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