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SI-IQC-XX-01 1.0 2002-04-17 / 检验规范 文件版本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1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批准记录 拟制 审核 批准 受控文件专用章 登录印章 受控印章 报废印章 发行记录 □ 董事长 □ 董事总经理 □ 厂务经理 □ 管理者代表 □ 研发部(RD) □ 生产部(PDA) □ 生产工程部(PIE) □ 元件贴装部(SMT) □ 产品组装部(PD) □ 物料计划部(PMC) □ 仓管部(WH) □ 成品维修部(RMA) □ 品质部(QD) □ 文件控制中心(DCC) □ 进料检验部(IQC) □ 过程检验部(IPQC) □ 出货检验部(QA) □ 技术支持部(FAE) □ 验证实验室(VL) □ 运作部(OD) □ 人力资源部(HR) □ 财务部(FIN) □ 销售部(SD) □ 报关部(CUS) □ 电脑部(MIS) □ 采购部(PUR)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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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2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修改记录 次版本升数 级记录 修改时间 修改类别 修改页次 修改内容简述 修改人员 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审核 批准 1 2 3 4 5 6 7 8 9 10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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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12 FM-QM-XX-01 Ver: A0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3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一) PCB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职责 5. 允收水准(AQL) 6. 参考文件 作为IQC检验PCB物料之依据 。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之PCB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供应商负责PCB品质之管制执行及管理,IQC负责供应商之管理及进料检验。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1. IPC – A - 600E, Acceptability of Printed Circuits Boards. 2. IPC – R -700C, Rework Methods & Quality Conformance. 7. 检验标准定义: 检验项目 缺点名称 线路凸出 缺点定义 MA 检验标准 a. 线路凸出部分不得 大于成品最小间距30%。 a. 两线路间不允许有残铜。 检验方式 带刻度放大镜 备注 残铜 MA b. 残铜距线路或锡垫不得小于0.1mm。 c. 非线路区残铜不可大于2.5mm×2.5mm,且不可露铜。 带刻度放大镜 线路缺口、凹洞 断路与短路 线 线路裂痕 线路不良 MA CR MA MA MA MA CR a. 线路缺口、凹洞部分不可大于最小线宽的30%。 a. 线路或锡垫之间绝不容许有断路或短路之现象。 a. 在线路或线路终端部分的裂痕,不可超过原线宽1/3。 a. 线路因蚀铜不良而呈锯齿状部分不可超过原线宽的 1/3。 a. 线路不可弯曲或扭折。 a. 线路不可因氧化或受药水、异物污染而造成变色。 a. 线路必须附着性良好,不可翘起或脱落。 a. 补线长度不得大于5mm,宽度为原线宽的80%~100%。 带刻度放大镜 放大镜、万用表 带刻度放大镜 带刻度放大镜 放大镜 目检 目检 带刻度放大镜 目检 带刻度放大镜 放大镜 目检 目检 路 线路变形 线路变色 线路剥离 补线 MA b. 线路转弯处及BGA内部不可补线。 c. C/S面补线路不得超过2处,S/S面补线不得超过1处。 板边余量 刮伤 孔 孔塞 孔黑 MA MA MA MA a. 线路距成型板边不得少于0.5mm。 a. 刮伤长度不超过6mm,深度不超过铜铂厚度的1/3。 a. 零件孔不允许有孔塞现象。 a. 孔内不可有锡面氧化变黑之现象。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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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 PAD,RING
MA MA a. 孔壁与锡垫必须附着性良好,不可翘起,变形或脱落。 a. 锡垫之缺口、凹洞、露铜等,不得大于单一锡垫之总 面积1/4。 目检 目检、放大镜 锡垫缺口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检验方式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IQC 4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检验标准 检验项目 缺点名称 锡垫氧化 缺点定义 MA MA MA MA Minor Minor 备注 a. 锡垫不得有氧化现象。 a. 锡垫之锡面厚度力求均匀,不可有锡厚压扁之现象或 造成间距不足。 a. 锡垫不得脱落、翘起、短路。 a. 线路防焊必须完全覆盖,不可脱落、起泡、漏印,而 造成沾锡或露铜之现象。 a. 防焊漆表面颜色在视觉上不可有明显差异。 a. 防焊面不可沾附手指纹印、杂质或其他杂物而影响外 观。 a. 不伤及线路及板材(未露铜)之防焊刮伤,长度不可大 于 15mm,且C/S面不可超过2条,S/S面不可超过1 条。 a. 补漆同一面总面积不可大于30mm2,C/S面不可超过3 处;S/S面不可超过2处且每处面积不可大于20mm2 。 b. 补漆应力求平整,全面色泽一致,表面不得有杂质或 涂料不均等现象。 a. 防焊漆面不可内含气泡而有剥离之现象。 a. 金手指、SMT PAD&光学定位点不可有防焊漆。 a. 以3M scotch NO.600 0.5\"宽度胶带密贴于防焊面,密贴 PAD,RING 锡垫压扁 锡垫 线路防焊脱落、起泡、漏印。 防焊色差 防焊异物 防焊刮伤 防 焊 防焊补漆 MA 目检 MA 目检 防焊气泡 防焊漆残留 MA MA 目检 目检 防焊剥离 MA 长度约25mm,经过30秒,以90度方向垂直拉起,不可有 脱落或翘起之现象。 目检 BGA防焊 BGA区域 导通孔塞孔 BGA BGA区域 导孔沾锡 BGA区域线 路沾锡、露铜 BGA区域补线 BGA PAD 外 观 内层黑(棕)化 MA MA MA MA MA MA MA a. 在BGA部分,不得有油墨覆盖锡垫之现象,线路防焊 必需完全覆盖。 a. BGA区域要求100%塞孔作业。 a. BGA区域导通孔不得沾锡。 a. BGA区域线路不得沾锡、露铜。 a. BGA区域不得有补线。 a. BGA PAD不得脱落、缺口、露铜、沾附防焊油墨及异物。 a. 内层采用黑化处理,黑化不足或黑化不均,不可超过 单面总面积0.5%(棕化亦同)。 放大镜 放大镜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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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泡&分层 MA a.空泡和分层完全不允许。 目检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检验方式 目检及带刻度放大镜 IQC 5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检验项目 缺点名称 板角撞伤 外 观 章记 MA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检验标准 缺点定义 MA 备注 a. 因制作不良或外力撞击而造成板边(角)损坏时,则 依成型线往内推不得大于0.5mm或板角以45度最大 值1.3mm为允收上限。 a. 焊锡面上应有制造厂之UL号码、生产日期、Vendor Mark;生产日期YY(年)、WW(周)采用蚀刻方 式标示。 a. 四层板及金手指的板子,量板子最厚的部分(铜箔 尺寸 外 观 板弯&板翘 板面污染 基板变色 文字清晰度 丝 印 重影或漏印 印错 文字脱落 文字覆盖 锡垫 Model No. 焊锡性 焊锡性 MA MA MA Minor MA MA MA MA MA MA MA 及镀金处)厚度为1.60mm±0.15mm,板长和宽分别 参考不同Model的SPEC。 a. 板弯,板翘与板扭之允收百分比最大值为0.5%。 a. 板面不得有外来杂质,指印,残留助焊剂,标签, 胶带或其他污染物。 a.基板不得有焦状变色。 a. 所有文字、符号均需清晰且能辨认,文字上线条之中 断程度以可辨认该文字为主。 a.文字,符号不可有重影或漏印。 a.极性符号、零件符号及图案等不可印错。 a.文字不可有溶化或脱落之现象。 a.文字油墨不可覆盖锡垫(无论面积大小)。 a. MODEL NO不可印错或漏印。 a. 镀层不可有翘起或脱落现象且焊锡性应良好。用供 应商提供的试锡板分别过回流炉和波峰焊,上锡不良 的点不可大于单面锡垫点数的0.3%。 G/F刮伤 金 手 指 G/F污染 金 手 指 G/F凹陷 G/F露铜 MA MA MA G/F镀层剥离 MA G/F变色 MA MA a.金手指不可有见内层之刮伤。 a.金手指表面层不得有氧化变色现象。 a. 以3M scotch NO.600 0.5\"宽度胶带密贴于G/F镀层上, 密贴长度约25mm,经过30秒,以90度方向垂直拉起, 不可有脱落或翘起之现象。 a. 金手指不可沾锡、沾漆、沾胶或为其他污染物。 a. 金手指凹陷、凹洞见底材或铜面刮伤,不得在金手 指中间3/5的关键位置,唯测试探针之针点可允收, 凹陷长度不可超过0.3mmMAX。 a.金手指上不可有铜色露出。 目检 卡尺 塞规 平板玻璃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异丙醇 目检 目检 目检 放大镜 目检 放大镜 目检 目检 放大镜 放大镜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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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6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8. 板弯、板翘与板扭之测量方法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8.1. 板弯:将PCB凸面朝上,放置于平板玻璃上,用塞规测量其凸起的高度。(如图一) 8.2. 板翘与板扭:将PCB翘曲面朝上,放置于平板玻璃上,用塞规测量其翘起的高度。 (如图二)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SI-IQC-XX-01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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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7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二)IC类检验规范(包括BGA)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作为IQC人员检验IC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IC(包括BGA)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无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 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b. 包装必须采用防静电包装,否则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目检 点数 数量检验 MA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 Marking错或模糊不清难以辨认不可接受; b. 来料品名错,或不同规格的混装,均不可接受; c. 本体变形,或有肉眼可见的龟裂等不可接受; 外观检验 MA d. 元件封装材料表面因封装过程中留下的沙孔,其面积不超 过0.5mm,且未露出基质, 可接受;否则不可接受; e. Pin氧化生锈,或上锡不良,均不可接受; f. 元件脚弯曲,偏位, 缺损或少脚,均不可接受; 2检验时,必须佩10倍以上 带静电带。 的放大镜 目检或 备注:凡用于真空完全密闭方式包装的IC,由于管理与防护的特殊要求不能现场打开封装的,IQC仅进行包装检验,并加盖免检印章;该IC在SMT上拉前IQC须进行拆封检验。拆封后首先确认包装袋内的湿度显示卡20%RH对应的位置有没有变成粉红色,若已变为粉红色则使用前必须按供应商的要求进行烘烤。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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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8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三) 贴片元件检验规范(电容,电阻,电感…)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允收水准(AQL) 便于IQC人员检验贴片元件类物料。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贴片元件(电容,电阻,电感…)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LCR数字电桥操作指引》 《数字万用表操作指引》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 否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b. 包装必须采用防静电包装,否则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数量检验 MA 目检 点数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受。 a. Marking错或模糊不清难以辨认不可接受; b. 来料品名错,或不同规格的混装,均不可接受; c. 本体变形,或有肉眼可见的龟裂等不可接受; d. 元件封装材料表面因封装过程中留下的沙孔,其面积不超过20.5mm,且未露出基质, 可接受;否则不可接受; e. Pin氧化生锈,或上锡不良,均不可接受; 目检 10倍以上的放大镜 外观检验 MA 检验时,必须佩带静电带。 电性检验 MA 元件实际测量值超出偏差范围内. LCR测试仪 数字万用表 检验时,必须佩带静电带。 二极管类型 检 测 方 法 选择数字万用表的二极管档,正向测量,LED需发出与要求相符的颜色的光,而反向测量不发光;否则该二极 LED 管不合格。 注:有标记的一端为负极。 其它二极管 选择数字万用表的二极管档,正向测量,读数需小于1,而反向测量读数需无穷大;否则该二极管不合格。 注:有颜色标记的一端为负极。 抽样计划说明:对于CHIP二极管,执行抽样计划时来料数量以盘为单位,样本数也以盘为单位;从抽检的每 备注 盘中取3~5pcs元件进行检测;AQL不变。检验方法见"LCR数字电桥测试仪操作指引" 和" 数字万用表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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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9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四) 插件用电解电容.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作为IQC人员检验插件用电解电容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插件用电解电容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5. 参考文件 《LCR数字电桥操作指引》、 《数字电容表操作指引》。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 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 极性等标记符号印刷不清,难以辨认不可接受; b. 电解电容之热缩套管破损、脱落,不可接受; c. 本体变形,破损等不可接受; d.Pin生锈氧化,均不可接受。 a.Pin上锡不良,或完全不上锡不可接受。(将PIN沾上现使 用之合格的松香水,再插入小锡炉5秒钟左右后拿起观看PIN是否100%良好上锡;如果不是则拒收)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数量检验 MA 目检 点数 外观检验 MA 目检 可焊性检验 MA 实际操作 每LOT取5~10PCS在 小锡炉上验 证上锡性 若用于新的Model,需在PCB上对应的位置进行试插 尺寸规格检验 MA a. 外形尺寸不符合规格要求不可接受。 卡尺 电性检验 MA a. 电容值超出规格要求则不可接受。 用数字电容表或LCR数字电桥测试仪量测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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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10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五) 晶体类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作为IQC人员检验晶体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用晶体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数字频率计操作指引》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都 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数量检验 MA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 字体模糊不清,难以辨认不可接受; 目检 点数 外观检验 MA b. 有不同规格的晶体混装在一起,不可接受; c. 元件变形,或受损露出本体等不可接受; d. Pin生锈氧化、上锡不良,或断Pin,均不可接受。 a. 晶体不能起振不可接受; b. 测量值超出晶体的频率范围则不可接受。 目检 每LOT取5~10PCS在小锡炉上验证上锡性 测试工位 和数字频率计 电性检验 MA 电性检测方法 晶体 32.768KHz 16.934MHz 25.000MHz 检 测 方 法 在好的样板的相应位置插上待测晶体, 再接通电源开机; 在正常开机后,用调试好的数字频率计测量晶体,看 测量的频率是否在规格范围内,若不能开机或测量值不在规格范围内,则该晶体不合格。 在好的样板的相应位置插上待测晶体、CPU、内存条等,再接通电源开机,看能否正常开机显示;在正常开机 24.576MHz 显示后,用调试好的数字频率计测量晶体,看测量的频率是否在规格范围内,若不能开机显示或测量值不在规 格范围内,则该晶体不合格。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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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11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六) 三极管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作为IQC人员检验三极管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三极管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无 缺陷属性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 检验方式 备注 包装检验 MA 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b. 包装必须采用防静电包装,否则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目检 数量检验 MA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目检 点数 a. Marking错或模糊不清难以辨认不可接受; b. 来料品名错,或不同规格的混装,均不可接受; 外观检验 MA c. 本体变形,或有肉眼可见的龟裂等不可接受; d. 元件封装材料表面因封装过程中留下的沙孔,其面积不超 过0.5mm,且未露出基质, 可接受;否则不可接受; e. Pin氧化生锈,或上锡不良,均不可接受。 电性检验 无 2目检 10倍以上的放大镜 检验时,必须佩带静电带。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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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12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七) CPU Scoket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作为IQC人员检验CPU Socket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类型CPU Scoket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无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 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 Marking错; b. 塑料与针脚不能紧固连接; c. 塑料体破损,体脏,变形,明显色差,划伤,缩水; d. 过锡炉后塑料体外观变色,变形,脱皮; e. 针脚拧结,弯曲,偏位, 缺损,断针或缺少; f. 针脚高低不平、歪针、针氧化、生锈; g. 内部端子变形,不贴壁,氧化; h. 拉杆松紧不适,或产生较大的磨擦声 a.PIN上锡不良,或完全不上锡,均不可接受;(将零件脚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数量检验 目检 点数 MA 外观检验 MA 目检 放大镜 焊锡性检验 MA 插入现使用之合格松香水内,全部浸润,再插入小锡炉5秒 钟左右后拿起观看PIN是否100%良好上锡;如果不是则拒 收) a. 针脚不能与标准PCB顺利安装; 实际操作 每LOT取5~10PCS在小锡炉上验证上锡性 将拉杆扳至卡 位处稍用力继 续下压,检查 上盖是否松脱, 若过松易脱落 不可接受. 针脚露出机板长度的标准为0.5mm~2.0mm范围内。 安装检验 MA b. 上盖过松不可接受; c. 针脚露出机板长度小于0.5mm或大于2.0mm;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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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13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八) 排针&插槽(座)类检验规范
1. 目的 作为IQC人员检验排针&插槽(座)类物料之依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排针&插槽(座)之检验。 。 3. 抽样计划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4. 允收水准(AQL)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5. 参考文件 无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缺陷属性 MA MA 缺陷描述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 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受。 a. Marking错或模糊不能辩认; b. 塑料与针脚不能紧固连接; c. 塑料体破损,体脏,变形,明显色差,划伤,缩水; d. 过锡炉后塑料体外观变色,变形,脱皮; e. 针脚拧结,弯曲,偏位, 缺损,断针或缺少; f. 针脚高低不平、歪针、针氧化、生锈; g. 针脚端部成蘑菇状影响安装. a.PIN上锡不良,或完全不上锡,均不可接受;(将零件脚插入 现使用之合格松香水内,全部浸润,再插入小锡炉5秒钟 左右后拿起观看PIN是否100%良好上锡;如果不是则拒收) a. 针脚不能与标准PCB顺利安装; b. 针脚露出机板长度小于0.5mm或大于2.0mm; 检验方式 目检 目检 点数 备注 数量检验 外观检验 MA 目检 焊锡性检验 MA 实际操作 每LOT取5~10PCS在小锡炉上验证上锡性 针脚露出机板长度的标准为0.5mm~2.0mm范围内。 安装检验 MA 卡尺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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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14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九) 电池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作为IQC人员检验电池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用电池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数字万用表操作指引》。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 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 表面要光滑,若有明显划痕不可接受; b. 电池表面腐蚀、生锈等,不可接受; c. 电池极性标记要清晰,否则不可接受; d. 来料品名错或混装不同规格的电池均不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数量检验 目检 点数 MA 外观检验 MA 目检 卡尺 用数字万用表量测 尺寸规格检验 MA a.池外径:D=2.0cm,若不符不可接受。 a.字万用表指向直流电压档20V,两表笔分别接在电池两端(即 正负极),电压的读数需在3.1V以上。若电池电压小于3.10V 则不可接受。 检验时不能短路电池两端 电性检验 MA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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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15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十) CABLE类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作为C人员检验CABLE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CABLE类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无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 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b. 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受。 a. 五金件变形、划伤、生锈、起泡、发黄或其它电镀不良; b.塑料体变形、划伤、毛边、破(断)裂、异色等不良; c.排线破损、断裂、变形、异色、露铜丝、切口不齐等均不 可接受; d.排线与支架等组装不牢,易松脱; e.标识CABLE接插方向的颜色不能明确分辩; c. 排线接头的颜色不符合规格要求; g.排线表面的丝印错. 检验方式 目检 目检 点数 备注 数量检验 MA 1.目检 2.按前后左右上下各轻摇3次排线接头处,看有无松脱现象 参考Mechanical Drawing of Cable 外观检验 MA 尺寸检验 MA a.长度不符合规格要求不可接受. a. 排线的接线方式错不可接受; 卷尺 尺寸参考Mechanical Drawing of Cable 每批取10pcs送QA,请QA的同事帮助测试 电性测试检验 MA b. 排线接触不良或不能运行不可接受; c. IDE排线的传输速率不符合要求不可接受. a.与公端对插,插拔力不符合规格要求的不可接受.( 拉力测 拉力测试检验 MA 试: 用标准Box Header与排线对插好,用拉力计测出其 CABLE完全被拉出后的最大拔出力。) 实际操作 1. 要求如下(低于20PIN 的不作要求): 80PIN: 4.0~7.0Kgf ; 40PIN:3.5~6.0kgf : 34PIN:3.0~5.0kgf ;26PIN:2.0~4.0kgf ;20PIN:1.4~3.4kg 备注 2.接插CABLE要轻插,不可插坏主板之插座; 3.测拉力时,必需沿水平方向拔出,如果拉拔力均不符合要求,须重测三次;如有一次符合,则此CABLE拉拔 力合格;如三次均不符合要求,需转换另一BOX HEADER (可连续转换三次新的BOX HEADER),以同样的 方式测试。更换三次后仍不符合,则拒收退货。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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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16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十一) 散热片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作为IQC人员检验散热片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散热片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无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 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数量检验 MA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 将散热片的正面朝向检验员,若可见表面的镀漆脱落且露 出内部基材,则不可接受; b. 若正表面有“TOMATO”LOGO印刷要求的,则字体断层、 模糊,或字体上有直径大于0.2mm的漏漆等,不可接受; c. 散热片的四个侧面若有碰撞掉漆,其直径大于1.0mm则不可 接受;对于两个剪切侧面的电镀痕,若未延伸至正面则可接受; d. 表面、边沿或凹槽内残留任何脏污、铁屑及毛边等,均不 可接受; e. 对于正表面上未露出基材的划痕,可将散热片置于检验者 的正前方约一臂远,与视线分别成90度和45度,若两个角 度均可见则不可接受; f. 散热片正表面在拉铝过程中留下的针孔,若其直径大于 0.5mm则不可接受; g. 散热片被切割不整齐不可接受; h. 散热片背面的双面胶须平整地贴在其内部,若胶纸皱在一 起或伸出散热片均不可接受。 目检 点数 外观检验 MA 目检 样品比对 尺寸检验 MA a. 用直尺或卷尺测量实际尺寸与规格尺寸是否相符,不符不可 接受。 a. 按BOM要求,将散热片贴到对应的主板上的芯片上,若散 直尺或卷尺 试贴检验 MA 热片的尺寸小于芯片或散热片过大而碰撞到芯片周围的元 件均不接受。 试贴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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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17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十二) 海棉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作为IQC人员检验海绵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海棉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表面阻抗测试仪操作指引》。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都 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数量检验 MA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 表面无明显色差,或空洞,虚边,划伤,破裂等,否则不可 接受; b. 表面无明显污迹等,否则不可接受; c. 表面无永久性折皱,否则不可接受。 a. 用直尺或卷尺测量实际尺寸与规格尺寸是否相符,不符不可接 受。 a. 表面阻抗要求达到108Ω~1011Ω,否则不可接受。 a. 将对应MODEL装配后的主板与海棉配叠好,若海棉明显小 于机板或海棉尺寸过大均不接受; 目检 点数 外观检验 MA 目检 尺寸检验 表面阻抗检测 试装检验 CR MA MA 直尺或卷尺 表面阻抗表 试装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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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18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十三) 静电袋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作为IQC人员检验静电袋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静电袋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表面阻抗测试仪操作指引》。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都 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数量检验 MA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 表面光滑,无明显折皱、破损、裂纹等,否则不可接受; b. 表面无明显污迹、水迹等,否则不可接受; c. 两侧边的压合须牢固,若压合不牢,开裂等不可接受。 a. 用直尺或卷尺测量实际尺寸与规格尺寸是否相符,不符不可接 受。 a. 表面阻抗要求达到108Ω~1011Ω,否则不可接受。 a. 将对应MODEL装配后的主板与海棉小心翼翼地装入静电袋,注意不要刮伤袋口,若不能顺利装入袋内或袋的尺寸太大均不接受; 目检 点数 外观检验 MA 目检 尺寸检验 表面阻抗检测 试装检验 CR MA 直尺或卷尺 表面阻抗表 所测尺寸为内部尺寸 MA 实际操作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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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19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十四) 说明书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作为IQC人员检验说明书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说明书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无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 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数量检验 MA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 少页,空白页(指漏印了内容),内容缺少等均不可接受; b. 若说明书中间夹有空白页,即使没有漏印内容,也不可接受; c. 关键内容错误,或张冠李戴制作了不属于本说明书的内容, 致使产品使用会出错误; d. 内容明显制作错误,虽不会导致产品使用出现错误,也不可 接受; e. 内容模糊,不能理解其意思,不论是否会导致产品使用出现 目检 点数 对于新MODEL 目检 样品比对 的说明书,若没有样品核对,首先取样送VL,请VL的同事帮忙检查。 MA 错误,均不可接受; f. 大面积污迹,如墨印,发黄等,严重影响阅读,不可接受; g. 掉页,指内容完全,但某一页或多页掉落,未装订等,不可 接受; h. 页面破损,导致影响阅读或外观,均不可接受; i. 封面明显印刷不良或印错,包括:明显色差,多墨;字体不 易辩认,或易于混淆等,字体印错;明显污迹,明显折皱, 刮伤,压痕等表面严重不良。 a.多页,指某页或多页重复出现,不可接受; 外观检验 MA b.书内有污迹,虽不影响阅读,但明显影响外观,不可接受; c.连页,页未裁开,或页内有多余的纸屑等均不可接受; c. 说明书的边沿裁剪不齐,不可接受。 目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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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20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十五) CD 碟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作为IQC人员检验CD碟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之CD 碟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无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 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光碟表面刮伤严重,不能读出其内容;或读碟时不能正常 起动;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数量检验 目检 点数 MA 目检 对于新版的CD 外观检验 MA b. 内容制作错误,或内容遗漏,或张冠李戴制作了不属于该光 碟的内 容,致使产品无法使用; c.光碟表面有刮花、脏污等现象,不可接受; d.光碟表面印刷内容不符合要求,不可接受; e.光碟袋脏污、破损等不可接受。 driver, 取样送用CD ROM VL,请VL同事读碟 帮助安装检验.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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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21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十六) 彩盒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作为IQC人员检验彩盒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彩盒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无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 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数量检验 MA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 正面印刷良好,无明显色差,否则不可接受; b. 印刷要求正确,若字体图案等错印、印反、漏印及重影等, 不可接受; c. 字体缺损及字体模糊等能容易辨别,且不易混淆则可接受; 若字体难以辨识则不可接受; 目检 点数 外观检验 MA d. 表面多余的墨迹,若其直径大于1.0mm2或单个面上多于3 个点,则不可接受; e. 表面上残留任何脏污等污迹,均不可接受; f. 表面有明显压伤,划伤,破裂,永久性折皱等,均不可接受; g. 彩盒潮湿,分层,脱皮等均不可接受; h. 彩盒外表面漏涂胶不可接受。 a. 用直尺或卷尺测量实际尺寸与规格尺寸是否相符,不符不可 接受。 a. 将对应MODEL装配后的主板与海棉配叠好装入静电袋, 再将该静电袋与需要包装的附件一起装入彩盒内,若装不 下或彩盒尺寸过大均不接受; 目检 样品比对 尺寸检验 MA 直尺或卷尺 试装检验 MA 试装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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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22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十七) 卡通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作为IQC人员检验卡通类物料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卡通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无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 都正确,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 备注 数量检验 MA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 受。 a. 正面印刷良好,无明显色差,否则不可接受; b. 印刷要求正确,若字体图案等错印、印反、漏印及重影等, 不可接受; c. 字体缺损及字体模糊等能容易辨别,且不易混淆则可接受; 若字体难以辨识则不可接受; d. 表面多余的墨迹,若其直径大于3.0mm2或单个面上多于5 目检 点数 外观检验 MA 个点,则不可接受; e. 表面上残留任何脏污等污迹,均不可接受; f. 表面有明显压伤,划伤,破裂,永久性折皱等,均不可接受; g. 卡通潮湿,分层,脱皮等均不可接受; h. 卡通折叠成形困难不可接受; i. 卡通的所有边沿须裁剪整齐,若边沿参差不齐或残留有毛 边等不可接受。 a. 用直尺或卷尺测量实际尺寸与规格尺寸是否相符,不符不可 接受。 a. 按BOM要求,将对应的装有主板与附件的彩盒装入卡通 内,若装不下或卡通尺寸过大均不接受。 目检 样品比对 若卡通没有丝 印要求则不考 虑丝印质量 尺寸检验 MA 直尺或卷尺 试装检验 MA 试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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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23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十八) 整机机箱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作为IQC人员检验生产整机用机箱之依据 。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整机用机箱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无 6. 检验标准定义 定义名词 6.1.1.1 照明(灯光): 目检检测应在工厂正常照明下进行,即100±20呎远的白色荧光(冷光) 照明。 6.1 检验方式 6.1.1.2 位置: a. 将待检测零组件置于检测者面前45至60cm(约一手臂长); b. 检测者应以正视即垂直于表面和45°两方向进行零组件目检检测。 6.2.1 I级面: I级面应定义为操作人员随时可以看得见的区域,是外观要求最严格之处。 如:整机的顶面及正前面; 6.2.2 II级面: II级面定义为操作人员偶尔可见的区域,其外观要求次于I级面的要求。 如:整机的背面及侧面; 6.2.3 III级面: III级面定义为操作人员极少看见的区域,其外观要求次于II级面的要求。 如:整机的底面; 6.2.4 IV级面: IV级面定义为操作人员看不见的区域,其外观要求最低。 如:整机的内部。 6.2.5 I,II,III等级面示意图: 6.2 机箱表面等级面之定义 定义内容 备注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SI-IQC-XX-01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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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24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7. 机箱外观判断标准: 等级面 检验项目 电镀表面 烤漆附着力 缺陷属性 / MA 此等级面不适用。 a. 起泡不接受; 缺陷描述 检验方式 / 目检 目检 色度仪 b. 烤漆附着不良以致裸露出金属为不可接受; a. 烤漆面之颜色和花纹应一致,不同面可容许稍有差异,但同一面上 不得有任何颜色差异, 颜色不均匀或不符合规定之色度为不可接受; a. 在单个面内存在划伤或刮花的痕迹而且划伤或刮花导致裸露出金属 为不可接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只有一个未露出金属的划伤或刮花并且保证未改 变表面颜色及直径小于2.0mm者可以接受, 超出定义的缺陷现象均 不可接受; c. 任何目检可见的破坏花纹的刮花或划伤等均不可接受; a. 脏污改变了表面颜色或污迹点直径大于0.6mm为不可以接受;(如果 直径小于0.25mm的污迹视为看不见,可以接受) b. 任意二个脏污点间的最小距离小于50mm者不可接受;但如果是在 搬运过程中造成的并可以吹掉的灰尘等则可以接受; a. 直径大于1.0mm之杂质不可接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有4个以上或任两个距离小于50mm之杂质; a. 直径大于2.0mm之凹痕或压痕不予接受; b. 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一个凹痕或压痕。 a. 在剪切边或冲压孔的边缘不可存在任何毛边或毛刺,如果存在,为 不可接受。 a. 字体和标记的颜色必须符合要求, 否则不可接受; b. 字体和标记上有直径大于0.3mm的针孔、漏漆、脏污等不可接受; 颜色均一性 MA 划伤或刮花 MA 目检 量度 烤漆面 脏污 A. I级面 杂质 MA MA 目检 量度 目检 量度 目检 量度 目检 凹痕或压痕 MA 边沿毛刺 MA 字体和标记印刷 MA c. 每个字体或标记上不得有超过一个直径小于0.3mm的针孔、漏漆、 脏污等缺点; d. 字体或标记印错、漏印、歪斜等不可接受; a. 面板丝印清晰,无污迹 b. FDD,CDROM无明显单边或内陷(内陷≤0.5mm) c. 前置AUDIO,USB到位,为明显偏差 d. 装饰片安装到位,无松动,歪斜,损坏。 不适用。 a. 起泡不接受; b. 附着不良以致裸露出金属者不接受; a. 烤漆面之颜色和花纹应一致,不同面可容许稍有差异,但同一面上 不得有任何颜色差异; 目检 整体美观 MA 目检 量度 电镀表面 B. II 级面 烤漆面 烤漆附着力 / MA 目检 颜色均一性 MA 目检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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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25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等级面 检验项目 缺陷属性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缺陷描述 a. 划伤或刮花以致裸露出金属者不接受; 检验方式 烤漆面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超过二个未露出金属的划伤或刮花并且保证未改 划伤或刮花 MA 变表面颜色及直径小于3.0mm者可以接受; c. 若二个点之最小距离小于50mm者不可接受; d.任何目检可见的破坏花纹的刮花(波纹或裂纹)等均不可接受; a. 脏污改变了表面颜色或污迹点直径大于0.6mm为不可以接受;(如果直 脏污 MA 径小于0.25mm的污迹视为看不见,可以接受) b. 任意二个脏污点间的最小距离小于50mm者不可接受;但如果是在搬运 过程中造成的并可以吹掉的灰尘等则可以接受; a. 直径大于1.0mm之杂质不接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有4个以上或任两个距离小于50mm之杂质; a. 直径大于3.0mm之凹痕或压痕不予接受; b. 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一个凹痕或压痕; 在剪切边或冲压孔的边缘不可存在任何毛边或毛刺,否则不可接受。 a. 字体和标记的颜色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不可接受; b. 字体和标记上有直径大于0.3mm的针孔、漏漆、脏污等不可接受; 目检 量度 目检 量度 漆面 B. II级面 杂质 凹痕或压痕 边沿毛刺 MA 目检 量度 目检 量度 目检 MA MA 字体和标记印刷 MA c. 每个字体或标记上不得有超过一个直径小于0.3mm的针孔、漏漆、脏 污等缺点; d. 字体或标记印错、漏印、歪斜等不可接受; a. 面板丝印清晰,无污迹 b. COM,LAN无明显单边或内陷(内陷≤0.5mm) c. 后置USB到位,无明显偏差 d. 装饰片安装到位,无松动,歪斜,损坏。 目检 量度 整体美观 MA 目检 量度 电镀表面 烤漆附着力 颜色均一性 C. III级面 烤漆面 / MA MA 不适用。 a.起泡不接受; b.附着不良以致裸露出金属者不接受; a. 烤漆面之颜色和花纹应基本一致,不可有明显之差异; a. 划伤或刮花以致裸露出金属者不接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超过四个未露出金属的划伤或刮花并且保证未改变 表面颜色及直径小于3.0mm者,或长×宽小于10mm×0.5mm者可以接 受; c. 若两个点之最小距离小于50mm者不可接受; d.任何目检可见的破坏花纹的刮花(波纹或裂纹)等均不可接受; 目检 目检 划伤或刮花 MA 目检 量度 脏污 MA a. 直径大于1.0mm者不予接受; 目检 量度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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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26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等级面 检验项目 杂质 C. III级面 烤漆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直径大于1.5mm之杂质不接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有6个以上或任两个距离小于50mm之杂质; a.直径大于10mm之凹痕或压痕不予接受; b.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3个凹痕或压痕; 在剪切边或冲压孔的边缘不可存在任何毛边或毛刺,否则不可接受。 不适用。 不适用 a. 颜色均一性(指电镀后之产品):轻微晕状条纹包括白色氧化所造成的 脱色斑点均可接受; a. 划伤如果超过50mm长、1.0mm宽则不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 量度 目检 量度 目检 凹痕或压痕 边沿毛刺 MA MA / / Min 字体和标记印刷 烤漆面 颜色均一性 目检 D. IV级面 电镀表面 划伤或刮花 Min b. 刮花直径大于25mm者不接受;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6个划伤 或 4个刮花; 正常之冲压痕迹可接受; 水渍:水渍大于1/4总面积者不予接受; a. 直径大于20mm之凹痕或压痕不予接受;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3 个凹痕或压痕; 在剪切边或冲压孔的边缘不可存在任何毛边或毛刺,否则不可接受。 不适用。 目检 量度 目检 目检/量度 目检 量度 目检 冲压痕 水渍 凹痕或压痕 边沿毛刺 Min Min Min MA / 字体和标记印刷 8. 机箱组装外观判断标准: 检验项目 机箱间的连接 缺陷属性 MA MA MA MA MA 缺陷描述 机箱不同面之间的连接间隙不可超过1.0mm,否则不可接受; 机箱不同面之间的重叠部分,其间隙不可超过0.3mm,否则不可接受。 螺丝必须紧贴在机箱面上,若没有紧贴或凹陷入机箱面,均不可接受; 机箱上的螺丝缺少、滑丝或螺丝头部损坏,均不可接受; 面板上的按键,,指示灯,接口漏装、缺少等不可接受; 机箱上的所有接口,如电源接口,USB接口等必须安装牢固,松动或位置歪斜等均不可接受. 面板上的各种按键在按压时必须正常,否则为不可接受. 面板上控制开关键最好能居中置于面板上的位置处,但不可完全偏向一侧而导致按压时与机箱相互磨擦; 标签不可明显翘起; 标签上不可模不清,难以辨认的字样或表识 剪裁不平或撕裂等不可接受 标签上应无污垢,油迹等任何表面污染物;但如果在搬运过程中造成并可吹掉的灰尘等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量度 目检/量度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备注 螺丝及其它配合件 MA MA MA MA 机箱有标签检验 MA MA MA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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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27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十九) 交换机外观检验规范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抽样计划 4. 允收水准(AQL) 5. 参考文件 作为IQC/IPQC/QA检验人员检验网络交换机整机产品用其它类似产品的依据。 适合于本公司所生产之网络交换机整机产品及其它类似的产品。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 0.4; 次要缺点(MI): 1.5. 无 6. 检验标准定义: 定义名词 6.1.1.1 照明(灯光): 目检检测应在工厂正常照明下进行,即100±20呎远的白色荧光(冷光) 照明。 6.1 检验方式 6.1.1.2 位置: a. 将待检测零组件置于检测者面前45至60cm(约一手臂长); b. 检测者应以正视即垂直于表面和45°两方向进行零组件目检检测。 6.2.1 I级面: I级面应定义为操作人员随时可以看得见的区域,是外观要求最严格之处。 如: 网络交换机的顶面及正前面; 6.2.2 II级面: II级面定义为操作人员偶尔可见的区域,其外观要求次于I级面的要求。 如: 网络交换机的背面及侧面; 6.2.3 III级面:III级面定义为操作人员极少看见的区域,其外观要求次于II级面的要求。 如: 网络交换机的底面; 6.2.4 IV级面:IV级面定义为操作人员看不见的区域,其外观要求最低。 如:网络交换机的内部。 6.2.5 I,II,III等级面示意图: 定义内容 备注 2 表面等级面 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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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28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7. 机箱外观判断标准: 等级面 检验项目 电镀表面 烤漆附着力 颜色均一性 缺陷属性 / a. 此等级面不适用。 a. 起泡不接受; 缺陷描述 检验方式 / MA MA b. 烤漆附着不良以致裸露出金属为不可接受; a. 烤漆面之颜色和花纹应一致,不同面可容许稍有差异,但同一面上 不得有任何颜色差异, 颜色不均匀或不符合规定之色度为不可接受; a. 在单个面内存在划伤或刮花的痕迹而且划伤或刮花导致裸露出金属 为不可接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只有一个未露出金属的划伤或刮花并且保证未改 变表面颜色及直径小于2.0mm者可以接受, 超出定义的缺陷现象均 不可接受; c. 任何目检可见的破坏花纹的刮花或划伤等均不可接受; a. 脏污改变了表面颜色或污迹点直径大于0.6mm为不可以接受;(如果 目检 目检 色度仪 划伤或刮花 MA 目检 量度 烤漆面 脏污 A. I级面 MA 直径小于0.25mm的污迹视为看不见,可以接受) b. 任意二个脏污点间的最小距离小于50mm者不可接受;但如果是在 搬运过程中造成的并可以吹掉的灰尘等则可以接受; a. 直径大于1.0mm之杂质不可接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有4个以上或任两个距离小于50mm之杂质; a. 直径大于2.0mm之凹痕或压痕不予接受; b. 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一个凹痕或压痕。 a. 在剪切边或冲压孔的边缘不可存在任何毛边或毛刺,如果存在,为 不可接受。 a. 字体和标记的颜色必须符合要求, 否则不可接受; b. 字体和标记上有直径大于0.3mm的针孔、漏漆、脏污 等不可接受; c. 每个字体或标记上不得有超过一个直径小于0.3mm的 针孔、漏漆、脏污等缺点; d. 字体或标记印错、漏印、歪斜等不可接受; 目检 量度 杂质 凹痕或压痕 边沿毛刺 MA 目检 量度 目检 量度 目检 MA MA 字体和标记印刷 MA 目检 量度 B. II 级面 电镀表面 烤漆附着力 颜色均一性 / MA MA 不适用。 a. 起泡不接受; b. 附着不良以致裸露出金属者不接受; a. 烤漆面之颜色和花纹应一致,不同面可容许稍有差异,但同一面上 不得有任何颜色差异; 目检 烤漆面 目检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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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29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等级面 检验项目 缺陷属性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缺陷描述 a. 划伤或刮花以致裸露出金属者不接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超过二个未露出金属的划伤或刮花并且保证未 检验方式 划伤或刮花 MA 改变表面颜色及直径小于3.0mm者可以接受; c. 若二个点之最小距离小于50mm者不可接受; d. 任何目检可见的破坏花纹的刮花(波纹或裂纹)等均不可接受; a. 脏污改变了表面颜色或污迹点直径大于0.6mm为不可以接受;(如果 目检 量度 烤漆面 B. II 级面 脏污 MA 直径小于0.25mm的污迹视为看不见,可以接受) b. 任意二个脏污点间的最小距离小于50mm者不可接受;但如果是在 搬运过程中造成的并可以吹掉的灰尘等则可以接受; a. 直径大于1.0mm之杂质不接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有4个以上或任两个距离小于50mm之杂质; a. 直径大于3.0mm之凹痕或压痕不予接受; b. 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一个凹痕或压痕; 在剪切边或冲压孔的边缘不可存在任何毛边或毛刺,否则不可接受。 a. 字体和标记的颜色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不可接受; b. 字体和标记上有直径大于0.3mm的针孔、漏漆、脏污等不可接受; 目检 量度 杂质 凹痕或压痕 边沿毛刺 MA 目检 量度 目检 量度 目检 MA MA 字体和标记印刷 MA c. 每个字体或标记上不得有超过一个直径小于0.3mm的针孔、漏漆、脏 污等缺点; d. 字体或标记印错、漏印、歪斜等不可接受; 目检 量度 电镀表面 烤漆附着力 颜色均一性 / MA MA 不适用。 a.起泡不接受; b.附着不良以致裸露出金属者不接受; a. 烤漆面之颜色和花纹应基本一致,不可有明显之差异; a. 划伤或刮花以致裸露出金属者不接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超过四个未露出金属的划伤或刮花并且保证未改 变表面颜色及直径小于3.0mm者,或长×宽小于10mm×0.5mm者可 以接受; c. 若两个点之最小距离小于50mm者不可接受; d.任何目检可见的破坏花纹的刮花(波纹或裂纹)等均不可接受; 目检 目检 C. III级面 烤漆面 划伤或刮花 MA 目检 量度 脏污 MA a. 直径大于1.0mm者不予接受; a. 直径大于1.5mm之杂质不接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有6个以上或任两个距离小于50mm之杂质; a.直径大于10mm之凹痕或压痕不予接受; b.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3个凹痕或压痕; 目检 量度 目检 量度 目检 量度 杂质 MA 凹痕或压痕 MA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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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30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等级面 检验项目 边沿毛刺 字体和 标记印刷 烤漆面 颜色均一性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缺陷属性 MA / / 缺陷描述 在剪切边或冲压孔的边缘不可存在任何毛边或毛刺,否则不可接受。 不适用。 不适用 a. 颜色均一性(指电镀后之产品):轻微晕状条纹包括白色氧化所造成的 脱色斑点均可接受; a. 划伤如果超过50mm长、1.0mm宽则不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 C. III级面 Min 目检 D. IV级面 划伤或刮花 电镀表面 Min b. 刮花直径大于25mm者不接受;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6个划 伤或4个刮花; 目检 量度 冲压痕 水渍 凹痕或压痕 边沿毛刺 Min Min Min MA / 正常之冲压痕迹可接受; 水渍:水渍大于1/4总面积者不予接受; 直径大于20mm之凹痕或压痕不予接受;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3个 凹痕或压痕; 在剪切边或冲压孔的边缘不可存在任何毛边或毛刺,否则不可接受。 不适用。 目检 目检 量度 目检 量度 目检 字体和标记印刷 8. 面板组装外观判断标准: 检验项目 不同面板之间的连接 缺陷属性 MA MA 缺陷描述 交换机不同面之间的连接间隙不可超过1.0mm,否则不可接受; 交换机不同面之间的重叠部分,其间隙不可超过0.3mm,否则不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量度 目检/量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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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31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 (二十) 塑胶机壳检验规范
1:目的 2:适用范围 3:抽样计划 4:允收水准 作为IQC人员进行塑胶件外观检验之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塑胶件来料之检验。 依MIL-STD-105E,LEVEL II正常单次抽样计划;具体抽样方式请参考《抽样计划》。 严重缺点(CR): 0; 主要缺点(MA):0.4; 次要缺点(MI):1.5。 5. 检验标准定义: 定义名词 5.1.1 照明(灯光): 目检检测应在工厂正常照明下进行,即100±20呎远的白色荧光(冷光) 照明。且四周不能 5.1 检验方式 反光。 5.1.2 位置: a. 人眼与被测塑胶面的距离为30cm。 b. 检测者应以正视即垂直于表面和45°两方向进行零组件目检检测。 5.2.1 I级面: I级面应定义为操作人员随时可以看得见的区域,是外观要求最严格之处。 如:机壳的顶面及正前面; 5.2.2 II级面: II级面定义为操作人员偶尔可见的区域,其外观要求次于I级面的要求。 如:机壳的背面及侧面; 5.2.3 III级面: III级面定义为操作人员极少看见的区域,其外观要求次于II级面的要求。 如:机壳的底面; 5.2.4 IV级面: IV级面定义为操作人员看不见的区域,其外观要求最低。 如:机壳的内表面。 5.2 表面等级面之定义 5.2.5 I,II,III等级面示意图: 定义内容 备注 注:塑胶件内表面为IV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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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定义内容 缺陷分为以下几种: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32 of 35 备注 IQC物料检验规范 定义名词 5.3 缺陷之定义 5.3.1 致命(CR):一种可能对产品性能或使用安全构成影响的缺点。 5.3.2 严重(MA):一种会导致坏机或降低产品预期功能的缺点。 5.3.3 轻微(MI):缺陷已超过标准要求范围,但不影响产品的可用性的一种缺点。 5.4.1 披锋:在前后模分裂面及顶针处多出的飞边。 5.4.2 缩水:由于物料结构厚度有差异,冷却不一致而造成成型后收缩处对先收缩处产生拉应力,进而形成的凹穴。 5.4.3 拖花:前模型腔有损造成前模退后时拖伤物件。 5.4.4 烘印:因塑胶件结构存在厚度差异,在胶件骨位的表面形成模印痕。 5.4.5 夹水纹:因塑胶结构存在孔位,造成塑胶流经型芯时形成两股液体,两股液体相交形成夹水纹。 5.4.6 变形:因保压不够或顶针分配不合理,造成塑胶件出模时翘曲或冷却时自然收缩引起形状发 生变化。 5.4.7 走胶不齐:因调机参数不正常而导致塑胶料不能充分填满型腔,胶件不完整的现象。 5.4.8 拖模(拖白):前模纹不好或出模斜度设计不当在塑胶件周边形成平行模运动的残痕。 5.4.9 刮伤(披伤):加工披锋或水口不当残留的加工痕迹。 5.4 不良项定义 6. 塑胶机壳检验规范: 等级面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 / 数量检验 MA 缺陷属性 MA 任何有误,均不可接受。 缺陷描述 a. 根据来料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或LABEL上的P/N及实物是否都正确, a. 实际包装数量与Label上的数量是否相同,若不同不可接受; b. 实际来料数量与送检单上的数量是否吻合,若不吻合不可接受。 a. 塑胶件外表面不得有灰尘、指印、污垢、润滑油、机油或其它污染 物;且其包装袋内不允许残留有废料屑或其它污染物。强调:外表 面不得有任何粘性污染物! a. 塑胶件本体出现不饱模(射料不足)为不可接受。 b. 起泡及料花不可接受。 a. 尖锐水口威胁人身安全不可接受; b. 凹或凸影响外观和装配不可接受; c. 水口处需剪切齐整,不得留有孔洞,不可粗糙不齐。 a. 在同一面上顶白多于2个且它们之间的距离小于100mm,面积 S>0.5mm 为不可接受。 a. 塑胶件表面之颜色和花纹应一致,不同面可容许稍有差异,但同一 面上不得有任何颜色差异, 颜色不均匀或不符合规定之色度为不可 接受。 a. 在单个面内存在划伤或刮花的痕迹数量超过1个而且划伤或刮花长 2检验方式 目检 目检 点数 清洁度 MA 目检 料 MA 目检 水口 A. I级面 顶白 CR 目检 MA 目检 量度 目检 样板对照 颜色均一性 MA 划伤或刮花 MA 度L>10mm、宽度W>0.2mm、深度H>0.1mm为不可接受; b. 任何目检可见的破坏花纹的刮花或划伤等均不可接受。 目检 量度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SI-IQC-XX-01 制定部门 IQC IQC物料检验规范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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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2002-04-17 / 制定人员 页 次 33 of 35 检验方式 等级面 检验项目 缺陷属性 缺陷描述 a. 嵌入塑胶中的杂质、污物改变了表面颜色或污迹点直径大于0.6mm 为不可以接受;(如果直径小于0.25mm的污迹视为看不见,可以接 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有4个以上或任两个距离小于50mm之杂质。 杂质 MA 目检 量度 凹痕或压痕 MA a. 直径大于2.0mm之凹痕或压痕不予接受; b. 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一个凹痕或压痕。 a. 在单个面上缩水多于2个、直径D>3mm、深度H>0.2mm为不可接 受。 a. 在剪切边或冲压孔的边缘存在任何毛边或毛刺,为不可接受。 a. 字体和标记的颜色必须符合要求, 否则不可接受; b. 字体和标记上有直径大于0.3mm的针孔、漏漆、脏污等不可接受; c. 每个字体或标记上不得有超过一个直径小于0.3mm的针孔、漏漆、 脏污等缺点; d. 文字、标记均需清晰且能辨认,不可有重影、漏印、印错、印反、 歪斜或溶化脱落之现象。 a. 面板丝印清晰,无污迹 b. 装饰片安装到位,无松动,歪斜,损坏。 a. 塑胶件外表面不得有灰尘、指印、污垢、润滑油、机油或其它污染 物。强调:外表面不得有任何粘性污染物! a.塑胶件本体出现不饱模(射料不足)为不可接受。 b.起泡及料花不可接受。 a.尖锐水口威胁人身安全不可接受; b.凹或凸影响外观和装配不可接受; c.水口处需剪切齐整,不得留有孔洞,不可粗糙不齐。 a. 在同一面上顶白多于3个且它们之间的距离小于100mm,面积2S>0.5mm 为不可接受。 a. 塑胶件表面之颜色和花纹应一致,不同面可容许稍有差异,但同一 面上不得有任何颜色差异, 颜色不均匀或不符合规定之色度为不可 接受; a. 在单个面内存在划伤或刮花的痕迹数量超过2个其间距小于50mm 且划伤或刮花长度L>10mm、宽度W>0.2mm、深度H>0.1mm为不 可接受; b.任何目检可见的破坏花纹的刮花或划伤等均不可接受。 a. 嵌入塑胶中的杂质、污物改变了表面颜色或污迹点直径大于0.6mm 为不可以接受;(如果直径小于0.25mm的污迹视为看不见,可以接 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有4个以上或任两个距离小于50mm之杂质。 目检 量度 目检量度 目检 缩水 A. I级面 边沿毛刺 MA MA 丝印 MA 目检 整体美观 MA 目检 清洁度 MA 目检 料 MA 目检 水口 CR 目检 顶白 B.II级面 MA 目检 量度 颜色均一性 MA 目检 划伤或刮花 MA 目检 量度 杂质 MA 目检 量度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34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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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面 检验项目 凹痕或压痕 缺陷属性 MA 缺陷描述 a. 直径大于2.0mm之凹痕或压痕不予接受; b. 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一个凹痕或压痕。 a. 在单个面上缩水多于2个、直径D>3mm、深度H>0.2mm为不可接 受。 a. 在剪切边或冲压孔的边缘不可存在任何毛边或毛刺,如果存在,为 不可接受。 a. 字体和标记的颜色必须符合要求, 否则不可接受; b. 字体和标记上有直径大于0.3mm的针孔、漏漆、脏污等不可接受; c. 每个字体或标记上不得有超过一个直径小于0.3mm的针孔、漏漆、 脏污等缺点; d. 文字、标记均需清晰且能辨认,不可有重影、漏印、印错、印反、 歪斜或溶化脱落之现象。 a. 塑胶件外表面有得有灰尘、指印、污垢、润滑油、机油或其它污染 物;强调:外表面不得有任何粘性污染物! a.塑胶件本体出现不饱模(射料不足)为不可接受。 b.起泡及料花不可接受。 a.尖锐水口威胁人身安全不可接受; b.凹或凸影响外观和装配不可接受; c.水口处需剪切齐整,不得留有孔洞,不可粗糙不齐。 a. 在同一面上顶白多于4个且它们之间的距离小于100mm,面积 S>0.5mm 为不可接受。 a. 塑胶件表面之颜色和花纹应一致,不同面可容许稍有差异,但同一 面上不得有任何颜色差异, 颜色不均匀或不符合规定之色度为不可 接受; a. 在单个面内存在划伤或刮花的痕迹数量超过3个其间距小于50mm 2检验方式 目检 量度 目检量度 缩水 MA 边沿毛刺 B.II级面 MA 目检 丝印 MA 目检 清洁度 MA 目检 料 MA 目检 水口 CR 目检 顶白 MA 目检 量度 颜色均一性 C.III级面 划伤或刮花 MA 目检 MA 而且划伤或刮花长度L>20mm、宽度W>0.2mm、深度H>0.1mm为 不可接受; a.嵌入塑胶中的杂质、污物改变了表面颜色或污迹点直径大于0.6mm 为不可以接受;(如果直径小于0.25mm的污迹视为看不见,可以接 受) b. 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有4个以上或任两个距离小于50mm之杂质。 a. 直径大于2.0mm之凹痕或压痕不予接受; b. 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一个凹痕或压痕。 a. 在单个面上缩水多于3个、直径D>5mm、深度H>0.2mm为不可接 受。 a. 在剪切边或冲压孔的边缘存在任何毛边或毛刺,为不可接受。 目检 量度 杂质 MA 目检 量度 凹痕或压痕 MA 目检 量度 目检量度 目检 缩水 边沿毛刺 MA MA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1.0 2002-04-17 /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SI-IQC-XX-01 制定部门 制定人员 页 次 IQC 35 of 35 IQC物料检验规范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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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面 检验项目 缺陷属性 缺陷描述 a. 字体和标记的颜色必须符合要求, 否则不可接受; b. 字体和标记上有直径大于0.3mm的针孔、漏漆、脏污等不可接受; c. 每个字体或标记上不得有超过一个直径小于0.3mm的针孔、漏漆、 脏污等缺点; d. 文字、标记均需清晰且能辨认,不可有重影、漏印、印错、印反、 歪斜或溶化脱落之现象。 检验方式 C.III级面 丝印 MA 目检 清洁度 MA a.油渍和指印不可接受。 a. 塑胶件本体出现不饱模(射料不足)为不可接受。 目检 料 MA b. 起泡及料花长度长度L>50mm ,宽度W>1mm,面积S>0.5mm为不可 接受。 a.尖锐水口威胁人身安全不可接受; 2目检 水口 MA b.凹或凸影响装配不可接受。 c.水口处需剪切齐整,不得留有孔洞,不可粗糙不齐。 目检 颜色均一性 D.IV级面 划伤或刮花 MA MA a.内表面颜色须大体一致。 a.在单个面内存在划伤或刮花的痕迹数量超过4个而且划伤或刮花长度 L>50mm、宽度W>1mm、深度H>0.2mm为不可接受。 a.直径大于2.0mm之杂质不可接受; b.在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有6个以上或任两个距离小于50mm之杂质; a. 直径大于10mm之凹痕或压痕不予接受; b. 单个面的范围内不得超过2个凹痕或压痕。 a. 在单个面上缩水多于4个、直径D>10mm、深度H>0.2mm为不可接 受。 a. 正常之冲压痕迹可接受。在剪切边或冲压孔的边缘存在的毛边或毛 刺,高度超过0.5mm则不可接受。 不适应。 目检 目检 量度 目检 量度 目检 量度 目检量度 杂质、脏污 MA 凹痕或压痕 MA 缩水 MA 冲压痕 丝印 MA MA 目检 / 7. 塑胶机壳组装外观判断标准: 检验项目 机壳间的连接 缺陷属性 MA MA MA 缺陷描述 机壳不同面之间的连接间隙不可超过0.2mm,否则不可接受; 机壳不同面之间的重叠部分,其间隙不可超过0.3mm,否则不可接受。 螺丝必须紧贴在机壳面上,若没有紧贴或凹陷入机壳面,均不可接受; 机壳上的螺丝缺少、滑丝或螺丝头部损坏,均不可接受; 面板上的按键,,指示灯,接口漏装、缺少等不可接受; 面板上的各种按键在按压时必须正常,否则为不可接受. 检验方式 目检/量度 目检/量度 目检 目检 目检 目检 备注 螺丝及其它配合件 MA MA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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