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校园火灾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
初级中学校园火灾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区教育局以及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应急安全工作的精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在校师生有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学校防范火灾事故制度及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校园内以及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校园火灾事故。
2、组织机构
2.1成立学校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z(校长)
常务副组长:z
成 员:z(消防负责人)
2.2根据校园火灾事故处置环节要求成立4个基本应急小组。
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z
职责: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z
职责:组织对受伤人员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综合信息小组
负责人:z
职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按规定拟稿向上报告并对新闻报送提供真实材料。
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z
职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2.3现场根据实际需要,启动相关应急小组。
3、预测预警与事故防范制度
3.1校园火灾防范及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实行常务副组长负责制,常务副组长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2学校保卫干部(陈了)为消防工作负责人,每个组室都设有一名安全员,负责本组室消防安全宣传与监督。各实验室实验员和专用室保管员依据岗位职责,负责本室的消防工作。
3.3学校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的正常完好,平时维护好消防设备。十·一五·一等重大节日,重点检查消防设备,在消防设备使用期限到临之前,及时更换消防器械。
3.4由学校消防负责人负责,德育处协助,定期在师生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每年举行一次消防疏散演习。
3.5学校应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街道应急指挥中心、街道教育办公室、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基层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的全天候畅通。
4、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4.1出现或接报火警(含火灾苗子),决定是否拨打119、上报教育局及疏散学生,权限依次属于组长、常务副组长及校方负责人。
4.2对于初起火灾,由各组室消防安全员和实验室、专用室保管员用学校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如果不行,则设法隔离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并通知电工切断电源,拔打119,紧急脱身避险,等待专业消防人员来灭火。
4.3消防车到来后,由消防负责人(陈了)负责引导消防人员到起火点,并积极协助。
4.4若需要疏散师生,则由常务副组长(廖波)、安保小组等德育处成员引导师生离开室内,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协助做好疏散工作,并把住各进出口,不让任何人进入。疏散点为操场和校外。班主任要尽力做好学生人数统计工作,各组室负责人要做好教职工人数统计工作。
4.5出现伤员后,医疗救护组(卫生老师)进行急救或联系120并护送伤员去医院。
4.6常务副组长负责与家长或家属的联系及各方面的善后工作处理事宜,如果为群体事故,校务办公室等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5、信息报告
5.1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专兼职信息监测员(应急专干),综合信息组(应急办)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警务信息。
5.2发生事故后,常务副组长应及时向组长(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5.3对构成突发事件的,应按《学校校园突发事件综合预案》,向区、街道教育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5.4信息报送要求属一般事件,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报告;属于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6、附件
6.1《有关应急单位联系表》
主要单位、街道应急指挥中心、街道教育办公室、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
6.2《本学校应急机构职责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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