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购买药品属于消费行为,所以产生的税额是由消费者承担的,而药店是药品销售企业,产生的经营税款,也就是利润产生的税金由经营者承担,这属于消费行为自然要承担税额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