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的办理需要本人,且必须是本人。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夫妻双方想要办理离婚证的,必须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然后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不得委托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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