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的量刑参考标准:
(1)对于共同犯罪中相对较小的主犯,基准刑一般可减少20%下面;
(2)对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作用较小,未实施犯罪行为的,可减少基准刑30%-50%;参与少量或部分犯罪行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40%;作用相对较大的,未实施犯罪行为的,可基准刑20%-30%;参与犯罪实施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对犯罪较轻的,基准刑可减少50%上述或免除处罚;
(3)对犯罪集团中的从犯,作用较小的,可减少基准刑10%-20%作用较大的,可减少基准刑10%下面;
(4)同一案件中有几个从犯的,可以根据其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等级,并按照本条的规定分别量刑,每次相差不超过10%
(五)共同犯罪未区分主从犯的,可以根据其作用的相对大小确定不同等级,并按照本条规定分别量刑。每次相差不超过10%
(6)教唆18岁以下人犯罪,犯罪较轻或者未造成严重损害的,可以增加基准刑10%-30%;所犯罪行较重或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40%
(7)对于胁从犯,基准刑的40可以根据犯罪的性质、被胁迫的程度和犯罪的作用来减少%-60%;作用小,有其他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其犯罪分别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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