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是主审法官,主审法官不一定是审判长。诉讼审理活动中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由法官一人独立审判,因此是主审法官。审判长只存在于普通程序中,有三人或五人组成合议庭,审判长负责住持。因此,只有在有合议庭的审理中才会有审判长,而且审判长也是主审法官,二者竞合,在简易程序中不存在审判长,只有主审法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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