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索赔方递交多余材料,这是为了保险公司全面了解索赔情况。但如果保险公司要求递交的材料过多或无关紧要,索赔方可以拒绝或要求保险公司说明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在核定保险金给付数额时,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承保有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商品或者服务无关的证明文件、不必要的身份证明、个人信息和财产证明等。
3.《合同法》第十九条,合同各方对合同的解释应当根据诚信原则,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对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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