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 本规那么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及其安全爱护装置。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 制造许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产品型式试验; (二)制造单位许可。
不同特种设备制造的许可方式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名目»〔附件1,以下简称«名目»〕。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的统一治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本规那么分工负责治理相关制造许可工作。
第四条 执行本规那么规定的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和确定,并予以公布。 制造条件评审或型式试验,必须按照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制造条件评审细那么或相应特种设备的型式试验规程执行。
第二章 制造许可的单位条件
第五条 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与申请项目范畴相适应,具体要求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差不多条件»〔附件2,以下简称«差不多条件»〕。 第六条 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型式试验的,必须经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当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所执行的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后,应按照修订后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内容较多,变化较大的,经专家论证确有必要时,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有权要求重新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第七条 须有申请许可制造设备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须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合格。
第八条 须有一批能够保证进行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及技术工人。应任命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制造和检验中的技术审核工作。技术负责人应把握与取证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
或机械类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各类人员数量等具体要求见«差不多条件»。
第九条 须有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并应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厂房、实验和办公条件。具体要求见«差不多条件»。
第十条 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形和申请取证产品的技术治理要求,建立质量治理体系,制定相关的治理制度,编制质量手册、质量治理体系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质量治理体系文件。具体要求见«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那么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附件3,以下简称«评审记录»〕。
第三章 制造许可的程序
第十一条 制造许可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
(一)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制造许可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完成规定程序中的备案后,申请单位即可正式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
(二)制造许可方式为制造单位许可的,制造许可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制造条件评审、审查发证、公告。制造单位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后,即可正式制造、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 第十二条 申请
申请单位经自评认为具备本规那么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应持以下申请材料,报送«名目»中规定的受理制造许可申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申请单位向受理机构提出制造许可申请前,应将申请材料提交本单位所在地上述受理机构的下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申请材料,
符合规定的,由该机构签署意见后,上报受理机构。确认申请材料的安全监察机构不得组织对申请单位的初审。
进口特种设备的申请单位为制造工厂或符合«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代理商。 第十三条 受理
受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分别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凡属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1.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单位; 2.申请材料不属实同时不能达到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单位; 3.提出本次申请前,两年内曾显现第二十八条中除第六款之外任意一种情形的单位;
4.处于对办理«制造许可证»有不利阻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正在同意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单位;
5.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评审工作的机构。
(二)凡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单位,作出受理申请的决定,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申请的意见,并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 型式试验
申请单位可约请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被约请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及时向申请单位提供型式试验规程,通报进行型式试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应当满足的条件。一样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获得型式试验合格报告的申请单位,即可汇总«申请书»和型式试验报告报送给受理机构。
首次申请制造许可时,如型式试验的整机性能试验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后进行,申请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设备安装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方可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在使用现场安装1台型式试验所需样品。型式试验合格并在该单位取得制造许可后,该特种设备方可进行使用登记,并投入使用。
安装2台以上〔含2台〕样品,应当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十五条 制造条件评审
(一)申请单位取得型式试验合格报告后,可持以下材料,约请符合第四条规定的评审机构进行制造条件评审: 1.签署了受理申请意见的«申请书»; 2.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3.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评审机构应向申请单位及时提供«评审记录»和评审指南。申请单位可在自我评定合格后,与评审机构协商确定现场评审时刻,并必须将现场评审时刻通报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能够指派1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到场,现场监督评审工作质量。
(二)现场评审由评审机构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组由2名以上〔包括2名〕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的评审人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一样为3~5人。
(三)评审工作包括对制造差不多条件和质量治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评审组应当按照«评审记录»的评审项目逐项进行评审,分别给出单项评审结果并填写«评审记录»。评审组现场评审终止时,应当出具填写了评审组评定意见的«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报告»〔附件4,以下简称«评审报告»〕初稿,向申请单位通报并请申请单位在场人员签字。
(四)评审机构依照评审组的«评审记录»和评定意见,经其负责人批准后,给出«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差不多具备条件和不具备条件三种: 1.具备条件
«评审记录»适用项目全部符合的,评为具备条件; 2.差不多具备条件
«评审记录»适用项目中重要项目全部符合、非重要项目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但认为最长6个月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的,可评为差不多具备条件; 3.不具备条件
达不到差不多具备条件要求的,应评为不具备条件。
(五)对评为差不多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在6个月内,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提交原评审机构组织复评。复评时适用项目全部符合的,应评为具备条件;否那么,应评为不具备条件。 (六)对经评审或复评提出不具备条件评审结论的,评审机构应当在完成现场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受理机构。
(七)评审机构应在完成现场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汇总«申请书»、型式试验合格报告、«评审记录»与签署了评审结论的«评审报告»,以及整改后复审时的«评审记录»与签署了评审结论的«评审报告〔»假如经复审时〕,报送给受理机构。 第十六条 备案或审查发证
受理机构接到产品质量或制造条件的鉴定评审材料后,应依照本规那么规定进行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备案或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颁发«制造许可证»的决定。审查合格的,应办理产品型式试验备案或核发«制造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评审机构或型式试验机构工作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由于上述两机构缘故导致提供材料不全的,责成相应评审机构或型式试验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整合程序或补齐材料后重新审查。显现此类情形,应当同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二)评审机构、型式试验机构工作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不属实或不能达到本规那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放。托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办理«制造许可证»的,其证书也须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统一制作,统一编号并统一加盖总局印章。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在每个季度的第1周内,将本部门在本次报告前1个季度内发出证书的复印件,上报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受理机构应建立发证单位档案治理系统,储存«申请书»和必要的见证材料。评审机构应当储存制造条件评审的全部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 取得制造许可的单位、产品及其许可范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告。
第四章 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
第十九条 评审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规划,受理机构提出,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并统一对外公布。评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相应专业的国家级、省级检验机构或在国家、省级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组织,有10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历史,具有法人资格; (二)不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保养和销售等经营性活动;
(三)至少配备5名专业配置合理的专职评审人员,评审人员的经历应与评审业务相适应;
(四)建立并保持评审工作质量治理体系;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通讯设备、档案保管存放条件; (六)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等资料;
(七)本地区内有相当数量的拟申请企业。
第二十条 评审人员由评审机构报送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考核,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把握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熟悉相关的治理、技术和产品的标准以及生产工艺流程;
(二)具有电器或机械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国家承认的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或具有电气或机械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国家承认的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的,并有5年以上从事相关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保养或检验等相关工作经历; (三)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遵纪守法,坚持原那么,客观公平,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五)受聘于相关的评审机构,不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销售、改造和修理保养等经营性活动,能够保守被评审单位的商业隐秘。 第二十一条 评审机构在从事评审工作时,应自觉同意申请单位和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并应加强对聘用评审人员的日常治理,建立评审人员业绩档案。对玩忽职守、丧失公平、以权谋私的,视
情节严峻程度给予批判、行政处分或解除聘用的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第五章 监督治理
第二十二条 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在产品包装、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上标明«制造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日期。 第二十三条 «制造许可证»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 «制造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连续制造该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办理型式试验和制造条件评审,并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审查按照第三章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四条 制造单位提出换证申请时除提供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取证以来制造取证产品的汇总表〔按型式汇总〕; (二)质量事故处理情形;
(三)原«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 换证评审须按照«评审记录»等要求评审,并重点评审以下内容:
(一)是否存在超出认可范畴进行制造并销售的行为;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形; (三)质量治理体系运转情形;
(四)随机抽查取证产品质量的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形; (五)有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第二十六条 «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显现以下情形时取证单位应及时上报: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 变更时,应及时以信件、 或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报原受理机构备案;
(二)单位名称变更时,应向原受理机构提出更换证书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经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签批同意更名的文件〔假如存在时〕;
2.新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制造单位原获得的«制造许可证»;
4.取证单位更名后新的印章图样〔不得为复印件〕。
原受理机构在核定上述资料后,能够换发新的«制造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及许可制造的产品范畴不变,原证书由原受理机构收回。 第二十七条 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种类、类型、型式增加或变更时,制造场地或质量治理体系变更时,应当及时报告原受理机构,由受理机构依照不同情形,确定按照以下一种方式处理:
(一)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但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仍在原取证产品覆盖范畴内的,取证单位应将产品送交第十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变更项目的型式试验,合格后即可制造该产品;
(二)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超出原取证产品覆盖范畴的,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取证单位原有差不多条件或质量治理体系仍能保证新产品质量的,取证单
位应将产品送交第十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变更项目的型式试验,合格后即可制造该产品;
(三)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超出原取证产品覆盖范畴的,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取证单位原有差不多条件或质量治理体系不能保证新产品质量的,受理机构能够要求对存在差别部分补充进行评审,取证单位除将产品送交第十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变更项目的型式试验外,还应约请第十五条规定的评审机构进行补充评审,经受理机构审查合格,换发新的«制造许可证»后,方可制造该产品;
(四)取证单位制造场地或质量治理体系变更,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其变更不阻碍产品质量的,取证单位能够连续制造许可范畴内的产品; (五)取证单位制造场地或质量治理体系变更,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其变更将会阻碍产品质量的,取证单位应约请第十五条规定的评审机构进行补充评审,经受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取证单位能够连续制造许可范畴内的产品,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连续制造;
(六)取证单位拟增加或变更制造特种设备的种类时,应当按照«名目»明确的许可方式和第三章规定的程序,另行申请相应的制造许可。
第二十八条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取证单位执行相关法规的情形应进行监察。发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提请发证机构注销其«制造许可证»,已注销的«制造许可证»必须交回原受理机构: (一)超范畴制造特种设备;
(二)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制造许可证»;
(三)向无«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书; (四)在组织生产制造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五)产品质量严峻下降或经抽查、复查发觉不符合本规那么规定的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一样不超过3个月〕不能完成整改的; (六)制造国家明令剔除并停止生产的产品;
(七)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者。
属于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或其他法律、法规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或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申请单位对评审结论或评审人员行为有异议时,可在评审工作终止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诉。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在收到异议申诉后的30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十条 评审机构或评审人员在进行评审工作中,显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核查情形属实,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情节轻重,对违反规定的评审机构或评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一)有意出具失实«评审报告»的; (二)评审中发生较大失误的; (三)泄露被评审单位商业隐秘的; (四)向被评审单位索要额外钱物的;
(五)评审机构或评审人员从事相关特种设备经营性活动的。 第三十一条 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评审机构进行监督治理,每年至少组织1次检查。发觉第三十条所列情形或其它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时,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 因评审机构工作失误或错误,给申请单位造成的缺失,由该评审机构承担。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涂改、伪造、转让或冒用«制造许可证»,违者将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有关单位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行政人员,应秉公行事,公平廉洁。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六章 附 那么
第三十五条 申请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评审机构交纳评审费用,向型式试验机构交纳试验费用。
第三十六条 同一单位同时申请多种型式设备的«制造许可证»,如按照«名目»规定分别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省局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机构受理申请时,应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统一受理其全部申请。
第三十七条 制造单位拟承担«制造许可证»范畴内相同种类、类型、型式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修理与保养业务时,能够与«制造许可证»同时提出申请,约请符合相应规定的评审机构,分别按照本规那么和«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规那么»的规定进行评审。评审机构应为多项资格许可条件评审的同时实施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 本规那么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说明。 第三十九条 本规那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名目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差不多条件
3.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那么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 4.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报告
附件1: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名目 设备种类 设备 等设备型式 类型 级 曳引式客梯 强制式客梯 A 无机房客梯 消防电梯 观光电梯 防爆客梯 曳引式客梯 消防电梯 观光电梯 病床电梯 曳引式客梯 曳引式货梯 强制式货梯 无机房货梯 汽车电梯 防爆货梯 曳引式货梯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V>2.5m/s 额定速度向下覆盖 V>2.5m/s V>1.75m/s 制造许可 国家 乘客电梯 2.5m/s≥V>1.75m/s V≤2.5m/s V≤1.75m/s V≤1.75m/s Q>3000Kg 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B 电 梯 C 额定速度向下覆盖 Q≤3000Kg 制造许可 省级 载货电梯 B 额定载荷向下覆盖 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额定载荷向下覆盖 C 设备种类 设备 类型 等设备型式 级 液压客梯 B 防爆液压客梯 液压货梯 C 防爆液压货梯 C 杂物电梯 B C 自动扶梯 参数 许可方式 制造许可 受理机构 国家 覆盖范畴原那么 额定速度向下覆盖 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额定载荷向下覆盖 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液压电梯 杂物电梯 自动扶梯 H>6m H≤6m L>30m L≤30m 制造许可 省级 额定载荷向下覆盖 高度向下覆盖 长度向下覆盖 自动 B 自动人行电 人行道 C 道 梯 限速器 安全钳 缓冲器 安全爱 护装置 门锁 操纵柜 曳引机 专门类 型电梯 进口各种类型电梯 型式专门 按型号规格单独实施 型式试验 国家 依照电梯具体情形,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 按所属类型、型式与等级电梯的覆盖范畴原那么执行 各种型式 设备设备类等种型 级 类 设备型式 通用桥式起重机 电站桥式起重机 A 防爆桥式起重机 绝缘桥式起重机 冶金桥式起重机 架桥机 通用桥式起重机 桥式 起重机 起 重 机 械 B 电动单梁起重机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防爆梁式起重机 通用桥式起重机 电动单梁起重机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通用门式起重机 门式 电站门式起重A 机 起重机 装卸桥 320t≥G>50t S≤50m;H≤16m 320t≥G≥1t G≥1t 制造许可 按额定起重量、跨度、高度向下覆盖 额定生产率向下覆盖 10t≥G≥1t G≥1t 20t≥G≥1t G>10t G≥1t 50t≥G>20t 按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有防爆性能的,按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制造许可 制造许可 国家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320t≥G>50t 320t≥G≥1t 省级 C 国家 设备种类 设备等类型 级 B C 设备型式 通用门式起重机 通用门式起重机 参数 50t≥G>20t S≤50m;H≤16m 20t≥G≥1t S≤50m;H≤16m 许可方式 制造许可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门式 起重机 按额定起重省量、跨度、高度级 向下覆盖 塔式 起重机 起 重 机 械 一般塔式起重315tm≥G·R>63tm 机 制造电站塔式起重A G·R≤4000tm 机 许可 塔式皮带布料 机 B C 一般塔式起重制63tm≥G·R>40tm 机 造许一般塔式起重G·R≤40tm 机 可 900tm≥G·R>轮胎起重机 200tm 制60t≥G>20t 造许1200tm≥G·R>履带起重机 可 300tm 100t≥G>40t G·R≤200tm 制轮胎起重机 G≤20t 造G·R≤300tm 许履带起重机 G≤40t 可 型汽车起重机 式G≥1t 试随车起重机 验 国家 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额定生产率向下覆盖 省级 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A 流淌式 起重机 国家 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B 省级 国家 设备种类 设备等类型 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制造许可 制造许可 制造许可 制造许可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铁路 起重机 蒸汽铁路起重机 内燃铁路起重A 机 电力铁路起重机 蒸汽铁路起重机 B 内燃铁路起重机 门座式起重机 A 电站门座起重机 港口台架起重机 固定式起重机 曲线施工升降机 锅炉炉膛检修平台 A 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 电站提滑模装置 升船机 施工升降机 B 简易升降机 升降作业平台 320t≥G>60t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省级 G≥1t 60t≥G>1t 60t≥G>1t G·R≤2000tm 门座 起重机 起 重 机 械 国家 B G≥1t 省级 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升降机 G≥0.5t 制造许可 型式试验 省级 额定速度向下覆盖 高空作业车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设备设备类种型 类 等级 设备型式 固定式缆索起重机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覆盖范畴原那么 机构 缆索 A 起重机 平移式缆索起重机 辐射式缆索起重机 固定式桅杆起重桅杆 机 B 起重机 移动式桅杆起重机 柱式旋臂式起重机 起 旋臂式 C 壁式旋臂式起重机 重 起重机 机 平稳悬臂式起重机 械 输变电施工用抱杆 电站牵张设备 内燃平稳重式叉车 蓄电池平稳重式轻小型 叉车 起重设A 内燃侧面叉车 备 插腿式叉车 前移式叉车 三向堆垛叉车 托盘堆垛车 防爆叉车 摇摆式缆索起重机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制造许可 G≥1t 省级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制造许可 国额定提升能力向家 下覆盖 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设备设备类种型 类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覆盖范畴原那么 机构 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制造许可 省级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防爆气动葫芦 B 钢丝绳电动葫芦 轻小型 环链电动葫芦 起重设气动葫芦 备 钢丝绳电动葫芦 C 环链电动葫芦 气动葫芦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起 重 机 械 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G≥1t G>10t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10t≥G≥1t 机械式 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A 停车设备 备 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 安全爱 护装置 力矩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 制造许可 国层数多少向下覆家 盖 型式试验 国按型号规格单独家 实施 设备种类 设备等类型 级 设备型式 起升高度限制器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覆盖范畴原那么 机构 按型号规格单独实施 安全爱护装置 防坠安全器 制动器 桥式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 电站塔式起重机 G>320t G>320t或S>50m G·R>315tm G·R>4000tm G·R>900tm;G>60t G·R>1200tm;G>100t G>320t G>60t G·R>2000tm 依照起重机械具体情形,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 按所属类型、型式与级别起重机械的覆盖范畴原那么执行 单台实施,依照起重机械具体情形,由国家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家 察机构确定 起 重 机 械 超大型 起重机械 轮胎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 铁路起重机 门座起重机 电站门座起重机 型式试验 专门类型 起重机械 进口各类 起重机械 型式专门 各种型式 设备种类 设备等设备型参数 类级 式 型 观览车高度≥30m 系列 飞毯系360°转动,乘客不翻动 列 太空船360°转动,乘客翻动 系列 A 摩天环车 海盗船系列 其他组合型式观览车类 海盗船系列 其他组B 合型式观览车类 观览车系列 海盗船系列 C 其他组合型式观览车类 单车行车列 A 多车行车列 沿圆形轨道360°转动,乘客翻动 摆角≥90° 不能归属前5型式,主运动绕水平轴转动,兼有其他运动形式,高度≥30m或摆角≥90° 90°>摆角≥45° 不能归属前1型式,主运动绕水平轴转动,兼有其他运动形式,90°>摆角≥45° 高度<30m 摆角<45° 不能归属前2型式,主运动绕水平轴转动,兼有其他运动形式,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的。 制造国许家 可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高度向下覆盖 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高度向下覆盖 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速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速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观览车类 滑行车类 滑线路上单车运行,速度≥系40km/h或轨道高度≥5m 滑线路上多车运行,速度≥系40km/h或轨道高度≥5m 设备种类 设备等设备型式 类级 型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按形式〔槽式、轨式、电动等〕划分 提升高度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速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速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速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提升高度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速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速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速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滑道系列 小车沿轨道下滑 A 激流勇进 其他型式滑行类 单车滑行车系列 多车滑行车系列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滑行车类 弯月飞车B 系列 激流勇进 水中滑行,速度≥40km/h或轨道高度≥5m 不能归属前4型式,主运动沿轨道滑行,速度≥40km/h或轨道高度≥5m 线路上单车运行,满足速度≥20km/h或轨道高度≥3m,除A级之外 线路上多车运行,满足速度≥20km/h或轨道高度≥3m,除A级之外 沿半圆轨道滑行,速度≥20km/h或轨道高度≥3m 水中滑行,满足速度≥20km/h或轨道高度≥3m,除A级之外 不能归属前4型式主运动沿轨道滑行,满足速度≥20km/h或轨道高度≥3m,除A级之外 线路上单车运行,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线路上多车运行,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制造国许家 可 其他型式滑行类 单车滑行车系列 C 多车滑行车系列 弯月飞车系列 设备种类 设备等设备型式 类级 型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滑行车类 C A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架空游玩车类 B C 水中滑行,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行高度距激流勇进 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不能归属前4型式的,运其他型式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滑行类 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电力单、双速度≥40km/h或轨道高度轨列车系≥5m 列 其他型式不能归属前1型式的,速架空游玩度≥40km/h或轨道高度≥车类 5m 脚踏车系满足速度≥20km/h或轨道列 高度≥3m,除A级之外 电力单、双满足速度≥20km/h或轨道轨列车系高度≥3m,除A级之外 列 其他型式不能归属前2型式的,满架空游玩足速度≥20km/h或轨道高车类 度≥3m,除A级之外 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脚踏车系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列 除A级、B级之外 电力单、双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轨列车系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列 除A级、B级之外 不能归属前2型式的,运其他型式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架空游玩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车类 级、B级之外 提升高度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国家 按结构形式划分,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制造许可 设备种类 设备等设备型式 类级 型 陀螺系列 A 其他组合型式陀螺类 陀螺系列 陀螺类 B 其他组合型式陀螺类 陀螺系列 C 参数 倾角≥70°或回转直径≥10m 不能归属前1型式,主运动为大臂升降的,倾角≥70°或回转直径≥10m 满足倾角≥45°或回转直径≥8m, 除A级之外 不能归属前1型式,主运动为大臂升降,满足倾角≥45°或回转直径≥8m, 除A级之外 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不能归属前1型式,主运动为大臂升降的,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要紧运动绕垂直轴旋转,高度≥30m或运行高度≥3m且回转直径≥12m 要紧运动升降,高度≥30m或运行高度≥3m且回转直径≥12m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倾角、回转直径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倾角、回转直径向下覆盖 倾角、回转直径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倾角、回转直径向下覆盖 倾角、回转直径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倾角、回转直径向下覆盖 高度或运行高度、回转直径向下覆盖 高度或运行高度向下覆盖 高度或运行高度向下覆盖 高度或运行高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高度或运行高度、回转直径向下覆盖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其他组合型式陀螺类 旋转飞椅系列 青蛙跳系列 制造许可 国家 飞行塔类 A 探空飞梭高度≥20m或高差≥10m 系列 观览塔系高度≥30m或运行高度≥列 3m且回转直径≥12m 其他组合不能归属前4 型式,高度型式飞行≥30m或运行高度≥3m且塔类 回转直径≥12m 要紧运动绕垂直轴旋转,旋转飞椅B 满足高度≥30m或运行高系列 度≥3m,除A级之外 设备种类 设备等设备型式 类级 型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要紧运动升降,满足高度青蛙跳系≥30m或运行高度≥3m,列 除A级之外 观览塔系满足高度≥30m或运行高B 列 度≥3m,除A级之外 其他组合不能归属前3 型式的,满型式飞行足高度≥30m或运行高度塔类 ≥3m,除A级之外 要紧运动绕垂直轴旋转,旋转飞椅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系列 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要紧运动升降,运行的最青蛙跳系大线速度≥2m/s或运行高列 度距地面≥2m,除A级、BC 级之外 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观览塔系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列 除A级、B级之外 不能归属前3 型式的,运其他组合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型式飞行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塔类 A级、B级之外 乘客自身上下运动,回转转马系列 直径≥12m或运行高度≥5m 荷花杯系乘客座舱自身旋转,回转列 直径≥12m A 乘客座舱自身翻动,回转滚摆舱系直径≥12m或运行高度≥列 5m 乘客座舱自身摆动,回转爱情快车直径≥12m或运行高度≥系列 5m 高度或运行高度向下覆盖 高度或运行高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高度或运行高度、回转直径向下覆盖 高度或运行高度向下覆盖 制造许可 国 高度或运行家 高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按层数、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飞行塔类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转马类 设备种类 设备等设备型式 类级 型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按层数、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转马类 不能归属前4型式,主运其他型式A 动绕垂直轴旋转,回转直转马类 径≥12m或运行高度≥5m 乘客自身上下运动,满足转马系列 回转直径≥10m或运行高度≥3m,除A级之外 乘客座舱自身旋转,满足荷花杯系回转直径≥10m或运行高列 度≥3m,除A级之外 乘客座舱自身翻动,满足滚摆舱系回转直径≥10m或运行高B 列 度≥3m,除A级之外 乘客座舱自身摆动,满足爱情快车回转直径≥10m或运行高系列 度≥3m,除A级之外 不能归属前4型式,主运其他型式动绕垂直轴旋转,满足回转马类 转直径≥10m或运行高度≥3m,除A级之外 乘客自身上下运动,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转马系列 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乘客座舱自身旋转,运行荷花杯系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C 行高度距地面≥2m,除A列 级、B级之外 乘客座舱自身翻动,运行滚摆舱系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列 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制造许可 国家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按层数、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设备种类 设备等设备型式 类级 型 爱情快车系列 转马类 C 其他型式转马类 参数 乘客座舱自身摆动,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不能归属前4型式,主运动绕垂直轴旋转,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乘客座舱自身不旋转,回转直径≥12m或运行高度≥5m 乘客座舱自身旋转,回转直径≥12m或运行高度≥5m 不能归属前2型式,主运动绕垂直轴旋转、升降,回转直径≥12m或运行高度≥5m 乘客座舱自身不旋转,满足回转直径≥10m或运行高度≥3m,除A级之外 乘客座舱自身旋转,满足回转直径≥10m或运行高度≥3m,除A级之外 不能归属前2型式,主运动绕垂直轴旋转、升降,满足回转直径≥10m或运行高度≥3m,除A级之外 乘客座舱自身不旋转,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乘客座舱自身旋转,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按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制造许可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按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按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旋转直径、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自控飞机系列 章鱼系列 其他型式自控飞机类 自控飞机系列 章鱼系列 其他型式自控飞机类 自控飞机系列 C 章鱼系列 A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国家 自控飞机类 B 设备种类 设备等设备型式 类级 型 自控飞机类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不能归属前2型式,主运其他型式动绕垂直轴旋转、升降,C 自控飞机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类 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除A级、B级之外 峡谷漂流 A 系列 B 水滑梯系高度≥5m或速度≥30km/h 列 水滑梯系列 造浪机系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列 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碰碰船系除A级、B级之外 C 列 水上自行车系列 在特点水域运行或滑行,其他型式不能归属前4型式的,运水上游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或设施 运行高度距地面≥2m 场地赛车系列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高度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高度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 制造许可 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国家 按结构形式划分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速度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速度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水上游乐设施 赛车类 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 C 越野赛车系列 其他型式不能归属前2种型式,运赛车类 行的最大线速度≥2m/s 小火车类 内燃机驱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C 动小火车 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 设备种类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设备等设备型式 参数 类级 型 小电力驱动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火C 车小火车 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 类 碰碰碰车系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碰C 车列 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 类 电电池车系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池C 车列 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 类 内燃观光观车系列 光B 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 车蓄电池观类 光车系列 高空蹦极从空中平台跳下 系列 弹射蹦极向上弹射 系列 小蹦极系向上弹射,高度小于10其他列 米 大滑索系列 型 空中飞人游运行高度距地面≥2m 系列 乐设系留式观施 光气球系运行高度距地面≥2m 列 不能归属前面各种型式,其他型式运行最大线速度≥2m/s无动力类 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 进口运行的最大线速度≥2m/s游 各种型式 乐或运行高度距地面≥2m 设施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按结构形式划分,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速度向下覆盖 速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速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高度向下覆盖 高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高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 高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高度、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按结构形式划分,要紧安全技术参数向下覆盖 制造国许家 可 型式国试家 验 设备种类 设备 等类型 级 驱动迂回装置 抱索器 设备型式 驱动迂回装置 固定抱索器 脱挂抱索器 吊椅 运载工具 客 A 运 托压索索 轮组 道 客运 拖牵索道 吊厢〔吊篮〕 客车 托压索轮组 低位拖牵索道 高位拖牵索道 脱挂式拖牵索道 各类客运索道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驱动迂回轮直径向下覆盖 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8人以下 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制造许可 国家 托压索轮直径向下覆盖 长度、坡度、拖牵器承载人数向下覆盖 进口客 运索道 型式试验 国家 按索道型式分别实施 设备种类 设备 类型 牵引车 推顶车 等级 设备型式 内燃牵引车和推顶车 蓄电池牵引车和推顶车 全液压式牵引车 内燃固定平台搬运车 蓄电池固定平台搬运车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畴原那么 额定推牵功率向下覆盖 搬运车 厂 内 A 机 装载机 动 车 挖掘机 辆 挖掘 装载机 铲运机 进口厂内机动车辆 平台堆垛车 托盘搬运车 拣选车 轮胎式装载机 履带式装载机 轮胎式挖掘机 履带式挖掘机 挖掘装载机 自行式铲运机 拖式铲运机 各种型式的牵引车、推 顶车、搬运车、装载机、挖掘机、铲运机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载重量或工作能力向下覆盖 额定工作能力向下覆盖 型式试验 国家 按不同类型覆盖范畴原那么执行
注:1.受理机构注〝国家〞的是指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省级〞的是指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一单位同时申请多种型式产品,其中有规定为〝国家〞受理的,该单位所有申请均由〝国家〞受理;
2.所有参数中V代表额定速度,电梯参数中的Q代表额定载荷,各类起重机中的G代表额定起重量,S代表跨度,H代表高度,G·R代表额定起重力矩〔R代表幅度〕;
3.质量治理体系审查按级别向下覆盖,取得A级资格的,补充申请B级或C级同类或其它类型设备资格时,只进行相应等级设备型式试验,必要时补充审查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内容;
4.型式试验按表中同型式覆盖范畴原那么执行,不同类型设备型式试验分别进行。
附件2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差不多条件
电梯
乘客电梯 产品名称 A级 B级 C级 基 本条件 注册资金〔万1500 1000 500 元〕 高级工程师 机械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载货电梯 液压电梯 杂物电梯 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 B级 C级 B级 C级 C级 B级 C级 1000 500 1000 500 150 800 500 3名 2名 1名 2名 1名 2名 1名 2名 1名 10名 6名 4名 6名 4名 5名 4名 2名 6名 4名 人员要求 10名 5名 4名 4名 3名 3名 1名 3名 8名,检10名,8名,6名,其中验其中3其中3其中23名人名工名工名工工程员 程师 程师 程师 师 技术负责人 技6名,其中2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2名,4名,其中其中1名2名助理工程工程师 师 4名,其中 2名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略 术工人 厂房建4000m2 3000m2 2000m2 3000m2 2000m2 3000m2 2000m2 800m2 4000m2 3000m2 筑面积 生自产行条加件 工件 轿厢、组装操纵柜。 组装操纵柜及整梯 生产剪切设备、折弯设备、冲压设备、钻孔设备、车削设备、焊接设备,以及整形设设备、起重设备〔杂物电梯除外〕。 备 工艺装备 加、减速度测量仪 略 整梯〔含导轨、梯路系统〕组装工装 ╱ ╱ 生限速器动作速度检测仪 产检验检操纵柜功能检测台 条测仪器 操纵柜耐压、绝缘检测设备 件 万用表、钳形电流表、转速表、声级计、游标卡尺、钢直尺、卷尺、塞尺 试验井道最 低运行高度 能够组装并试验整梯 50m 40m 20m 30m 20m 30m 20m ╱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等 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所要求技术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 设计文件:图样名目、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外协件明细表、自制件和外协件设计图纸、部件装配图、电气原理图及元器件代号表、设计运算书;产品包装图、包装技术条件和产品出厂随机文件。 工装工艺文件:工装图明细表〔名目〕、工装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名目、工艺过程卡、检验要求、材料定额汇总表。 对申请取证的专门产品〔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防爆电梯、汽车电梯、强制式电梯、无机房电梯等〕,其与一般电梯区别之处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都要审查。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以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那么»、地点的相关法规。 以下安全技术规范应依照申请电梯类型确定是否考核:«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标准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电梯、自动扶梯、自动通用 人行道术语»〔GB/T7024-199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企业标准。 应依照申请类型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标准: 1.各类垂直梯:«电梯要紧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1~3-1997〕、«电梯用钢丝绳»〔GB8903-1988〕、«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和附件»〔JG/T5009-1992〕、«电梯导轨»〔JG/T5072.1~3-1996〕; 2.各类曳引或强制驱动垂直梯:«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1997〕、«电梯试验方专门 法»〔GB/T10059-1997〕、«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电梯曳引机»〔GB/T13435-1992〕、«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1991〕、«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方法»〔GA109-1995〕、«杂物电梯»〔JG135-2000〕、«液压电梯»〔JG5071-1996〕; 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自动扶梯梯级链、附件和链轮»〔JB/T8545-1997〕。 注:第2项中仍需依照申请类型选择考核的标准。 应依照申请类型具体配置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1.各类曳引或强制驱动垂直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轨、曳引机、操纵柜、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上行超速爱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2.液压电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操纵柜、液压泵站、限速切断阀、电动单向阀、手动下降阀、机械防沉降〔防爬〕装置; 3.杂物电梯:限速器、安全钳、门锁、驱动主机; 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梯级或踏板、梯级链、驱动主机、滚轮〔主轮、副轮〕、金属结构、扶手带、操纵屏。 标准 技术文件等 部件型式 试验报告 起重机械
产品名称 差不多条件 注册资金(万元) 人机械工程师 员电气工程师 要技术负责人 求 检验人员 A 1500 13 8 高级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电工8名以上,电焊工4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 起重机械 B 800 7 4 高级工程师 C 300 4 2 工程师 4名,其中1名工程6名,其中2名工程师 师 电工6名以上,电焊工电工4名以上,电焊25名以上,均有资格工10名以上,均有资技术工人 证〔电动葫芦企业电焊格证〔电动葫芦企业工数量不作要求〕 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 厂房建筑面积3000〔结构车间至少2000〔结构车间至少1000〔结构车间至少〔m2〕 1600〕 1000〕 600〕 梁式起重机须具备:(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镗床或专用镗床(4)龙门刨(5)焊接设备 桥式起重其它桥式起重机须具备:(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机 (3)CO2气体爱护焊机或自动埋弧焊机(4)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5)数控切割机〔A级要求〕(6)钢轨校直设备(7)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CO2气体爱护焊机和自动门式起重埋弧焊机(4)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5)数控切割机〔A级要求〕(6)生机 钢轨校直设备(7)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产生条产塔式起重(1)机加工设备(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4)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件 设机 〔A级要求〕。 备 (1)焊接设备(2)自动下料自动切割设备(3)自动冲剪折边设备(4)油流淌式起压机或水压机(5)数控设备(6)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重机 (7)涂装设备(8)平板机。 (1)剪板机(2)钢材自动或半自动下料设备(3)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铁路起重置〔A级要求〕(4)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5)机加工设备(6)碳弧机 气刨(7)焊接设备。 (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CO2气体爱护焊机和自动门座起重埋弧焊机等焊接设备(4)碳弧气刨(5)钢材自动或半自动下料设备机 (6)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缆索起重机 桅杆起重机 旋臂式起重机 生产设备 (1)Ф1600mm卧床〔起重量<20t〕;Ф3000mm卧床〔起重量≥20t〕(2)CO2气体爱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3)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4)切割机(5)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 (1)机加工设备(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4)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1)机加工设备(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 升船机须具备:(1)卧式车床(2)卷板机(3)油压机、压力机〔或折弯机〕(4)刨边机(5)剪板机(6)平板机(7)数控切割机(8)钢材预处理设备(9)金属防腐、涂装设备(10)CO2气体爱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 其它升降机械须具备:(1)切割设备(2)焊接设备(3)涂装设备(4)机加工设备。 葫芦生产厂须具备:(1)依照工艺要求配备的要紧机加工设备,包括减速器箱体箱盖加工专用机床(2)焊接设备。 叉车:(1)焊接设备(2)机加工设备(2)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3)涂装设备(4)铸造设备。 (1)型钢校直、钢板校平设备(2)焊接设备(3)剪板、折弯设备(4)表面涂装设备(5)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梁式起重机须具备:(1)主梁连接板点焊胎具(2)主梁U型槽拼接点焊胎具(3)主梁U型槽与工字钢连接胎具(4)主梁焊接翻转台(5)端梁焊接胎具(6)U型槽冲模(7)工字钢拱度加工设备(8)主端梁连接孔钻模(9)起吊设备〔悬挂起重机(1)、(8)不需要〕。 其它桥式起重机须具备:(1)铸造平台(2)桥架焊接翻转装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6)小车轨道压板压模(7)小车轨道压板压紧夹具 (8)起吊设备。 (1)铸造平台(2)桥架焊接翻转装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6)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1)标准节工装(2)吊臂工装(3)塔顶工装(4)平稳臂工装(5)套架工装(6)上支座工装(7)下支座工装(8)小车工装(9)起吊设备。 (1)起重臂加工工装(2)回转平台加工工装(3)车架加工工装(4)起吊设备(5)拼接平台(6)变位机(7)热加工工装〔模锻,热处理等A级要求〕。 (1)起重臂加工工装(2)回转平台加工工装(3)车架加工工装(4)起吊设备。 升降机 轻小型起重设备 生产条件 机械式停车设备 桥式起重机 工艺门式起重装机 备 塔式起重机 流淌式起重机 铁路起重机 门座起重机 缆索起重机 桅杆起重机 旋臂式起重机 升降机 轻小型起重设备 机械式停车设备 生产条件 (1)铸造平台(2)桥架焊接翻转装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6)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1)承载索索头浇铸工艺装备(2)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1)起重臂加工工装(2)桅杆加工工装(3)起吊设备。 (1)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2)焊接定位胎具。 (1)依照工艺要求配备的要紧机加工工艺装备(2)起吊设备(3)装配平台(4)标准节工装(5)吊笼工装。 葫芦生产厂须具备:(1)依照工艺要求配备的要紧机加工工艺装备如:卷筒外壳焊接夹具等(2)起吊设备(3)装配工作台。 叉车:(1)车架,门架,护顶架工装和专用工装(2)装配用起重设备。 (1)依照工艺要求配备的要紧机加工工艺装备(2)装配平台(3)起吊设备(4)试验场地。 梁式和桥式起重机须具备:(1)经纬仪(2)水准仪(3)框式水平仪(4)声级计(5)500V兆欧表(6)30m、50m经检定的钢卷尺〔带修正值〕(7)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8)二级〔及以上〕角尺(9)漆膜测厚仪(10)钢丝〔Ф0.49~Ф0.52〕(11)150N重锤(12)千分尺(13)百分表(14)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15)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 (1)经纬仪(2)水准仪(3)框式水平仪(4)声级计(5)500V兆欧表(6)30m、50m经检定的钢卷尺〔带修正值〕(7)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8)二级〔及以上〕角尺(9)漆膜测厚仪(10)钢丝〔Ф0.49~Ф0.52〕(11)150N重锤(12)千分尺(13)百分表(14)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15)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 (1)砝码(2)经纬仪(3)水准仪(4)兆欧表(5)接地电阻测试仪(6)万用表(7)秒表(8)钢卷尺(9)探伤设备(10)声级计(11)钳形电流表。 (1)标准重块(2)直线跑道(3)压力表(4)声级计(5)静态测试平台(6)温度计(7)角度测量仪(8)电流表、电压表、转速表(9)管形测力计(10) 标准〔或设计〕规定坡度的坡道或行驶牵引综合测试仪器(11)探伤仪(12)化学分析(13)疲劳试验机(14)漆膜测厚仪(15)千分尺(16)百分表(17)硬度计(18)光度计。 (1)标准重块(2)标准试验路轨(3)压力表(4)声级计(5)静态测试平台(6)温度计(7)角度测量仪(8)转速表(9)测力计(10)射线探伤、磁粉或超声波探伤仪(11)弹簧压缩试验机(12)红外线测量仪(13)专用周密测量卡尺(14)油管水压机。 工艺装备 桥式起重机 检测检验塔式起重机 仪器 流淌式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 铁路起重机 门座起重机 缆索起重机 桅杆起重机 旋臂式起重机 检测检验仪器 生产条件 升降机 轻小型起重设备 机械式停车设备 (1)经纬仪(2)水准仪(3)框式水平仪〔台架式起重机不需要〕(4)声级计(5)500V兆欧表(6)30m、50m经检定的钢卷尺〔带修正值〕(7)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8)二级〔及以上〕角尺(9)漆膜测厚仪(10)钢丝〔Ф0.49~Ф0.52〕(11)150N重锤(12)千分尺(13)百分表(14)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15)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16)材料化学成分分析仪器。 (1)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2)二级〔及以上〕角尺(3)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塞规、环规、〔包括1:10锥度塞规〕(4)X射线试验机和超声波探伤仪(5)冲击试验装置(6)测厚仪(7)粗糙度仪(8)静态电阻应变仪(9)经纬仪(10)水平仪(11)材料化学检验仪器(12)金相组织检测仪(13)分析天平(14)材料试验机〔最大负载30t〕100t。 (1)砝码(2)经纬仪(3)兆欧表(4)接地电阻测试仪(5)万用表(6)秒表(7)钢卷尺(8)探伤设备(9)声级计(10)钳形电流表。 (1)漆膜测厚仪(2)千分尺,百分表(3)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4)超声波探伤仪。 升船机须具备:(1)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2)二级〔及以上〕角尺(3)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塞规、环规〔包括1:10锥度塞规〕(4)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5)材料试验机(6)冲击试验装置(7)测厚仪(8)粗糙度仪(9)静态电阻应变仪(10)经纬仪(11)水准仪(12)水平仪(13)材料化学检验仪器(14)金相组织检测仪(15)分析天平(16)温湿度计(17)测速度器(18)振动测量仪(19)声级计(20)必备的电工外表。 升降台须具备:(1)坡度为2.5%和10%的试验斜面(2)声级计(3)砝码(4)钢板尺(5)钢卷尺(6)静态应变仪(7)角度仪(8)秒表(9)电流表(10)温度计(11)压力传感器(12)拉力传感器。 葫芦生产厂须具备:(1)箱体箱盖中心距检测装置(2)齿轮检测仪器及设备 (3)材办理化分析仪器(4)清洁度检测仪器(5)电动葫芦试验台(包括相应砝码、调压装置)(可测功率、电压、电流、频率、制动下滑量)(6)声级计(7)硬度计(8)漆膜测厚仪。 叉车生产厂须具备:(1)声级计(2)500V兆欧表(3)材料化学成分分析仪器(4)符合JB/T3300-1992的试验载荷块(5)温度计(6)电流表(7)电压表(8)转速表(9)管型测力计(10)角度测量仪(11)静态测试平台(12)制动距离测试器具或仪器设备。 叉车生产厂另须具备实验场地:(1)直线跑道,宽度不小于5m,内燃叉车生产企业跑道长度不小于100m,蓄电池叉车生产企业跑道长度不小于60m(2)具有与企业生产叉车设计相同坡度的坡道(或设计值±2.5%的坡道),设计坡度≥15%的还应有15%坡度的坡道。 (1)无损探伤设备(2)声级计(3)绝缘电阻表(4)接地电阻测量仪(5)万用表(6)经纬仪(7)水准仪(8)照度计 桥式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 流淌式起重机 铁路起重机 技术标 文门座起重准 件机 等 缆索起重机 桅杆起重机 旋臂式起重机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5-1993〕(2)«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6788.1-1995~GB/T16788.15-1995〕(3)«防爆桥式起重机»〔JB/T5897-1991〕(4)«绝缘桥式起重机 技术条件»〔JB/T8907-1999〕(5)«电动单梁起重机»〔JB/T1306-1994〕(6)«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JB/T2603-1994〕(7)«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3695-1994〕。 (1)«通用门式起重机»〔GB/T14406-1993〕(2)«水电站门式起重机»〔JB/T6128-1992〕。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2)«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 (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 安全规程»〔JB/T8716-1998〕(2)«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 技术条件»〔JB/T9738-2000〕(3)«150t以下履带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4560-1993〕(4)«大型履带起重机技术条件»〔JG/T5318-1991〕(5)«履带起重机安全规程»〔JG5055-1994〕。 企业标准。 (1)«港口门座起重机安全规程»〔JT400-1999〕(2)«港口固定起重机、台架起重机试验方法»〔JT/T337-1997〕(3)«内河港口固定起重机、台架起重机技术条件»〔JT/T5036.2-1993〕(4)«港口固定起重机安全规程»〔JT421-2000〕(5)«港口门座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7495-1998〕(6)«港口起重机风载规范»〔JT/T90-1994〕(7)«港口大型装卸机械防风安全要求»〔JT399-1999〕(8)«港口起重机稳固性差不多要求»〔GB/T18439-2001〕。 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 «旋臂起重机»〔JB8906-1999〕。 (1)«剪叉式升降台 安全规程»〔JB/T5320-2000〕(2)«剪叉式升降台»〔JB/T9229.1-1999~JB/T9229.3-1999〕(3)«升降机术语»〔GB/T7920.3-1996〕(4)«高空作业机械»〔JG5099-1998〕(5)«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0-1998〕(6)«臂架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1-1998〕(7)«套筒油缸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2-1998〕(8)«桅柱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3-1998〕(9)«桁架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4-1998〕(10)«高空作业车 技术条件»〔GB/T9465.2-1988〕(11)«施工升降机 技术条件»〔GB/T10054-1996〕(12)«施工升降机 安全规那么»〔GB/T10055-1996〕。 升降机 轻小型起重设备 标 准 技术文件等 机械式停车设备 图纸 工艺文件 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葫芦:(1)«钢丝绳电动葫芦»〔JB/T9008.1-1999 ~JB/T9008.6-1999〕(2)«环链电动葫芦 技术条件»〔JB/T5317.2-1991〕(3)«环链电动葫芦用电动机»〔JB/T5317.3-1991〕。 叉车:(1)«平稳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JB/T3300-1992〕(2)«侧面式叉车»〔JB/T9012-1999〕(3)«前移式叉车差不多参数»〔JB/T3244-1999〕(4)«插腿式叉车差不多参数»〔JB/T3340-1999〕(5)«托盘堆垛车差不多参数»〔JB/T3341-1999〕(6)«机动工业车辆 安全规范»〔GB10827-1999〕(7)«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GB/T3845-1993〕(8)«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测量 滤纸烟度法»〔GB/T3846-1993〕(9)«蓄电池搬运车整机试验方法»〔JB/T7635-1994〕(10)«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16178-1996〕。 (1)«机械式停车设备 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1999〕(2)«简易升降类 机械式停车设备»〔JB/T8909-1999〕(3)«升降横移类 机械式停车设备»〔JB/T8910-1999〕(4)«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10215-2000〕。 所有申请取得制造许可的各型号规格产品的图纸完整、正确、齐全、统一,符合有关标准,套〔份〕数满足生产要求,图纸签字齐全,并核对所提样机是否按图纸制造。 关键工艺、焊接、要紧机加工件、装配、涂装、检验等的工艺文件正确完整,符合工厂的工艺流程。 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制动器、防撞装置〔缓冲器〕。 大型游乐设施 产品名称 差不多条件 注册资金〔万元〕 机械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其他专业工程师 人检验人员 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观览车类、滑行车类、架空游玩车类、陀螺类、飞行塔类、自控飞机类、转马类、水上游乐设施、赛车类、小火车类、碰碰车类、电池车类、观光车类、其他大型游乐设施 c级 A级 B级 300 5 2 土建工程师1名 200 3 1 化学专业工程师2名〔有玻璃钢产品的生产企业〕 至少3名,其中至少1名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焊工4名、电工3名、无损检测人员MTⅡ2名、PTⅡ1名,均有资格证 2000 100 1 1 化学专业工程师1名〔有玻璃钢产品的生产企业〕 至少2名 工程师 焊工2名、电工2名,均有资格证 技术工人 厂房建筑面积〔m2〕 至少4名,其中至少1名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焊工6名、电工4名、无损检测人员UTⅡ1名、MTⅡ2名、PTⅡ2名,生产速度≥50km/h另需RTⅡ1名,均有资格证 3000 1000 车、铣、刨、磨、钻床、剪切设备、折弯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滑行车类、架空游玩车类应有弯管设备;无动力类、其他类工厂必须配备与生产设备 生产产品有关的检验设备;只进行玻璃钢产品生产的企业可依照生产需要配置相应的生产设备。 工艺装备 划线平台、焊接工装、玻璃钢摸具〔有玻璃钢产品的生产企业〕。 生游标卡尺、千分尺、钢卷尺、钢板尺、塞尺、直角尺、硬度计、表面粗糙产检测仪器、测角度、坡度仪器、水平、垂直度测量仪、称重设备、秒表、条温度计、电流、电压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有在本企业件 组装并进行设备试运行的场地;有玻璃钢产品生产或只进行玻璃钢产品生产的企业可依照生产需要配置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 检测检验能力 力矩扳手、测速表、磁粉和渗透探伤设备、超声波测 厚仪。 超声波探伤仪、涂层测厚仪、射线探伤仪(指生产速╱ 度≥50km/h的设备)。 型式试验报告 应按型式试验规程的要求,取得型式试验报告或合格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那么»、«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GB8408-2000〕、企业标准。 以下标准依照有无相应种类申请项目考核:«转马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58-2000〕、«滑行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59-2000〕、«陀螺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0-2000〕、«飞行塔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1-2000〕、«赛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2-2000〕、«自控飞机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3-2000〕、«观览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4-2000〕、«小火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5-2000〕、«架空游玩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6-2000〕、«水上游乐设施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8-2000〕、«碰碰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9-2000〕、«电池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70-2000〕。 A、B级必须提供设计文件鉴定报告、设计文件名目、外购件名目、产品名目、样机及零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总图及要紧零部件图〔含安全和保险装置零部件〕、电气操纵图、设计运算书、重要零部件加工和装配工艺、重要零部件焊接工艺、检验及试验规范、随机资料〔重要零部件材料质量证明书、标准机电产品证书、重要零部件无损探伤及热处理报告、产品使用爱护说明书、乘客须知、产品铭牌、基础验收文件、工厂自检及调试报告〕。 C级必须提供设计文件名目、总图、要紧零部件图〔含安全和保险装置零部件〕、电气操纵图、设计运算书、外购件名目、产品名目、样机及零部件型式试验报告、重要零部件加工及装备工艺、重要零部件焊接工艺、检验及试验规范、随机资料〔重要零部件材料质量证明书、标准机电产品证书、重要零部件无损探伤及热处理报告、产品使用爱护说明书、乘客须知、产品铭牌、基础验收文件、工厂自检及调试报告〕。 法规标准 技术文件等 技术文件 客运索道
产品名称 差不多条件 注册资金〔万元〕 机械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运载工具 托压索轮组 驱动装置 吊椅 吊厢〔吊篮〕、客车 抱索器 拖牵索道 500 3名 〔设计,工艺设计〕 1名 100 300 100 200 100 1名〔模3名〔设1名〔模2名〔设计,2名〔设具及工计,模具、具及工模具、工艺设计,工艺设艺设计〕 工艺设计〕 艺设计〕 计〕 计〕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1名 3名,其中至少1名工程师 工程师 工种(铆、焊、、机加、起重运输、喷漆)齐全,满足生产需要 检验5名,其中至少2人员 名工程师 人技术员负责高级工程师 要人 求 工种(铆、焊、锻、钳、机加、热处理、起重运输、喷漆)齐全,满足生产需技术要 工人 3名,其3名,其3名,其中3名,其中中至少1中至少1至少1名至少1名工名工程名工程工程师 程师 师 师 工程师 工种(焊、铆焊钳工、机加、表面处理、起重运输)齐全,满足生产需要 400m2 折弯机,空压机,电焊机,氩弧焊机,表面处理设备,喷漆设备,烘干房,所需机加、高级工程师 工种(焊、铆、钳工、机加、表面处理、起重运输)齐全,满足生产需要 工程师 工种(焊、钳、机加、起重运输)齐全,满足生产需要 工程师 工种(焊、钳、机加、热处理)齐全,满足生产需要 厂房建筑面积 1400m2 800m2 剪板机〔6〕,折弯机,空压机,电焊机,氩弧焊机,表面处理设备, 喷漆设备,烘干400m2 低压铸造设备,铝热处理设备、镗床〔移动工作台≥3米〕,电焊机,机加设备。 500m2 3t自由锻锤,摩擦压力机〔300t〕,模锻锤,锻造用加温炉,箱式电炉,所需冷加工设备, 400m2 切割机,手工焊、自动电焊机,焊接平台,表面处理设备,喷漆设备,机械加工设备〔车、铣、刨、磨、钻剪扳机〔13〕,卷扳机〔20×2000〕,生折边机〔4×产2000〕,校直机〔8条,刨边机生产×1500〕件 设备 〔8m〕,摩擦压力机〔63-300t〕,切割机,手工焊、自动电焊机,焊接平台,立 起重运房,所需输 机 床〕,起重 生产设备 生工艺产装备 条件 式车床〔能加工设备。 加、起重 驱动迂回轮〕,运输设大件退火炉,3t备。 自由锻锤,摩擦压力机〔300t〕,锻造用加温炉,箱式电炉,中频炉(淬火用),单机组装实验台,表面涂漆设备,所需机加工设备,起重运输设备。 生产所需各种生产所需焊接模具,专用工装铸、锻、焊摸具工装夹具 夹具 及配套设备,工卡装具 直尺,卷尺,万能角度尺,游标卡尺,材料拉压实验机。 直尺,卷尺,万能角度尺,游标卡尺,材料拉压实验机,综合液压实验台磁力探伤设备。 直尺,水平尺,内径千分尺,游标卡尺,万能角度尺,检验平台〔1500×2000〕,分光光度计,X光探伤仪、磁力探伤设备。 起重运输运输设备。 设备,表面处理设备。
直尺,卷尺,水平尺,内、外径千分尺,塞尺,游标卡尺,万能角度尺,百分表,直角尺,检验平台〔1500检测×2000〕,布氏仪器 硬度计,万能材料实验机,冲击材料实验机,分光光度计,超声波探伤仪,磁力探伤或着色探伤设备。 法规标准 技术文件技术等 文件 直尺,卷尺,水平尺,内外径千分尺,塞尺,游标卡尺,万能角度尺,百分表,直角尺,检验平台〔1500×2000〕,布氏硬度计,超声波探伤仪,磁力探伤或着色探伤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那么»、«客运索道监督检验规程»、«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GB12352-1990〕、企业标准。 必须提供设计文件鉴定报告、设计文件名目、外购件名目、产品名目、总图及要紧零部件图〔含安全和保险装置零部件〕、设计运算书、重要零部件加工和装配工艺、重要零部件焊接工艺、检验及试验规范、随机资料〔重要零部件材料质量证明书、标准机电产品证书、重要零部件无损探伤及热处理报告、产品使用爱护说明书、乘客须知、产品铭牌、基础验收文件、工厂自检及调试报告〕、必要时提供样机及零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生产所需各种锻造摸具及配套设备,工卡具 直尺、游标卡尺,万能材料实验机,冲击材料实验机,检验平台〔1500×2000〕,布氏硬度计,超声波探伤仪,磁力探伤设备。 生产所需焊接模具,工装夹具
厂内机动车辆
产品名称 差不多条件 注册资金 〔万元〕 工程师 人检验人员 员要技术负责人 求 技术工人 厂房建筑面积 牵引车推顶车 150 3 搬运车 150 3 厂内机动车辆 装载机 200 4 挖掘机 600 5 铲运机 600 5 挖掘装载机 600 5 3名,其中至少1名工程师 工程师 略 2000m2 4名,其中至少2名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5000m2 (1)焊接设备及工装设备: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焊接设备及工装,其工艺能力能够得到验证;(2)机加工设备:自制件机加工设备能够满足生产和通用 图纸技术要求;(3)装配用起重设备:装配用起重设备安全可靠且与申证产品的规格相适应;(4)涂装设备:涂装设备应满足申证产品有关的技术要求,并具有相应的人员、环境实施爱护的措施。 生产生条产件 设备 专门 钢材预处理设备:具钢材预处理设备: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钢材预处有满足生产需要的钢理设备〔磷化、酸洗或抛丸设备之一〕或结构件材预处理设备〔磷化、中处理设备〔且仅限于自制件〕。 酸洗或抛丸设备之一〕。 (1)专用工装及器具:装配专用工装器具配置完整,与申证产品重要质量特性有关的工具、检具应进行校验;(2)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动力系统、传动系统等重要零部件的检测测量器具或仪器设备 焊接设备及工装设备:车架等的焊接设备及工装配置合理,其工艺能力能够得到验证。 生产条件 技术文件等 通(1)声级计(2)温度计(3)转速表。 用 (1)直线跑道,宽度不(1)压力表(2)静态测试场地测力计。 小于5m,内燃叉车生产(1)具有调试用试验场地(1)标准(或设计)规定企业跑道长度不小于(2)角度测量仪(3)管形测坡度的坡道或牵引力测100m,蓄电池叉车生产力计(4)制动测试器具(5)试仪器(2)轮式机械制检企业跑道长度不小于常规量具。 动距离测试器具(3)直测60m(2)具有与企业生线跑道,宽度不小于6m,检产叉车设计相同坡度履带机械跑道长度不小验专的坡道(或设计值于50m,轮式机械跑道长仪门 ±2.5%的坡道),设计坡度不小于100m。 器 度≥15%的还应有15%坡度的坡道(3)静态测试平台(4)电流表(5)电压表(6)管形测力计(7)制动距离测试器具或仪器设备。 法规申请任一类型厂内机动车辆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以下法规和安全技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安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 全技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那么»术规范 (1)«机动工业车辆安(1)«工程机械噪声限值»(1)«工程机械 噪声限全规范»〔GB16710.1-1996〕; 值»〔GB16710.1-1996〕; 〔GB10827-1999〕; (2)«工程机械噪声测定»(2)«工程机械 通用安(2)«机动车运行安全〔GB/T16710.2-5-1996〕; 全技术要求»技术条件»(3)«工程机械安全标志和〔JB6030-2001〕; 〔GB7258-1997〕; 危险图示通那么»(3)«液压挖掘机 试验(3)«厂内机动车辆安〔JB6028-1998〕; 方法»全检验技术要求»(4)«工程机械通用安全技〔GB/T7586-1996〕; 标准 〔GB16178-1996〕; 术要求»〔JB6030-2001〕; (4)«液压挖掘机 技术(4)«色漆和清漆漆膜(5)«轮胎式装载机差不多条件»的划格试验»参数»〔JB/T3688.1-1996〕; 〔GB/T9139.2-1996〕; 〔GB/T9286-1998〕; (6)«轮胎式装载机技术条(5)«液压挖掘机 结构(5)«漆膜厚度测定法件»〔JB/T3688.2-1998〕; 与性能»»〔GB/T1764-1979〕; 〔GB/T9140-1996〕; (6)«液压挖掘机 挖掘(6)«港口牵引车牵引力测试方法»试验方法»〔GB/T13332-1991〕; 〔JT/T92-1994〕; 技术文件等 (7)«液压挖掘机 分类»〔GB/T9139.1-1988〕; (8)«液压挖掘机 结构强度试验方法»〔GB/T9141-1988〕; (9)«工程机械噪声测定方法»〔GB/T16710.2~5-1996〕; (10)«工程机械 司机视野试验方法»〔JB/T7160-1993〕; (11)«土方机械 司机视野准那么及评定方法»〔GB/T16937.1~标2-1997〕; 准 (12)«轮胎式土方机械制动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JG/T48-1999〕; (1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 滤纸烟度法»〔GB/T3846-1993〕; (14)«液压油箱液样抽取法»〔JG/T69-1999〕; (15)«油液中固体颗粒污物的显微镜计数法»〔JG/T70-1999〕; (16)«建筑机械与设备用油液固体污染清洁度分级»〔JG/T5035-1993〕。 所有申请取得制造许可的各型号规格产品的图纸完整、正确、齐全、统一,符图纸 合有关标准,套〔份〕数满足生产要求,图纸签字齐全,并核对所提样机是否按图纸制造。 工关键工艺、焊接、要紧机加工件、装配、涂装、检验等的工艺文件正确完整,艺符合工厂的工艺流程。 文件 (7)«港口牵引车差不多(7)«轮胎式装载机试验参数系列»方法»〔JT/T84-1994〕; 〔JB/T3688.3-1998〕; (8)«港口牵引车技术条(8)«轮胎式装载机可靠件»〔JT5026-1989〕; 性试验方法故障分类及(9)«蓄电池搬运车整机评定»试验方法»〔JB/T51148-1994〕; 〔JB/T7635-1994〕; (9)«轮胎式装载机可靠(10)«固定平台搬运车 性加速试验规范»差不多参数»〔JB/T51147-1994〕。 〔JB/T3811.1-1999〕; (11)«固定平台搬运车 技术条件»〔JB/T3811.2-1999〕。 注:托付外协加工的另部件应有双方协议书,并应有完整的加工图纸、加工工艺和进厂验
收细那么;无相关无损检测设备和人员时,必须托付有资格的专业无损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探伤。
附件3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那么与现场鉴定评
〔章〕
长
月 日
审记录
申请单位
申请项目 评审
机
构评 审 员 评审组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那么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
说 明
一、评审细那么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那么»中的现场评审工作。
二、评审细那么分为两部分内容:(一)差不多条件的评审;(二)质量治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三、评审细那么中每一项评审内容按符合、有缺陷、不符合、不适用四种结果进行评定。其中〝不符合〞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有缺陷〞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操纵,但操纵得不完善、不全面;〝不适用〞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或被抽查设备。
四、评审细那么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差不多具备条件、不具备条件。
五、评审细那么评审结论的判定原那么: (一)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全部符合。
(二)差不多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中重要项目〔注#项〕全部符合、非重要项目〔未注#项〕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但认为最长6个月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三)不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达不到差不多具备条件要求。 六、评审第二部分时,应随机抽取一台申请项目范畴内已完工设备的全部文件,以该设备制造过程执行质量治理制度情形为主线进行评审。存在不适用项时,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形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足规定。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那么
一、差不多条件的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判方法 #1. 机构 #2. 人员 #3. 基础设施提供 1.1 查看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应与提出营业执照 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核对注册资金应与申请项目范畴对应要求相适应。 1.2 查看企业税务登记证应齐全,正本现场核实。 税务登记证 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应有独立的财务帐号。 法人条码证1.3 应有法人条码证书并记录企业机书 构代码 2.1 厂长〔经理〕应在本单位治理层中任命一名技术负责人,其学历、职称、技术负责人 专业、工作经历及把握法规与标准情形等,应能满足规那么和«差不多条件»中的规定。 2.2 各类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检查文件及现场座技术人员 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差不多谈。 条件»中的规定 2.3 检验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检验人员 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差不多条件»中的规定 2.4 各类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其资格应作业人员 满足«差不多条件»中的规定。 3.1 企业应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 按企业申证范工作场所 场所,且爱护完好。厂房应满足«差不多畴检查工作场所的条件»中的规定。 最大能力。 3.2 企业应具有满足«差不多条件»中 按申证范畴,检规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查其现有生产设备3.3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与生产能和工艺装备的生产生产设备和 力相适应。 能力〔可检查设备档工艺装备 案并进行现场核实〕。 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对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申证规格要求的判为不符合。 对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申证规格要求的判为不符合。〔工序外委时可不提供相应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但必须具有外委产品的检测能力〕。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判方法 3.4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精度 现场抽查任意应满足工艺要求。 单元任意规格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各3台〔不足3台的 不满足评审要生产设备和 全查〕进行检查,其点中的要求判为不工艺装备 #生产能力通过现场符合。 3. 生产进行验证。如产基品不合格,承诺加倍础验证一次。 设施 按其申证范畴,3.5 企业应具有满足«差不多条件»中提检查其现有检测设 对不满足评审规定的检测设备。〔关于装配型企业,必供 备〔及计量设备、标要点中的申证规格须有出厂检测设备〕 准物质〕的检测能力要求的判为不符合。 检测设备 3.6 检测设备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宜。 〔进行现场核实〕。 抽取2-3个检 不满足评审要3.7 检测设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检验验项目进行检验,验点中的要求判为不要求。 证检测设备能力。 符合。 二、质量治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判方法 1. 质量治理体系总要求 企业应建立质量治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储存。 1.1 企业应形成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文件;应通过厂长〔经理〕批准。 1.2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包括产品质量改进和连续改进质量治理体系有效性的内容;全体职员应明白得质量方针。 1.3 质量目标应分解到企业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应可测量;应与质量方针 通过审查企业储存一致。 的正式文件和座谈1.4 质量手册应包括: 查找客观证据。 a)质量治理体系的范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 b)为质量治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质量治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1.不符合--- a)未按要求建立质量治理体系; b)质量治理体系运行无效; c)未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d)质量目标未进行分解; e)未提供质量手册; f)缺少规定的程序文件; 评审项目 1. 质量治理体系总要求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判方法 企业应建立质量治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储存。 2. 治职责、权限治理理者代表治职理评审 责 质量治理体3. 系所要求的文文件应予以件 操纵。 1.5 企业应建立: g)缺少大部分过 a)文件操纵程序; 程运行和操纵所需 b)记录操纵程序; 的文件; c)内部审核操纵程序; 2.有缺陷---除上述 d)不合格品操纵程序; 不符合外的未满足 e)纠正措施操纵程序; 要求的情形。 f)预防措施操纵程序。 1.6 企业应明确销售、设计开发、采购、生产制造、检验、安装和服务等过程,并建立为确保上述过程有效运行和操纵所需的文件。 1.7 针对阻碍产品质量的外包过程,企业应明确对事实上施操纵的要求。 2.1 应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机构及其 检查文件规职能分配;应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内部定,并与厂长〔经1.不符合--- 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文件应经厂理〕、治理者代表和 a)无文件规定各长〔经理〕批准。 要紧岗位有关人员岗位人员的职责、权2.2 各岗位有关人员应了解其职责。 集中或分别座谈了限; 2.3 厂长〔经理〕应指定治理者代表;解职责沟通及履行 b)各岗位人员不应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情形。 了解其职责、权限; 2.4 治理者代表应了解并履行其职责 与厂长〔经理〕 c)未进行治理评和权限。 座谈了解治理评审审或治理评审结果2.5 厂长〔经理〕应按企业规定的时刻情形并检查治理评无改进决定。 间隔评审质量治理体系;评审结果应包审记录。 2.有缺陷---除上述括与体系有效性的改进或产品的改进或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资源需求的变化;应储存治理评审的记要求的情形。 录。 3.1 文件操纵程序应规定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回收、更换、借阅等操纵 检查文件操纵1.不符合--- 程序。 a)文件操纵程序要求。 分别在文件治不符合要求; 3.2 文件公布前应得到授权人批准;应理、使用部门各抽 b)文件的审批、发保证文件中的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3-5种文件检查程放、回收、更换未按3.3 文件更新应得到再次批准并按企序执行情形。 程序执行。 业的规定进行更新。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判方法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形。 3.4 应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质量治理体效版本。 3. 系所要求的3.5 文件应清晰、易于识别。 文 文件应予以3.6 作废文件应进行适当的标识。 件 操纵。 3.7 外来文件应能得到识别,并操纵其分发; 4. 对合同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 4.1 企业应确定合同中对产品的有关要求。包括: a)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服务的要求; b)顾客尽管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d)企业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4.2 企业应评审合同中对产品的有关要求。包括确保: a)在企业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 b)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c)企业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4.3 评审的结果应储存。 5.1 企业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储存记录。 5.2 设计输入应包括: a)功能和性能要求; 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适用时,往常类似设计可参考的信息; d)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5.3 企业应具有«差不多条件»中规定的法规及标准 企业应确定并评审合同中对产品的要求 1.不符合---未对合同中的产品要求进行 抽查合同和评确定和评审。 审记录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形。 5. 设计和 开发 检查企业申报的不同型号的最大规格产品的设计文1.不符合--- 件〔包括:设计输 a)企业申报的不同入、设计输出、设型号的最大规格产品计评审、设计确认〕的设计文件未按要求设计输入 应符合评审要点的进行设计操纵〔行业联合设计的产品可不要求。 检查所有申证检查设计输入、设计覆盖的产品图纸应评审、设计确认文件〕; 齐全。 抽某规格产品 b)设计输出文件要#5.4 企业应形成完整的设计输出文的设计文件重点检紧性能参数未满足法件。申证产品所覆盖的各规格型号图纸查是否符合设计输律法规或标准要求; 2.有缺陷---除上述应齐全。 出的要求。 #设计输出 设计确认能够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5.5 设计输出文件应: 求的情形。 a)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设计提供不同型 文件技术指标应符合有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判方法 #设计输出 5. 设计和 开发 设计评审 #设计确认 企业应确保6. 采购的产品采符合规定的购 采购要求。 号的最大规格产品3.申证覆盖的产品 关法规、标准要求; 某规格缺总 b)设计文件的绘制、标注、技术指标、的型式试验报告。 图纸中,图或部装图或5%以编号、图面质量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上零件图时,发证时定要求〔尺寸及公差、技术要求等应明不能覆盖该规格。 确、合理,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设计4.未对最大规格的规那么〕; 产品进行设计确认 c)给出指导采购、生产和服务的适当需降规格发证。 信息; d)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那么; e)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如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表〕; f)发放前得到批准。5.6 企业应对设计开发进行系统的评 审。 5.7 设计评审应确保: a)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评审内容有 关的职能的代表; b)评审记录应予以储存。 5.8 企业应对设计开发进行确认。 5.9 设计确认应确保: a)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预 期用途的要求; b)确认记录应予以储存。 1.不符合--- 6.1 企业应制定选择、评判和重新评判 检查企业是否 a)未对供方进行供方的准那么。 确定了选择、评判评判; 6.2 企业应依照上述准那么评判和选和重新评判的准那 b)重要零部件未择供方。 么。 在合格供方中采购; 6.3 评判记录应予以储存。 抽查重要零部 c)对重要零部件6.4 采购信息〔包括采购打算、采购合件的供方档案,确未按规定进行型式同等〕应充分与适宜地表述拟采购的产定评判是否符合要试验和进货检验。 求。 2.有缺陷---除上述品,适当时包括: 抽查采购文件不符合外的未满足 a)对采购产品的要求; 并在企业的现场进要求的情形。 b)对采购产品制造过程、制造方法、行核实,确认重要加工设备的认可要求; 零部件是否在合格 c)对外包过程人员资格的要求; 供方中采购。 d)对供方质量治理体系的要求。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抽查采购文 件,确定其是否充分、适宜且通过批准。 抽查重要零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进货检验记录,确定其是否按规定进行。 评判方法 6.5 企业应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批。 6.6 企业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企业应确保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6. 采购的产品的采购要求。 采符合规定的购 采购要求。 7. 生产制造过程操纵 7.1.1 企业应对生产制造过程制定必要的工艺文件,关键工序应制定作业指7.1 企业应导书;并在使用处可获得; 策划并在受7.1.2 工艺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 控条件下进7.1.3 应使用适宜的设备进行生产制 检查技术部门行生产制造。 是否对生产过程进造; #7.2 企业行了策划,工艺文应对专门过7.1.4 应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生件是否正确、完整、程实施确认。 产制造; 统一。是否进行了7.3 企业应7.2.1 有焊接过程和无损检测时,应任传递; 1.不符合--- 在产品实现命了有资格的焊接责任人和无损检测责 检查现场是否 a)未制定工艺文的全过程中任人。 获得有关信息、作件; 使用适宜的7.2.2 专门过程的操作人员应进行了业指导书等; b)工艺文件要紧方法识别产 检查现场执行性能参数未满足法资格认可。 品。 工艺情形;重点检律法规或标准或图7.4 企业应7.2.3 重要受力构件焊接,应规定了焊〔WPS〕、焊接工艺评定〔P查关键工序、专门纸要求; 针对监视和接工艺规程过程; c)未对专门过程测量要求识QR〕、焊缝检查方法和返工操作程序, 检查设备治理进行操纵或操纵差别产品的状应按规定实施。 部门对设备的操尽不多无效; 态。 7.2.4 专门过程的设备应进行了设备情形;重点检查关 d)未对产品进行7.5 在有可能力认可。 键工序和专门过程防护,造成大量产品追溯性要求7.2.5 应对专门过程操作进行监视。 的设备操尽情形; 不满足要求。 的场合,企业 检查现场设备2.有缺陷---除上述应操纵并记7.3.1 应采纳了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的适宜性、完好性; 不符合外的未满足录产品的唯确保产品不混用。 检查仓库、生要求的情形。 独性标识。 7.4.1 应采纳了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产现场的标识情7.6 在内部的检验状态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投入使用形、防护情形及可处理和交付和安装。 追溯性; 到预定的地7.5.1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应按规定 检查可追溯的点期间,企业有关记录。 操纵和记录。 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7.6.1 企业应对采购产品进厂到成品交付到预定的地点全过程提供产品防供防护。 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爱护。 评审评审内容 项目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判方法 8.1 监视装置和检测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时刻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并储存校准和检定记录。 8.2 当不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进#8. 企业应依照行校准或检定时,应制定校准或检定的监视工艺要求和规程,并按规程进行校准。 装置检验要求确定所需的监8.3 应能识别监视装置和检测设备的和检视装置和检校准状态。 测设测设备,确保8.4 当发觉检测设备不符合要求时,企备的监视和检验业应对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判操纵 的结果有效。 和记录。 8.5 当运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检验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 1.不符合--- a)对监视装置和 检查计量治理检测设备未进行校部门文件和记录; 准或检定; 现场抽查监视 b)出厂检验能力装置和检测设备能不具备 否满足测量要求并2.有缺陷---除上述识别其校准状态; 不符合外的未满足 验证出厂检验要求的情形。 能力是否具备,并3.出厂检验能力不满足申报产品的最满足申报的某规格大规格的要求。 产品要求时,发证时不能覆盖该规格产品。 1.不符合--- a)未按要求进行检验; b)没有证据证明企业应对产合格产品出厂; 品的特性进 c)产品出厂检验#9. 行检验,这种不符合标准要求 d)型式试验不符产品检验应在产合要求。 检验 品实现过程的适当时期 e)抽取的某规格进行。 产品进行部分出厂项目检验不合格。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形。 企业应确保10.1 不合格品操纵程序应明确对不合 检查文件和记1.不符合--- a)不合格品操纵不符合产品格品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和处置的录。 检查现场对不程序不符合要求; 10. 要求的产品职责和权限。 合格品操纵的情 b)对不合格品未不合得到识别和10.2 应按不合格品操纵程序进行操形。 按要求进行操纵; 格品操纵。不合格纵。 操纵 品操纵以及10.3 应储存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不合格品处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置的有 让步的记录。 9.1 应对适当时期〔如采购产品进厂、生产制造、成品出厂〕的检验明确要求, 检查所有申证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测器具要产品检验文件,并求、抽样要求、判定准那么、记录要求抽查各型号产品的等。 检验记录。 9.2 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检查型式试验9.3 应储存检验记录,记录应指明有权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放行产品的人员。 9.4 应确保合格产品出厂,合格产品应 现场抽取某规格产品进行部分出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修厂项目的检验。 理说明等文件。 9.5 型式试验应按要求进行。 评审评审内容 项目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判方法 c)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觉大量产品不合格。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形。 1.不合格---未明确对服务的操纵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或要紧用户有投诉。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形。 关职责和权10.4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 10. 限应在形成再次进行验证。 不合文件的程序10.5 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觉产品不格品中作出规定。 合格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操纵 11.1 在规定有服务要求的情形下〔如法规、标准或合同规定〕,企业应明确对服务的实施、验证和报告的操纵要求。 企业应对服11.2 服务人员应经培训并进行资格认 检查文件和记11. 务进行操纵,可。 录,与有关人员座服务 确保满足用11.3 服务用的检测设备应满足服务要谈了解。 户要求。 求并进行检定。 11.4 企业应按要求提供服务,并确保用户中意。 12.1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爱护、检索、储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操纵。 12.2 应建立并储存记录,以提供符合 检查程序文件12. 企业应对记要求和质量治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并抽查记录的操尽记录 录进行操纵。 如检验记录、加工程序测验报告、射线情形。 检测底片及评片单、超声波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等。 12.3 记录应储存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1.不符合---记录操纵程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程序要求进行操纵。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形。 13.1 内部审核程序应计策划和实施审核、报告结果以及储存记录的职责和要求作出规定。 13.2 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并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1.不符合---内部审及以往审核的结果。 核程序不符合要求企业应按规13. 13.3 审核方案应规定审核的准那么、或未进行内部审核定的时刻间检查文件和记录、或内审不符合要求。 内部范畴、频次和方法。 座谈了解。 隔进行内部2.有缺陷---除上述审核 13.4 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审核。 不符合外的未满足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审核员要求的情形。 应不审核自己的工作。 13.5 应按审核方案实施审核,并储存记录。 13.6 对审核中发觉的不合格应采取纠正措施。 评审评审内容 项目 企业应采取14. 措施,以排除纠正不合格和潜和预在不合格的防措缘故,防止不施 合格的发生和再发生。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判方法 1.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操纵程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程序要求采取过措施。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形。 企业应执行15. 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安全 监察 法律法规的规定 #14.1 企业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应规定: 检查文件和记 a)确定不合格、潜在不合格及其缘故; 录。 b)评判防止不合格、潜在不合格发生 现场了解不合的措施的需求; 格、潜在不合格情形,确定是否需要 c)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采取纠正预防措 d)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施。 e)评审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14.2 应按程序规定进行实施。 15.1 应建立并储存同意质量监督部门安全质量监察和监督监检的程序规定。 15.2 应建立并储存«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使用、保管、换证申请的程序规定。 查阅有关文件及座15.3 应建立并储存标注«特种设备制谈了解。 造许可证»标志、编号和有效期的程序规定,售出安全装置、重要受力构件或产品及其相应编号应记录并储存。 未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制造条件现场鉴定评审记录
型式:
购货方: 最终用户: 产品编号: 总装图号: 完工日期: 执行标准: 要紧参数:
当以上抽查设备存在不适用项时,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形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足规定〔尽量抽取1台设备验证,确有专门情形时,能够抽取2台或多台〕: 型式:
购货方: 最终用户: 产品编号: 总装图号: 完工日期: 执行标准: 要紧参数:
补充验证的项目编号: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形:
抽查设备名称〔种类〕: 类型:
补充抽查设备名称〔种类〕: 类型:
一、差不多条件的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结果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记录 符合 有缺不符不适陷 合 用 #1. 机构 #2. 人员 #3. 基础设施提供 1.1 查看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核对注营业执照 册资金应与申请项目范畴对应要求相适应。 1.2 查看企业税务登记证应齐全,正税务登记证 本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 致,应有独立的财务帐号。 法人条码证1.3 应有法人条码证书并记录企业 书 机构代码 2.1 厂长〔经理〕应在本单位治理层中任命一名技术负责人,其学历、职技术负责人 称、专业、工作经历及把握法规与标 准情形等,应能满足规那么和«差不多条件»中的规定。 2.2 各类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专技术人员 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 差不多条件»中的规定 2.3 检验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检验人员 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差不 多条件»中的规定 2.4 各类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其资格作业人员 应满足«差不多条件»中的规定。 3.1 企业应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工工作场所 作场所,且爱护完好。厂房应满足« 差不多条件»中的规定。 3.2 企业应具有满足«差不多条件»中规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生产设备和 3.3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与生产 工艺装备 能力相适应。 3.4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工艺要求。 3.5 企业应具有满足«差不多条件»中规定的检测设备。〔关于装配型企业,必须有出厂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3.6 检测设备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宜。 3.7 检测设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检验要求。
二、质量治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结果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1.1 企业应形成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文件;应通过厂长〔经理〕批准。 1.2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包括产品质量改进和连续改进质量治理体系有效性的内容;全体职员应明白得质量方针。 1.3 质量目标应分解到企业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应可测量;应与质量方针储存一致。 1.4 质量手册应包括: a)质量治理体系的范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 b)为质量治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质量治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 作用的表述。 1.5 企业应建立: a)文件操纵程序; b)记录操纵程序; c)内部审核操纵程序; d)不合格品操纵程序; e)纠正措施操纵程序; f)预防措施操纵程序。 1.6 企业应明确销售、设计开发、采购、生产制造、检验、安装和服务等过程,并建立为确保上述过程有效运行和操纵所需的文件。 1.7 针对阻碍产品质量的外包过程,企业应明确对事实上施操纵的要求。 2.1 应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机构及 其职能分配;应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内部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文件应经厂长〔经理〕批准。 考核记录 有缺不符不适符合 陷 合 用 1. 质量治理体系总要求 企业应建立质量治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储存。 2. 治职责、权限治理理者代表治职理评审 责 评审项目 评审结果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2.2 各岗位有关人员应了解其职 责。 2.3 厂长〔经理〕应指定治理者代表;应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2.4 治理者代表应了解并履行其职责和权限。 2.5 厂长〔经理〕应按企业规定的时刻间隔评审质量治理体系;评审结果应包括与体系有效性的改进或产品的改进或资源需求的变化;应储存治理评审的记录。 3.1 文件操纵程序应规定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回收、更换、借阅等操纵要求。 3.2 文件公布前应得到授权人批准;应保证文件中的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3.3 文件更新应得到再次批准并按 企业的规定进行更新。 3.4 应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3.5 文件应清晰、易于识别。 3.6 作废文件应进行适当的标识。 3.7 外来文件应能得到识别,并操纵其分发; 考核记录 有缺不符不适符合 陷 合 用 2. 治职责、权限治理理者代表治职理评审 责 质量治理体3. 系所要求的文文件应予以件 操纵。 4. 对合同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 4.1 企业应确定合同中对产品的有关要求。包括: a)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服务的要求; b)顾客尽管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企业应确定 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并评审合同 中对产品的 d)企业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4.2 企业应评审合同中对产品的有要求 关要求。包括确保: a)在企业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 b)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c)企业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4.3 评审的结果应储存。 评审项目 评审结果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记录 符合 有缺不符不适 陷 合 用 5.1 企业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储存记录。 5.2 设计输入应包括: a)功能和性能要求; 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输入 c)适用时,往常类似设计可参考的信息; d)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5.3 企业应具有«差不多条件»中规定的法规及标准 5.4 企业应形成完整的设计输出文件。申证产品所覆盖的各规格型号图纸应齐全。 5.5 设计输出文件应: a)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设计文件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 5. b)设计文件的绘制、标注、技术指设标、编号、图面质量等应符合有关标计#和 设计输出 准和规定要求〔尺寸及公差、技术要 求等应明确、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开发 标准和设计规那么〕; c)给出指导采购、生产和服务的适当信息; d)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那么; e)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如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表〕; f)发放前得到批准。 5.6 企业应对设计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 5.7 设计评审应确保: 设计评审 a)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评审内容有关的职能的代表; b)评审记录应予以储存。 5.8 企业应对设计开发进行确认。 5.9 设计确认应确保: #设计确认 a)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 预期用途的要求; b)确认记录应予以储存。 # 评审项目 评审结果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6.1 企业应制定选择、评判和重新评判供方的准那么。 6.2 企业应依照上述准那么评判和选择供方。 6.3 评判记录应予以储存。 6.4 采购信息〔包括采购打算、采购合同等〕应充分与适宜地表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 a)对采购产品的要求 b)对采购产品制造过程、制造方法、加工设备的认可要求; c)对外包过程人员资格的要求; d)对供方质量治理体系的要求。 6.5 企业应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批。 6.6 企业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考核记录 有缺不符不适符合 陷 合 用 企业应确保6. 采购的产品采符合规定的购 采购要求。 7. 生产制造过程的控 制 7.1 企业应7.1.1 企业应对生产制造过程制定策划并在受必要的工艺文件,关键工序应制定作控条件下进业指导书;并在使用处可获得; 行生产制造。 7.1.2 工艺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 #7.2 企业应对专门过7.1.3 应使用适宜的设备进行生产程实施确认。 制造; 7.3 企业应7.1.4 应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在产品实现生产制造; 的全过程中7.2.1 有焊接过程和无损检测时,应使用适宜的任命了有资格的焊接责任人和无损检方法识别产测责任人。 品。 7.4 企业应7.2.2 专门过程的操作人员应进行 针对监视和了资格认可。 应规定了测量要求识7.2.3 重要受力构件焊接,别产品的状焊接工艺规程〔WPS〕、焊接工艺评态。 定〔PQR〕、焊缝检查方法和返工操7.5 在有可作程序,应按规定实施。 追溯性要求7.2.4 专门过程的设备应进行了设的场合,企业应操纵并记备能力认可。 录产品 7.2.5 应对专门过程操作进行监视。7.3.1 应采纳了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确保产品不混用。 7.4.1 应采纳了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的检验状态确保不合 评审评审内容 项目 的唯独性标识。 7. 7.6 在内部生产处理和交付制造到预定的地过程点期间,企业的控 应针对产品制 的符合性提供防护。 评审要点 格产品不投入使用和安装。 7.5.1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应按规定操纵和记录。 7.6.1 企业应对采购产品进厂到成 品交付到预定的地点全过程提供产品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爱护。 考核记录 评审结果 有缺不符不适符合 陷 合 用 8.1 监视装置和检测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时刻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并储存校准和检定记录。 8.2 当不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8. 企业应依照进行校准或检定时,应制定校准或检监视工艺要求和定的规程,并按规程进行校准。 装置检验要求确定所需的监8.3 应能识别监视装置和检测设备 和检视装置和检的校准状态。 测设测设备,确保8.4 当发觉检测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备的监视和检验企业应对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操纵 的结果有效。 评判和记录。 8.5 当运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检验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 9.1 应对适当时期〔如采购产品进厂、生产制造、成品出厂〕的检验明确要求,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测器具要求、抽样要求、判定准那么、记录要求等。 9.2 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9.3 应储存检验记录,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 9.4 应确保合格产品出厂,合格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修理说明等文件。 9.5 型式试验应按要求进行。 企业应对产#9. 品的特性进行检验,这种产品检验应在产检 品实现过程验 的适当时期进行。 10.1 不合格品操纵程序应明确对不企业应确保合格品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和处10. 不符合产品置的职责和权限。 不合要求的产品10.2 应按不合格品操纵程序进行操 格品得到识别和纵。 操纵 操纵。不合格10.3 应储存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品操纵以及 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 评审评审内容 项目 不合格品处10. 置的有关职不合责和权限应格品在形成文件操纵 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评审要点 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 10.4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 10.5 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觉产品不合格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考核记录 评审结果 有缺不符不适符合 陷 合 用 11.1 在规定有服务要求的情形下〔如法规、标准或合同规定〕,企业应明确对服务的实施、验证和报告的操企业应对服纵要求。 11. 务进行操纵,11.2 服务人员应经培训并进行资格 确保满足用认可。 服务 户要求 11.3 服务用的检测设备应满足服务要求并进行检定。 11.4 企业应按要求提供服务,并确保用户中意。 12.1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爱护、检索、储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操纵。 12.2 应建立并储存记录,以提供符12. 企业应对记合要求和质量治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 录进行操纵 据。如检验记录、加工程序测验报告、记录 射线检测底片及评片单、超声波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等。 12.3 记录应储存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13.1 内部审核程序应计策划和实施审核、报告结果以及储存记录的职责和要求作出规定。 13.2 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并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 企业应按规13. 13.3 审核方案应规定审核的准那定的时刻间 内部么、范畴、频次和方法。 隔进行内部审核 13.4 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审核。 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审核员应不审核自己的工作。 13.5 应按审核方案实施审核,并储存记录。 13.6 对审核中发觉的不合格应采取纠正措施。 评审评审内容 项目 评审要点 14.1 企业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应规定: a)确定不合格、潜在不合格及其缘故; b)评判防止不合格、潜在不合格发 生的措施的需求; c)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d)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e)评审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14.2 应按程序规定进行实施。 15.1 应建立并储存同意质量监督部门安全质量监察和监督监检的程序规定。 15.2 应建立并储存«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使用、保管、换证申请的程序规定。 15.3 应建立并储存标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标志、编号和有效期的程序规定,售出安全装置、重要受力构件或产品及其相应编号应记录并储存。 考核记录 评审结果 不符有缺不适符合 合 陷 用 企业应采取14. 措施,以排除纠正不合格和潜和预在不合格的防措缘故,防止不施 合格的发生和再发生。 企业应执行15. 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安全 监察 法律法规的规定 # 注:考核记录中,应记录考核对应内容的实际参数〔当评审要点提出具体量值要求时〕,以及说明评审结果见证材料的名称、编号、内容及参数等,记录见证材料相关内容多少以保证见证件的可追溯为原那么,最好记录内容能够直截了当证明评审结果。
附件4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报告
申请单位:
经申请单位确认的申请取证产品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与限定参数 现场评审日期: 评审组成员名单: 姓名 所在评审机构或工作单位 评审组中职务 职称 签字 通报评审报告会申请单位参加成员名单 姓名 所在部门 职务 职称 签字 续报告
申请单位的差不多情形 现场评审工作概况 评审组评 审意见 评 审 机 构 评 审 评审机构负责人签字: 〔评审机构印章〕 结 年 月 日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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