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科工作职责
1、在主管安全副经理和技术经理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条例标准。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年审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人员对文明施工的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着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检查。按时复查,验收。
5、协助项目部对安全资料的管理,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做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安全简报》等工作的编写发放,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按“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或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经说服劝阻无效,应暂停生产,消除隐患危险,提出合理意见,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8、负责编制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实施。
9、发生安全或工伤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快速、准确向上级领导汇报。
10、安全生产科监督协助各部门每半年向公司作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和事故控制情况书面报告。
11、安全生产科有权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有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同时,凡发生事故的部门,对安全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12、安全生产科必须按照要求,公司在职人员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并且建立职工安全生产承诺书续签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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