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探望权和支付抚养费不是对等的,女方不支付抚养费也可行使探望权,男方可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可中止探望权若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但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拒不执行相关判决或裁定的,法院可强制执行,个人和单位有协助执行责任。
法律分析
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探望权和支付抚养费并不是对等的,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也可以行使探望权,而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拓展延伸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是否会影响对方探视孩子的权利?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能会对对方探视孩子的权利产生影响。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是确保孩子正常成长和发展的重要经济支持。如果男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对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男方的支付能力、孩子的最佳利益以及对方的探视权利。尽管不支付抚养费并不能直接排除对方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法院可能会采取相应措施来保护孩子的利益,如限制或调整探视时间、制定其他合理的经济安排等。最终的结果将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院的判断。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和探望权并非对等关系。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并不会直接剥夺对方探视孩子的权利。然而,抚养费是确保孩子正常成长和发展的重要经济支持,不支付可能影响到对方的探视权利。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各方的利益,采取相应措施来保护孩子的利益,如限制或调整探视时间、制定其他合理的经济安排等。最终结果需根据具体案件和法院判断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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