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子女为成年人,子女拖欠信用卡其父母是不需要承担欠款责任的;但如果子女为未成年人,父母为其第二还款人,要替子女偿还信用卡。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向符合条件的同一申请人核发学生信用卡的发卡银行不得超过两家(附属卡除外)。在发放学生信用卡之前,发卡银行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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