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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2023-02-16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开发商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下,如果多个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已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已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也未实际占用房屋的买受人。在确定买受人后,应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各买受人。此外,如果一房二卖,处理方法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

法律分析

在出卖人分别与多个买受人签订有效且相同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前提下,若所有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首先,已经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

其次,虽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已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

最后,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也未实际占用房屋的买受人。在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先后顺序以及是否办理网签、合同成立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各买受人。

一、一房多卖的情况下,几份买卖合同都有效吗

一房多卖的情况下,几份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的,都是有效,但合同有效并不能代表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1)其中之一的购房者已经办理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的,应支持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请求,其他购房者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予支持。

购房者已经办理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应认为出卖人已经履行了房屋的交付义务,该买受人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他购房者只能基于买卖合同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

(2)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所以,如果当事人都还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房屋也未交付,房屋所有权便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

(3)当事人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所以,如果当事人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那么房屋便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人所有。

(4)当事人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且未交房:如果当事人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而且房屋也还没有交付,那么房子便归先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人所有。

二、开发商卖二手房二买的怎么处理

一房两卖的处理方法是: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优先履行签订在先的合同。

(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经办理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结语

在房屋买卖中,如果出卖人分别与多个买受人签订有效且相同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所有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已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已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也未实际占用房屋的买受人。在确定买受人后,应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各买受人。如果一房多卖,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的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购房人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其他购房者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予支持。对于开发商卖二手房二买的情况,应优先履行签订在先的合同,已进行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三条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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