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及费用项目概述: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分为一、二、三类地区,分别为5.4万元/亩、4.5万元/亩和3.7万元/亩。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障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每2至3年调整征地补偿标准,提高补偿水平,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法律分析
一、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河南省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5、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外,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类型、年产值、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障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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