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如因故不能办理,党组织应通过机要渠道传送和转接,或指派正式党员负责转接。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未落实工作的可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法律分析
应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即使本人因故不能办理。也应有党组织通过机要渠道传送和转接。或指派正式党员负责转接。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拓展延伸
党员关系转移办理方式及要求
党员关系转移是指党员在工作、学习、居住等因素变动时,将党组织关系从原党支部转移到新党支部的程序。根据党章和相关规定,党员关系转移通常需要本人亲自前往办理。具体办理方式包括填写党员关系转移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党组织审批等。要求党员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组织的要求操作,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办理时应注意提前与原党支部和新党支部联系,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党员关系转移是党员行使党内权利和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环节,充分理解并按规定办理,有利于保持党组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结语
党员关系转移是党员行使党内权利和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环节。根据党章和相关规定,党员应亲自前往办理,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办理时应提前与原党支部和新党支部联系,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党员关系转移有利于保持党组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即使因故不能办理,党组织也应通过机要渠道传送和转接,或指派正式党员负责转接。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的,可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关系转移是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保持党组织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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