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行使解除权期限是三个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一、解除合同有期限吗
解除合同是有期限的。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当事人不行使期限届满的,消灭权利。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行使终止权的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消灭该权利。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二、失去最终解除权的条件是什么
失去最终解除权的条件是当事人逾期不行使解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长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行使解除权,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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