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年假根据工作年限分为5天、10天和15天,不包括法定假日和休息日。不享有年假的人包括寒暑假超过年假天数、请事假超过20天且不扣工资、请病假超过2/3/4个月的职工,以及劳务派遣职工报酬天数超过年假天数的。未休年假应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进行补偿,但实际上很多单位未安排休年假或不支付补偿。员工累计请假时间过长也可能失去享受年假的机会。
法律分析
一、国家法定年假的时间是多久?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不享有年薪假的人有: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劳务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部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三、没休年假要怎么补偿?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对于劳动者未休的年休假会及时向劳动者进行折薪补偿,但更多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也不向劳动者支付这笔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除了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平时的休息日之外,实际上员工还应该能享受到年假的,年假也属于带薪休假。不过,很多员工当年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失去休年假的机会,比如自己累计请事假已经有20天以上,或者请病假的时间累计有两个月以上的,基本上就不再享有年假了。
结语
根据国家法定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有5天年休假,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有10天年休假,满20年的享有15天年休假。不享有年休假的情况包括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不扣工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等。单位应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年休假,补偿未休的年休假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员工应合理安排休假,确保享受带薪休假的权益。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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