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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哪些人不行使控诉职能?

2022-04-09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刑事诉讼法中哪些人不行使控诉职能?

法律分析:

一、在刑事自诉中,由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以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控诉。某些情况下,单位、团体也可以提起控诉,比如单位、团体做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等情形。

二、在刑事公诉中,只有公诉机关承担控诉职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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