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了生前和身后继承的方式,包括赠与过户、买卖过户和无遗嘱的法定继承。对于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血亲代位继承规定了直系晚辈的继承顺序。在遗嘱继承方面,新规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允许多种方式立遗嘱。
法律分析
1.以生前继承的方式过户给子女,分为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2.以身后继承的方式过户给子女。关于无遗嘱的法定继承,增加了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甥、侄。在实际继承时,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也不在世的话,其应该继承的份额由兄弟姐妹的子女来继承。关于遗嘱继承,新规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按最后立遗嘱时间为准,立遗嘱的方式也多样,打印、录像均可。
拓展延伸
2023年父母房产过户子女的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2023年父母房产过户子女的新政策引入了一系列变化。首先,新政策规定了过户的条件和限制。子女必须满足一定的年龄限制,且必须是父母的唯一子女或者是法定继承人。其次,过户所需的手续和文件也有所调整,包括要求提供父母的房产证明、身份证明和相关法律文件。此外,新政策还设定了过户的时间限制,要求在特定期限内完成过户手续。另外,过户所需的费用和税务方面也发生了变化,可能会有新的税费或费用减免政策出台。总体而言,新政策旨在加强对父母房产过户子女的管理和监管,确保过户过程的公正和合法性。
结语
根据新政策,2023年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条件、手续和限制都发生了变化。子女需满足年龄限制且为父母的唯一子女或法定继承人。过户所需的文件包括房产证明、身份证明和相关法律文件。过户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此外,费用和税务方面也有所调整,可能有新的税费减免政策。新政策旨在加强对过户过程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