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设备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规范公司设备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现将《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设备运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附录A 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明细
附录B 大型工具和低值易耗备件(物资)明细 附录C 电气检修作业票
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五月一日
主题词: 设备运行 管理办法 通知 报:攀成钢资产管理部 设备部 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3日印发 打印:胡慧斌 校对:胡昌旭 审批:黄游高 份数:21
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为规范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设备运行的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设备运行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考核等,适用于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单位。
1.3本办法适用于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 二、术语、定义及缩写
2.1公司——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
2.2设备:设备是有形固定资产的总称。本办法所指设备特指机电设备、工业炉窑、工业建(构)筑物等。
2.3设备管理:以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为依据,通过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的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 2.4点检定修制:以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
2.5设备点检:按照“五定”(定点、定法、定标、定期、定人)的方法对设备实施全面管理。即按预先设定的部位(包括结构、零部件、电气仪表等),对设备检查、测定,了解和掌握设备劣化程度及其趋势,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加以处理,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延长零部件寿命,达到以最经济的维修费用来完成设备维修的目的。 ——岗位点检:也称日常点检,由岗位工人(包括维护和操作工人)承担,主要依靠人的五官对设备进行检查,并进行简单维护。 ——专职点检:也称定期点检,靠人的五官和简单仪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连续记录,进行综合分析与研究,判定设备运行状况,掌握设备劣化倾向,以制定恰当的维修计划。通常是对主要生产设备重要部位的点检。
——精密点检:运用精密仪器、仪表,或采用特殊方法,对设备进行定量测试、分析,掌握设备劣化程度和状况,剖析设备故障原因。
2.6设备劣化:设备原有功能的降低及丧失,以及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降低,称设备劣化。
2.7劣化倾向管理:对劣化设备的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对比状况参数,找出劣化规律,控制设备的劣化倾向,定量掌握设备
零部件使用寿命。
2.8定修:指主作业线或对主作业线生产有重大影响的设备,依据点检情况和定修模型,在对主作业线的生产物料和能源协调、平衡的前提下,按规定时间停产(停机)进行的计划检修。
2.9非计划检修:因设备严重劣化等原因必须安排的临时性(在定修计划外)检修。
2.10设备事故: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运行过程造成一切设备损坏(特殊原因除外),导致生产突然中断的事故,称为设备事故。 2.11设备隐患:可能引发设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又不具备立即处理条件的设备缺陷,称为设备隐患。 三、职责范围 3.1机动科的职责
3.1.1机动科是焦化公司设备运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3.1.2负责主要生产设备运行信息的收集、汇总、跟踪、分析等工作,编写设备周(月)运行实绩分析。
3.1.3负责设备定修计划及非计划的初审与申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主要生产设备定修模型。
3.1.4负责设备隐患管理,组织公司级、车间级设备隐患的整改工作,督促检查车间及设备隐患整改工作。
3.1.5负责组织开展设备点检定修工作及设备点检定修向深层次的推进。
3.1.6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3.1.7负责组织设备事故抢修、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3.1.8负责主要生产设备运行管理指标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3.1.9组织(或参与)设备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3.1.10负责设备运行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3.2生产技术科的职责
3.2.1负责定修计划调整和非计划检修的确认工作。 3.2.2参与定修计划的初审工作。 3.3设备产权车间的职责
3.3.1设备产权车间是设备运行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业务上接受机动科的监督、指导、检查与考核。
3.3.2负责按点检定修管理规定开展设备点检定修工作,参与实施定修、检修计划。
3.3.3负责设备运行信息的收集、跟踪、分析、汇报工作。 3.3.4负责非点检设备定修计划的编制、上报。
3.3.5负责设备隐患的查找、上报,制定监护运行措施,建立隐患档案、隐患跟踪档案,组织(或参与)隐患整改等工作。
3.3.6负责设备异常或故障状态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参与设备事故抢修、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3.3.7负责本单位的设备技术工作。
3.3.8负责上报本单位的设备运行分析和统计报表。 3.3.9参与(或组织)设备专业培训工作。
3.3.10负责本单位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3.4 运行车间职责
3.4.1负责全公司所属机电、静置设备、建(构)筑物的点检工作,并在每一个工作日中对受检设备的性能、状态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确保其符合性。
3.4.2负责对点检出的异常情况进行跟踪、研究后,填制检修作业票至检修单位,并配合、督促检修工作按计划实施。
3.4.3负责设备检修后的组织验收,验收组对验收结果负责。 3.4.4负责点检定修制的实施、效能评估及对日常点检、检修工作的
督促、检查与考核。
3.4.5负责点检设备、设施的备件、材料计划编制及申报工作并参与其到货后的质量验收。
3.4.6负责编制各设备备件的最佳储备定额,实现储备资金占用的最优化。
3.4.7参加点检设备的事故分析、提出修复、预防及改善设备性能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3.4.8负责收集、整理点检设备的维(检)修记录,提出改进、改造及完善的初步技术方案,实现设备的状态预知,以确保功能的正常发挥。
3.4.9建立健全设备设施运行、检修、改造的技术档案。
3.4.10负责全公司所属机电设备、建(构)筑物、管网、电磁站(所)及线路、计器仪表、
计算机等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3.4.11负责所辖区域设备运行及状态信息的记录、传递和故障、事故的及时处理。
3.4.12负责备件、材料计划的初审或编制、领用,并参与其到货后的质量验收。
3.4.13负责全公司“锅、容、管、特”等设备日常维护。 3.4.14负责公司高压变电所的日常点检工作及高压电器的维护。
3.4.15负责参与公司技改攻关和双革项目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4.16负责当机电设备设施发生故障、事故时,组织检修人员及检修物资的到场工作。
3.4.17负责配合因生产及点检需要的设备倒停机作业。 3.4.18负责参与全公司机电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等的大中修
项目计划编制并上报。
3.4.19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临时任务。 四、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设备分类 4.1.1行业分类
a.按管理对象可分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非生产设备。 b.按精度可分为:普通设备、精密设备、高精密设备。 c.按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分为:关键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次要设备。
4.1.2焦化公司分类:分为主要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两类(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见附录A)。 4.2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要求
4.2.1点检定修制是焦化公司设备管理的基本制度,主要生产设备和对主要生产设备有直接影响的辅助设备必须开展点检定修工作,其使用与维护必须紧紧围绕点检定修制进行实施。
4.2.2开展点检定修的设备,要按照设备点检标准体系编制《设备维修技术标准》、《点检标准》、《设备维修作业标准》、《给油脂标准》(以下简称“四大标准”)。未开展点检定修的设备按照《设备技术管理标准》编制并不断完善《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程》、《设备检修规程》(以下简称“三大规程”)。
4.2.3严格按照“四大标准”或“三大规程”使用、维护设备,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3点检定修管理
4.3.1点检标准体系:点检根据公司特点,建立和完善“四大标准”。在《设备维修技术标准》中,根据设备设计制造的原始数据规定维修基准,把设备的主要运动部件和磨损部位画出性能构造简图
(注明材质),描绘出维修特性,明确维修技术管理值;在《点检标准》中,根据各部位的结构特点,详细规定点检位置、点检项目、周期、方法、分工及判定基准;在《设备维修作业标准》中,应规定定期实施的作业名称、内容及方法、作业顺序、作业条件、技术要点、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工具等,并用图形表示;在《给油脂标准》中,要规定给油部位、方式、油种、给油量与周期、作业分 工等内容。
4.3.2点检分类:一般情况下,按照分工不同,将点检分为岗位点检和专业点检,专业点检又分为专职点检和精密点检。 4.3.3点检分工
4.3.3.1岗位点检:由岗位维护工人和(或)操作工人承担。岗位操作工人侧重于生产工艺参数的符合性检查,岗位维护工侧重于设备运行状态的检查。
4.3.3.2专职点检:一般由专职点检员独立承担;设备解体点检,由专职点检员提出计划,运行车间承担,专职点检员在现场参与。 4.3.3.3精密点检:比较简单的精密点检,由专职点检员承担;比较复杂的精密点检,委托专业技术部门承担,专职点检配合。精密点检的主要类型包括:无损检测、振动噪音测试、铁谱及光谱分析、油液取样分析、应力及扭矩(扭振)测试、继(绝)保试验等。 4.3.4点检作业内容:
4.3.4.1岗位点检的作业内容包括:进行工艺参数的符合性检查和设备运行状态检查,准确、及时填写设备运行、工艺参数记录和点检表卡,并担任对设备的调试、紧固、清扫、加油等维护工作。 4.3.4.2专职点检的作业内容:
a.编制“四大标准”。 b.编制和修订点检计划。 c.参与编制定修模型。
d.进行点检作业,对岗位点检和维修作业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组织实施设备解体点检和参与精密点检工作。
e.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
f.收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劣化倾向管理。 g.编制定修计划。 h.提出维修资材计划。
i.建立点检信息卡、档案台帐。
j.进行事故分析处理,提出修复、预防意见。
k.做好维修记录,分析维修效果,提出改善性维修和改进设备管理的建议。
l.点检实绩管理。
4.3.5点检计划管理:专职点检员对设备各部位的点检项目按点检周期分别列出,经综合平衡,编制出每天工作量比较均衡的点检计划(分为日常、定期、长期计划)。一般一年优化一次。 4.3.6点检实绩管理
4.3.6.1专职点检员每天对岗位点检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专职点检,填写点检记录(或日志)和备件、材料消耗记录,并进行必要的经济技术分析。
4.3.6.2每周(月)必须召开点检实绩分析会,针对设备状况,提出下阶段点检的重点和方法,编制出准确、合理的定修计划。 4.3.7劣化倾向管理:劣化倾向管理由专职点检员具体掌握、实施,管理对象、项目要明确,专职点检要设计倾向管理体图表,按周期测定检测点的劣化量,记录相应数据,并进行趋势分析,提出精密诊断计划或定修计划。 4.3.8定修管理
4.3.8.1定修模型的设定
4.3.8.1.1模型设定依据:工艺特点、维修体制、生产经营计划、设
备技术状况等。
4.3.8.1.2模型设定必须考虑的因素:
a.要考虑各工序间的联系,保证生产工艺线的物流畅通,能源介质损失最小。
b.定修周期、时间的设定要符合设备主要零部件寿命和设备的实际状况,确保检修工作量的完成。
c.在满足a、b款的前提下,该尽量考虑每次检修工作量的均衡。
4.3.8.1.3定修模型的制定:首先要确定各主要生产线设备的定修周期、时间和检修工作量,其次要确定每次检修中的负荷,最后再综合确定各主要生产线设备定(年)修模型组合,每年优化一次。定修模型制定后报攀成钢公司设备部审批。 4.3.8.2定修计划的编制、申报与审批:
4.3.8.2.1定修计划的编制重点针对主要生产设备和对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有直接影响的辅助生产设
备。计划内容包括设备的主要缺陷、定修起止时间及对生产的影响程度。若因生产原因难于确定定修起止时间的,可申报开工计划,但开工时间确定,必须征得生产技术科、机动科的同意。对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有直接影响且有备机的辅助设备不编制定修计划。 4.3.8.2.2定修计划的申报:每月20日前,各单位将次月定修计划报机动科;每周四前,各单位将下周定修计划报机动科。 4.3.8.2.3定修计划的审批:月(周)定修计划由机动科审批。 4.3.8.2.4定修计划的调整:定修计划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或取消。因重大、特殊原因必须进行调整定修计划实施时间或取消定修时,按下列程序申请调整: 运行车间 机动科 公司主管领导 机动科 4.3.8.2.5定修计划的实施:定修计划由各单位或机动科指定单位组生技科 生技科 织实施。
4.3.8.2.6非计划检修:因重大、特殊原因必须在定修计划之外安排临时检修,必须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申请程序如下: 4.4.1机房管理: 温度控制等要求。
4.4.1.2必须在机房的显要位置挂上机房管理制度。 4.4.1.3机房纳入要害部位管理。
4.4.1.4机房卫生、整洁,符合定置管理要求。 4.4.1.5使用独立电源,并配备UPS电源。 4.4.2使用与维护管理:
4.4.2.1计算机系统纳入设备点检管理。
4.4.2.2操作人员必须密切关注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护人员处理,非操作和维护人员严禁动用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程序和进入系统软件或应用软件环境,更不得进行软件安装、修改等操作。
4.4.2.3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系统测试,检查系统数据、状态及控制特性,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登记。
4.4.3软件修改及备份管理:系统数据必须定期备份,明确软件修改及备份管理权限,实施分级管理。
4.4.4软件升级:各单位按期向软件供应商或主管部门提出升级申请,并组织实施。
4.4.5资料管理:随机资料及软件要妥善保管,并明确负责人。 4.5液压润滑及油品化检验管理 4.5.1设备润滑管理要求
运行车间 机动科 公司主管领导 生技科 生技科 机动科 4.4工业控制计算机管理 4.4.1.1环境要求:必须达到防尘、防磁、防潮、防静电、全密封、4.5.1.1液压润滑设备纳入点检范围,维护、操作人员要注意观测油标、油位、油压、油温及乳化变质情况,防止跑、冒、滴、漏。 4.5.1.2对主要生产设备要绘制润滑示意图,集中润滑系统(含液压系统)要有系统示意图。
4.5.1.3液压润滑设备要精心维护,定期检查和计划检修,保持零部件完好、整洁、无泄漏,油路畅通、油量适中。
4.5.1.4制定系统污染控制目标,定期进行污染度检测。污染度超标的油品,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净化或更换。
4.5.1.5设备用油必须采取“三过滤“(入库、发放、加油),各种润滑油应标注油品牌号,对号入 座,防止混号、错加现象。
4.5.1.6设备用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润滑油的代用应优先考虑粘度指标,其次要考虑油品精制深度、添加剂、机械工作条件。油品代用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主要生产设备油品代用由机动科报攀成钢公司设备部批准,辅助设备用油由焦化公司设备主管领导审批。
4.5.1.7新购入的油品必须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方能办理入库手续,储存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标识准确。库存两年以上的油品必须复检合格才能发放。
4.5.1.8做好废油的回收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进行报废处置。
4.5.2油品化检验管理
4.5.2.1由化验室或机动科指定的专业技术部门实施油品化检验工作。按照《液压润滑油品检测的一般规定》和专业技术部门要求取、送样,由化验室进行的化检验24小时内出具检验报告;由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的化检验原则上在72小时内完成化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
4.5.2.2不合格油品要单独标识,并建立书面处理记录。 4.6电气检修作业票管理
4.6.1原则上不得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的,须制定带电作业方案,按带电作业审批程序,经电气专业工程师和机动科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带电作业。重大的带电作业必须报告公司设备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6.2凡对电气设备(包括高压线母线、油开关、隔离开关、变压器、电机、电缆、电磁站等)进行继(绝)保试验、检修、传动系统调整等作业时,设备所属单位和作业单位(含本单位检修)必须认真执行电气检修作业票制度(见附录C)。
4.6.3设备检修单位接到定修计划或作业单位电气作业申请后,由有关电气负责人填写电气检修作业票(填写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交岗位值班电工执行。值班电工若有疑问,应及时向发票人询问。 4.6.4岗位值班电工在全面执行电气检修作业票规定的内容并经负责人检查确认、签字后,将电气检修作业票交付作业单位负责人。作业单位只有在接到电气检修作业票后方可开始作业。
4.6.5在停电作业中,完全停电必须设两处明显断开点,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告牌。部分停电设一处断开点,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任何可能的送电危险。若作业区附近有带电部分,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加安全遮栏。
4.6.6作业完毕后,作业单位必须拆除各种接线、试验工具和设备及由作业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恢复作业前的设备状态;作业负责人对上述内容检查确认、签字后,将电气检修作业票交回值班电工。 4.6.7在收到作业方交回的电气检修作业票后,值班电工负责拆除为设备所属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确认送电前的设备状态,运行车间或点检负责人组织送电。电气检修作业票未返回运行车间,该设备不得送电。检修试验设备未完成试车,作业人员不得离开检修现
场。
4.7设备防火管理
4.7.1主电室、控制室、操作室、变(配)电站(所)、油库、液压(润滑)站应做到:
a.建立防火制度,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b.禁止在室内吸烟。未经批准,不准在室内明火作业或私自生火。 c.保持良好通风,配备必要的降温设备。 d.保持清洁卫生,无垃圾、积水、油污等。
4.7.2不得用汽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洗电气设备、液压(润滑)设备。 4.7.3不准在主电室、控制室、操作室、变(配)电站(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7.4主电地下室、电缆隧道、电缆沟等电缆密集处,有条件时应配备电缆头在线测温装置。
4.7.5对线路接头、电缆中间头等易发热部位要实施点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7.6电缆桥(架)、主电地下室、电缆遂道、电缆沟电缆密集处、交叉处、分支处、近各种热源、火源处电缆应刷防火涂料或包扎阻燃包带,有条件的要配备自动灭火装置。主电室、控制室、操作室、变(配)电站(所)、电缆遂道、电缆沟的电缆进出口处应使用阻燃材料分隔或封堵。
4.7.7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设施应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开展维护保养及检测(修)工作。 4.8防雷设施管理
4.8.1每年雨季前后,必须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维护,重点要对工业建(构)筑物、高压输电线路、变(配)电所的防雷接地系统、瓷件、避雷器进行检查、处理及测试工作。
4.8.2雷雨季节,必须对防雷设施安排巡检。防雷设施发生故障后,
应立即安排检查、处理。 4.9计量(测量)设备管理
4.9.1工艺计量(测量)设备由各机动科管理,运行车间进行维护,并按公司计量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检定和校检;厂际间计量(测量)点生产技术科负责日常管理,由运行车间负责维护。
4.9.2工艺计量(测量)设备必须在规定检定周期内正确使用,并纳入日常点检管理。
4.9.3计量(测量)设备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安排处理,确保精度等级。新更换的计量(测量)设备必须首检或校验合格才能使用。 4.10设备技术管理
4.10.1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性能、技术参数、润滑方式等,更不得擅自取消设备功能。
4.10.2因生产需要或工艺调整(含新产品试制引起的工艺调整或参数变更),需改变设备的性能、用途,变更设备的参数,必须经机动科批准,必要时报攀成钢公司设备部批准。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改变,必须按职能分工报批。
4.10.3设备功能管理:设备投运时,必须保证功能完好;如有功能丢失,必须立即恢复;因特殊原因需取消部分功能的必须由机动科批准,必要时报攀成钢公司设备部批准。 4.10.4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管理
4.10.4.1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选择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机动科要组织相应的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
4.10.4.2凡是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必须向机动科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应用。对主要生产设备可能造成影响的新技术、新材料,由机动科组织论证后,先试用,再推广。 4.11备用设备(机组)管理
4.11.1备用设备(机组)的范围:主要生产设备的备机和对生产有直
接影响的辅助设备的备机。
4.11.2机动科制定备机倒换或性能测试、试验周期,点检站及时安排处理存在的缺陷,确保性能完好,随时具备开机条件。 4.12设备隐患管理
4.12.1隐患分类:按照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隐患分为公司(攀成钢级)级、厂级(焦化公司级)和车间级。
4.12.2设备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并建立隐患档案。
4.12.3隐患报告制度:发现隐患要逐级报告,经鉴定能构成焦化公司级及以上设备隐患的,机动科书面报告设备部,经批复后纳入公司(攀成钢级)级或厂级(焦化公司级)隐患管理。
4.12.4隐患监护制度:设备隐患整改前,必须制定监护措施,必要时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止使用。
4.12.5隐患整改:公司(攀成钢级)级隐患由设备部组织整改,厂级(焦化公司级)隐患由焦化公司机动科组织整改,车间级隐患由车间组织整改。整改要与检修相结合,并优先安排。当年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当年整改完毕;当年暂不能整改的,需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分期分批实施。
4.13设备事故、故障管理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执行。 4.14运行信息管理
4.14.1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按规定反馈信息: a. 各类设备事故和非计划检修; b. 30分钟以上的设备故障; c.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倒机运行; d. 设备损坏;
e. 辅助设备发生对上、下级系统或其他单位有影响的故障; f. 内、外部原因造成生产中断或影响;
g. 当日定(检)修计划执行情况。 h. 重大检修项目的施工进度。 4.14.2信息反馈要求:
4.14.2.1在当班时间内,对照4.14.1条检查各项工作,各单位向机动科反馈信息,机动科负责向攀成钢公司设备部反馈信息。 4.14.2.2设备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需外部施工单位参与抢修的一般设备事故,必须立即汇报机动科及主管领导,机动科负责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汇报攀成钢公司设备部。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能源供应中断的,同时按相关规定汇报。发生一般设备事故或故障,必须立即汇报机动科及主管领导,机动科负责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汇报攀成钢公司设备部。反馈信息时,要详细说明事故时间、地点、部位、影响范围、主要原因等内容。
4.14.2.3反馈定(检)修计划执行信息时,如未按期完成,要详细说明原因及预计推迟时间。反馈设备倒机运行时,要说明原因和倒机到备机启动的具体时间。
4.14.2.4工作日白班运行信息向机动科和厂生产调度室反馈,机动科向攀成钢公司设备部汇报;中夜班、节假日运行信息向厂生产调度室反馈。
4.14.2.5每周四14:00前,各单位向机动科报送下周设备定(检)修计划。
4.14.2.6每月3日前,各单位向机动科报送上月设备运行分析材料(月点检实绩分析)。 五、 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机动科组织检查,各单位自行检查。 5.2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焦化公司企管科进行考核。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明细
1.螺旋卸车机 2台 2.堆取料机 2台 3.粉碎机 4台 4.焦炉 1座 5.焦炉机械车辆 6台 6. 捣固机 1套 7.煤气交换机 1台 8.煤气鼓风机 2台 9.生化风机 2 台 10.循环氨水泵 3台 11.清水泵 6台 12.制冷水加压泵 2台 13. 初冷器 3台 14.机械化澄清槽 2台 15.硫铵饱和器 2台 16.终冷器 1台 17.脱硫塔 2台 18.再生塔 2台 19.洗苯塔 1台 20.脱苯塔 1台 21.管式燃烧炉 1台 22.空气压缩机 3台 23.锅炉 2台 24.锅炉给水泵 3台 25.制冷机 2台 26.除尘风机 2台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大型工具和低值易耗备件(物资)明细
1、各种电动工具、成套工具(200元以上),手持大型工具(200元以上),便携式测量仪器(工具),检测、诊断设备,实验仪器及
装置(2000元以下),手持铆接工具,小型台式钻床(0.5KW以下),电焊机(2000元以下),手拉葫芦,千斤顶,虎钳台,管子切割机,焊枪,割枪,钳型表,万用表,兆欧表,电锤,电动喷枪,台秤,电源,电机(30KW以下)
2、微型计算机,计算机网络组件,复印机(含机座、附件),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碎纸机
3、电视机,音响,录音笔,投影机,录放机,影碟机,传真机,照相机及各类摄影器材,大型灯具(200元以上),运动器材,乐器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电气检修作业票
厂别: 车间: 第 号 年 月 日 作业负责人: 发票人: 值班电工: 计划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作业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作业任务(作业地点及内容): 停电操作程序(发票人填写): 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发票人填写): 已做到的安全措施和作业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及注意事项(值班电工填写): 作业及安全措施变动情况: 作业负责人: 值班电工: 全部作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完毕,作业人员已全部撤出作业地点,电气检修作业票已交回,临时遮拦、标示牌及其它安全措施已拆除,常设遮拦已恢复。短路、接地线共 组,已全部撤除。 作业负责人: 值班电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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