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能设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一、抵押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抵押权是物权。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二、房产抵押现在可以有他项权证吗
房产抵押在办理抵押登记后,就能取得他项权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三、行为人诈骗贷款主要采用什么表现形式
行为人诈骗贷款主要采用以下表现形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2、利用虚假的经济合同欺诈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利用虚假证明文件欺诈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作为担保或者重复担保超过抵押物价值,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5、以其他方式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种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有欺诈行为的;以假货币作为抵押诈骗贷款的;先借后用欺诈手段拒绝还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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