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进行审查、立案,并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若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证人,出示证据,进行辩论。第二次离婚需要在开庭时清楚陈述矛盾并提供证据。
法律分析
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结语
经过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和审判。在审理过程中,法庭尽力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离婚或和好协议。如果调解不成,法庭将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将提出相关证据并陈述双方矛盾。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决离婚。在开庭时,双方应清晰表达双方矛盾,并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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