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进行过户的费用有:
(一)购买房屋的费用:全款或首付款;
(二)税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
(三)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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