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主要包括三部分,即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上诉请求和上诉的事实及理由。上诉的事实及理由包括了案情的基本情况的阐述。当然主要是上诉的理由部分。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应该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当事人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内容。当然,上述内容只是一个基本要求,具体的如果写得更详细那肯定是更规范的了。上诉请求:主要是针对原判决的情形,提出具体的上诉请求事项,如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请求重新审理或者改判等。上诉理由:主要是对原判决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等事实进行陈述,并提供证据和事实根据加以支持,对原审裁判的错误或者不当进行反驳,以支持提出的上诉请求。
一、不服一审判决如何上诉
一、在上诉请求中要首先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二、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
(3)适用实体法不当;
(4)违反了法定程序。
二、上诉状怎么写?
(一)首部:
主要写清上诉人、被上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
(二)正文:
该内容是上诉状的重点部分,内容因案情的不同而各异,但一般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上诉请求。
明确写明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的具体内容,提出上诉解决何种问题的具体要求。
2、上诉理由。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之规定,上诉理由主要针对一审裁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一审法院在程序上的不当之处,论证上诉人上诉请求的合理性、合法性。
3、列举有关证据材料,以便二审人民法院查证核实。
(三)尾部:
依次写明上诉人民法院的全称、上诉人名称、上诉日期等,并在附项中列清上诉状副本和有关证据材料的份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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