十四条
规定了社会保险的待遇支付规定,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第三十九条
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责任,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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