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的申请者可以采取投资的形式取得投资国永久居留权或者直接取得国籍。申请人可以投资于目标国政府批准的投资基金或合适的商业项目,投资基金一般都有最短时间限制。该类申请人必须愿意将资金投资于目标移民国家,以促进目标移民国家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及丰富文化生活。而获得的回报是主申请人和全家可以获得投资国身份,从而享受等同于投资国国民的福利和保险待遇。进而子女也可享受免费或优惠教育的权利,以及全家自由进出该国的便利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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