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限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的,受害方可以从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双方应该就达成一致意见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起诉讼。特别注意的是,一年的起算点应当是从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男女实际领取离婚证的次日起算。超过一年,法院不再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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