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能扣多少: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100%。
2、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
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5、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
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月1000元
纳税对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哪些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综上所述,专项扣除的费用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六项(后增加一项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十二条
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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