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不分割;登记在夫妻名下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是共同财产;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赠与,登记在子女和配偶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分别写名下按比例共有,双方名下未约定则共同共有。
法律分析
1. 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不予分割。
2. 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3. 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4.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6.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全款购房,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则是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写在双方名下,且没有约定份额,则是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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