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执行人欠付的金额比较大,且经申请人申请,法院会冻结被执行人所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括能变现的高额保险。当日对于高额保险,法院一般不会主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般都是经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之后,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冻结高额保险,并将其变现,用变现的资产偿还债务。
人民法院是如何执行没收财产的?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根据
刑事诉讼
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被执行人会因没有财产可供法院执行而被拘留吗
被执行人不会因无财产供法院执行而被拘留。被执行人没有钱和其他财产,法院会执行他义务所得报酬,也就是工资,保留期生活所需。被执行人如果隐瞒财产拒不执行可能会被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国外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
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如何办理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什么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其中复杂、疑难或被执行人不在本法院辖区的案件,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执行程序中重大事项的办理,应由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并报经院长批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或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是否有不予执行事由进行审查的,应组成合议庭进行。执行机构应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音像设备和警械用具等,以保障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按规定着装。必要时应由司法警察参加。执行公务证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发。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本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