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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

2023-08-09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

各级部: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有关会议精神及通知要求,近期省督查组将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督查,主要采取不定期和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请各学校认真做好准备,全面规范办学行为。

一、落实课程设置

各级部要认真学习市教育局印发《关于严格落实课程方案的通知》(日教字〔2008〕13号),附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字〔2002〕1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五四分段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3〕1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3〕12号)、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开设工作的通知》(日教发〔2008〕23号),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教育部门关于课程安排的具体要求,确保开齐开全义务教育阶段规定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开足课时。按照要求编排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并严格按照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上课。严禁学校、教师弄虚作假,使用两套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应付检查等。做到语文、数学等课程不能增加课时,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不能减少课时。

二、规范办学常规

各级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宜的通知》(日教发〔2008〕2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函(2008)3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06〕7号)等文件要求,并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落实素质教育有关规定,规范办学常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统一发放的配套练习册外,学校不得另外组织征订和使用其他教辅资料。严格作息时间,禁止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为学生补课等违规行为,严禁教师有偿家教。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各学校要制定控制学生作业量的监督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建立对教师、学生科学的评价体系。日常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严禁违规组织统考、联考、周考、月考、竞赛等活动,严禁按成绩为学校、班级、教师、学生排队。加强体育管理,按照课程方案要求上足、上好体育课。组织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要安排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下午最后节不得安排上课或自习课。

三、加强门卫管理

要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门卫管理,上课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外来人员出入校园询问和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保证学校及师生安全。

教育局将继续开展办学行为检查活动,严防松懈麻痹思想的产生。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各年级、班级的落实情况每天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纠正。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落实不到位的学校,查实后,将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北岭中学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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