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未公证,还是属于夫妻 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关延伸】 婚前财产协议 未公证有效吗? 婚前财产协议未公证也是有效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 违反法律规定 ,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 有法律效力 。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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