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11/T 1076-2014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细木制品 基层表面必须洁净、平整、光滑 表面无污染、无裂缝等缺陷。工程1验收部位项目经理京家装1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最新)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第6.8.1条第6.8.2条监理(业主)单位验收记录主控 表面如出现色差,应修色或拼色 使其颜色达到基本一致。项 溶剂型涂料涂饰应涂饰均匀,附目 着牢固,不得有漏涂、透底、脱 皮及锈、斑迹泪痕、沙眼、橘皮 等现象。第6.8.3条质量标准项次色漆涂一料涂饰工般程项次项 目 颜色 光泽、光滑 裹棱、流坠、 皱皮 刷纹 装饰线、分 色线平直度 门窗、玻璃、 五金、灯具 颜色均匀一致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明显处不允许 刷纹通顺 允许偏差≤±1mm 门窗洁净、玻璃、五金、灯具 基本洁净质量标准 颜色基本一致 木纹清楚,棕眼刮平,不得有 缩孔沉陷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刷纹通顺 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门窗洁净、玻璃、五金、灯具 基本洁净项 目 颜色 木纹、棕眼 光泽、光滑 刷纹 裹棱、流坠、 皱好处 门窗、玻璃、 五金、灯具项清漆涂目料涂饰工程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施工班组长 年 月 日监理(业主)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注:表中所标“大面”是指室内门窗和固定木质家具门在关闭后正视面。表中所标“小面”是指除大面外视线所能见到的其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