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的作用探析
作者:杨葆华
来源:《北方经济》2013年第10期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一个在全球化下不断推进改革开放的大国,中国的国有企业肩负着艰巨的历史使命与现实重任,是其他任何一类企业形式所不能替代的。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中流砥柱,对其作用的探析是非常必要的。 一、国有企业的内涵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深入发展,企业形式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和发展。新的企业形态根据不同国家制度和经济情况,呈现出了各异的具体形象。在理论界,国有企业虽然并不算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是随着世界经济特别是我国经济的发展,已经演化出不同以往的内涵和作用,所以我们必须结合国有企业发展的新阶段和新高度,对国有企业的现代内涵和作用进行总体把握。 (一)国外有关国有企业内涵的定义
国有企业内涵是由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的,国有企业的定义正是对国有企业性质的反映和总结。把握住了国有企业的性质,才能从理论上对国有企业的作用做出判断。国外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早,对企业制度的研究更为深入、完善;在我国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际,对这些定义的解构能够为我们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佐证。 1.联合国关于国有企业的定义
关于国有企业的定义联合国曾在1968年给予过:国有企业是依靠公司法或其他公法而设立的公共所有企业以及受公共控制的企业、公共股份公司等,或是大型的非股份有限单位,这种企业将其生产的绝大多数商品出售给公众。从联合国的定义看,国有企业既包括了国家独资企业,又包括受公共控制的企业和公共股份公司,这些企业依公司法或者专门的公法而设立,依靠出售产品和收入而运转。 2.世界银行关于国有企业的定义
世界银行在1997年的政策研究报告中对国有企业下的定义是:由政府拥有或控制,靠出售货物和服务获得主要收入的经济实体。该定义将国有企业限定为由政府部门仅凭其所有权地位控制其管理决策的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包括了政府部门直接控制的企业、政府通过其国有企业直接或间接地持有大部分股份的企业以及政府虽持有少量股份但仍能有效控制的企业。 (二)国内有关国有企业内涵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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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我国国有企业内涵演变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19世纪二三十年代发展起来的苏联全盘国有化模式,这种模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各国社会主义效仿的对象,我国建国初期的国有企业也基本上是在借鉴、模仿苏联原型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1.苏联全盘国有化模式
最初,并不没收全部私人资本,只是把土地、银行、大辛迪加等垄断组织收归国有,对其他资本主义工商业只是取消其商业秘密,实行工人监督。但是,由于资产阶级的反抗,这种走迂回道路的设想未能顺利实施。到了战时共产主义时期,中小企业也收归国有。在这种背景下,国有企业直接完全服从听令于国家的特性正契合了“国有化”的需要。在全盘国有化理论的统领下,苏联国营企业、合作社企业(准国有企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到1950年国有企业和准国有企业成为经济系统内唯一的企业类型,私有企业被彻底清除,国有企业等同于企业,单独对国有企业进行定义已经变得没有什么意义了。 2.我国国有企业内涵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情况与苏联基本一样。以上海市为例,从1949年国有经济仅占国民经济的16.3%,到1958年社会主义私有制改革完成,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达到98.3%,集体经济比重1.7%,全盘国有化基本完成。此时,全国范围内,国有企业已经成为我国最重要、最普遍的经济组织,承担着政治、营利、社会公平等多种功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绝对支配地位。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的界定十分明确,但随着改革开放方针和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逐步确立、市场环境和制度逐步完善,面对经济环境和经济制度的变化,国有企业的内涵、功能方面都需要重新界定,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界对国有企业的研究比较多。但目前,在学术界有关我国国有企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三)结论
综合国内外国有企业的相关定义,笔者认为,“控股说”与国外有关国有企业定义都明确提出了国家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这不仅是国有企业特殊性的重要来源,而且是国有企业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也应该是我国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的根本属性。至于“独资说”尽管准确描述出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的特性,但相信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这种类型的国有企业虽不会消失,但在我国国有企业中的比重会越来越小。而“参股说”则是对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过渡形态的描绘,尤其是一些政府逐级退出的领域和行业尤其出现一些参股不控股的企业,相信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此类型的国有企业会基本消失。由此而论,本文研究的国有企业是指国家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运行的企业,这其中既包括国有独资企业,也包括国有控股企业。 二、国有企业功能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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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功能直接关系到国家对于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整体把握,同时还涉及到国家对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以及国家对于国有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等诸多方面。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首先是一个重大的、急需解决的实践问题。
(一)西方经济学对国有企业的认识
亚当·斯密对国家的作用和政府的动机表示了极大的怀疑,他认为不断增加国民财富的最好办法就是给经济活动以完全的自由,由国家经营业务不免有浪费,因为“君主的代理人认为主人有无尽的财富。他们不关心货物以何种价格买来,以何种价格销售;他们也不关心从一地运往另一地的运输费用。”保罗·萨缪尔森对政府的主要职能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如矫正市场失灵、对收入进行再分配、稳定经济并促进经济再增长、制定和执行国际经济政策等。但在凯恩斯的有关学说中,主要研究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干预工具等,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并没有研究国有企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恰恰在西方国家执行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政策时,产生了大量的国有企业。 (二)当代国内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的理论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学者借鉴国外理论的前提下,对于国有企业的这种经济现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系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相较西方理论界,我国对国有企业功能的研究更为具体多样。 1.国有企业盈利功能
我国国有企业数量较多,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较大,所以对国有企业在经营中实现盈利,进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成为我国国有企业的重要功能之一。对公共财政的贡献上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仍是公共财政资源的贡献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更像是精锐的野战军,属于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科技密集型企业,它们的核心任务就是要与世界500强企业开展激烈的竞争,不仅要在其中占一席之地,而且要迅速崛起,成为行业中的领军企业。 2.国有企业调控功能
在国内,也有许多经济学家侧重于研究国有企业的调控功能,一方面强调国有企业对经济的干预作用;另一方面倡导尽量减少国有企业在经济中的影响,以期更好的发挥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根据对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与对市场效率的分析,从作用方面看,中央企业的作用体现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市场作用越小,中央企业的作用应该越大;市场作用越大,中央企业的作用则越小,两者呈反方向对应关系。盛洪也指出,国有企业应在特定情况下创立的,这个特定情形可以是很强的自然垄断,很急迫的时间达到某一公共目标,或有公共物品的性质等等,使市场失灵或部分失灵。 3.国有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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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不是一般性的企业,其特殊性就决定了国有企业要担负与一般性企业不同的社会责任,这点已经在我国理论界和领导层形成了一定共识。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看,国有企业之所以称之为国有,即因投资人为政府。由以上观点能推论得知,国有企业不同于私有企业的根本之处在于,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和义务以及公共政策目标这方面的要求和标准要比私有企业高得多,对国有企业来说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特定的、强制的、法定的企业目标和责任。国务院国资委2008年1月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152家中央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规范和商业道德,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股东、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和自然环境负责,实现企业、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此外,意见还强调,央企履行社会责任,必须要维护好职工的权益。 (三)结论
从分析可知,有关国有企业的功能,西方学者的认识是比较一致的,即调控功能。国内学者的研究相比更加宽泛,比较显著的差异是关注国有企业的经济利润,发挥其经济属性。作为市场经济中一种特殊的企业,国有企业既有资本的一般属性,又有国有的特殊属性。基于此双重属性,国企承担的多重功能或目标使命归结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方面的经济功能与保值增值以外的社会职能。“经济功能”是指所有涉及国有企业或国企出资人利益方面的功能内容,主要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功能、增加财政收入功能、国民经济主导功能。“社会职能”主要包括弥补市场失灵功能、承担社会责任的功能、政府宏观调控功能、国家安全与战略发展功能、共同富裕功能等。正确认识与把握我国国有企业功能的共性与个性要求,既关乎国有企业发展前景,又关系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更关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持。这是在我国国企功能定位议题上必须坚持、毫不动摇的出发点和归宿。 责任编辑: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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