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理工程师如何正确处理工程索赔及索赔费用的确定
摘要:结合厦门保障性住房工程索赔案例,论述索赔的概念、特征、起因、处理依据、处理原则、工作方法、及如何公平合理地确定索赔费用。
关键词:工程索赔;概念和特征;起因和处理依据;处理原则;工作方法;公正合理地确定索赔费用。
工程索赔在工程建设中经常发生和被利用,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导致索赔经常发生:第一,建筑工程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条件复杂,可能造成工程设计考虑不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也可能造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存在各种缺陷,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索赔事件难以避免。第二,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大型的承包商都有海外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经验,从国外学到了许多先进的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很多有经验的承包商都善于通过索赔,来提高工程收益和竞争力。据有关统计资料,国际工程通过项目管理,可提高利润的3℅-5℅,而通过索赔管理,则可提高利润的10℅-20℅;每项工程的平均索赔次数为20次,索赔成功率约占93℅。第三,近年来,有些城市实行最低价或最低合理价中标的招投标方式,许多承包商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承揽到工程业务,不惜代价降低投标价甚至是零利润的成本价去投标,中标后再通过索赔和工程签证来获得工程收益。第四,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的重要手段,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承包商经营管理水平的体
现。综合以上四点,充分体现了工程索赔事件不可避免及其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特别重要的意义。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而工程施工索赔又是施工合同管理知识的集中体现。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必须以委托监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等为依据,正确、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索赔及索赔费用的确定,做到既维护业主的利益又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一〉 索赔的概念及特征
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索赔作为一种补偿要求,具有下列特征:第一,索赔发生在有实际经济损失的前提下;第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或根据法律及惯例,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承担有约定;第三,经济损失的责任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在合同中规定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第四,索赔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需通过一定方式解决。
〈二〉索赔的起因及处理索赔的依据
建筑工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具有工程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而且每个工程在建设环境、建设地点、结构形式、功能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特别是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水文气象、地质条件、规划设计变更、政策法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使得工程项目在工期、造价等方面
都存在诸多的变化。因此超出合同条件规定事项可能层出不穷,这就为施工索赔提供了众多的机会,作为承包商,必须善于通过不断发生的工程状态,识别索赔机会,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2.1 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合同文件是工程施工和监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说明等。在索赔案例中,由于合同条件变化、合同条款相互矛盾、合同条款就工程量和价格方面规定不全等原因引起工程索赔情况比较多见。有关合同条件的索赔内容常见于如下几个方面:
(1)合同条款规定用语含糊、不够准确;
(2)合同条款存在着漏洞,对实际可能发生的情况未做预料和规定,缺少某些必不可少的条款; (3)合同条款之间存在矛盾;
(4)双方的某些条款中隐含着较大风险,对单方面要求过于苛刻,约束不平衡,甚至发现某些条文是一种圈套。 2.2 因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索赔
由于工程项目的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容易发生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而引起承包商的意外损失,停工、窝工或降效损失,影响工期,从而引起费用和工期索赔,他有权向业主要求给予补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的经济损失该向保
险公司索赔。除此之外,承包商还有权向业主要求顺延工期,也就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
(2)、特殊风险。合同条件中规定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战争爆发等5 种风险。 发生风险后,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如果因特殊风险而导致合同终止,承包商除可以获得索赔外,还有权获得施工机具、设备的撤离费和合理的人员遣返费。 2.3 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
交给承包商的标书中,图纸或工作量表有时难免会出现错误,如果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这种错误包括:
(1) 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例如设计图纸上注明不上人屋面面层为砖面层,而工作量表中则为水泥砂浆面层,工程报价是按工作量表计算的,如果按图纸施工就会导致成本增加。承包商在发现这个问题后应及时请监理工程师确认。
(2) 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大幅度地增加了工作量。如果这种情况使工作量增大很多,承包商也应提出来,并据此向业主提出索赔。
(3) 纯粹的工作量错误。即使是固定总价式合同,如果工作量有较大出入,影响到整个施工计划,承包商也应获得补偿。 2.4 业主应负的责任引起索赔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业主违约或推定某一事件的发生他应承担部分责任,招致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
情况如下:(1) 拖延提供施工场地。(2) 拖延支付应付款。(3) 指定分包商违约。(4) 业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引起的损失。(5) 业主要求赶工。
处理索赔的依据有: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2、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及招标文件;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三〉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的原则
要使索赔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注意以下原则:
(一)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索赔事件一旦发生,监理工程师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公平行事,以没有偏见的方式解释和履行合同,独立地作出判断,行使自己的权力。由于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和立场存在不一致,常常会出现矛盾,甚至冲突,这时监理工程师起着缓冲、协调作用。他的处理索赔原则有如下几个方面:
(1)从工程整体效益、工程总目标的角度出发作出判断或采取行动。使合同风险分配,干扰事件责任分担,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不损害工程整体效益和不违背工程总目标。在这个基本点上,双方常常是一致的,例如使工程顺利进行,尽早使工程竣工,投入生产,保证工程质量,按合同施工等。
(2)按照合同约定行事。合同是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
作为监理工程师更应该按合同办事,准确理解、正确执行合同。在索赔的解决和处理过程中应贯穿合同精神。
(3)从事实出发,实事求是。按照合同的实际实施过程、干扰事件的实情、承包人的实际损失和所提供的证据作出判断。 (二)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地(有的合同规定具体的时间,或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下达通知,指令,表示认可等。
(三)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和解决索赔问题时,应及时地与发包人和承包人沟通,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在做出决定,特别是做出调整价格、决定工期和费用补偿决定前,应充分地与合同双方协商,最好达成一致,取得共识。这是避免索赔争议的最有效的办法。监理工程师应充分认识到,如果他的协调不成功使索赔争议升级,对合同双方都是损失,将会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益。在工程中,监理工程师切不可凭借他的地位和权力武断行事,滥用权力,特别对承包人不能随便以合同处罚相威胁或盛气凌人。
(四)诚实信用
〈四〉监理工程师处理好索赔的工作方法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合同条件、索赔事件有关的证据为依据,
在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索赔事件真实情况有详细充分的了解后,及时公平合理地处理好工程索赔。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优先解释顺序如下:(l)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承包方对监理工程师指令的执行情况、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日进度记录以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协议的事件的具体情况等,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工程索赔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程序性。例如按我国现行有关规定,承包人未能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工程师和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索赔要求。同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师处理索赔的时限也做了具体的规定,规定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如果在28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的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
已经认可。如果承包人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单项工程的索赔积累下来,会给工程师今后处理索赔带来很大的困难,甚至到最后工程师无法了解索赔事件的真相,无法收集到与索赔有关的当时证据去反驳承包人不合理索赔要求,最后,工程师只能哑巴吃黄莲,不管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是合理还是无理只能无赖地全部同意承包人的索赔要求,让承包人从中受益,又损害到业主的利益。因此,工程师及时地处理索赔显得尤为重要。处理索赔还必须注意双方计算索赔的合理性,如对人工窝工费的计算,承包方可以考虑将工人调到别的工作岗位,实际补偿的应是工人由于更换工作地点及工种造成的工作效率的降低而发生的费用。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应提前熟悉工程招投文件、合同文件和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凭借自身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分析和预料到今后哪些施工环节容易出问题并造成索赔,做到及早提醒并想方设法帮助施工单位避免问题的发生,以减少承包商的经济损失,从而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五〉监理工程师公正合理地确定索赔费用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遇到承包商就某事件提出索赔报告,首先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确定索赔是否成立,如成立接着审核索赔费用计算的正确性、合理性,公平合理地确定承包商应得的索赔金额。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如:①实际费用法②总费用法③修正总费用法④按合同约定计算法⑤协商法等。以
下例举自己监理过的某工程项目发生的索赔案例来说明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索赔及合理地确定索赔费用。本案例采用实际费用法计算索赔费用。
厦门xx社会保障性住房a区工程,建筑面积16万㎡,地上30~35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下一层面积约2万㎡。八月份正在进行地下室底板砖胎模及垫层施工,施工阶段遇到一场九级台风,一天降雨量累计达到100㎜以上。此次台风给施工单位造成以下损失:①、工程停工5天,其中第五天是由于施工单位班组人员不到位造成停工;②、8台塔吊暂停使用5天;③工人窝工80个工日;④、增加抽水台班50台班;⑤、修复损毁的砖胎模及垫层花费10000元材料费,人工15个工日;⑥、清理底板上淤泥杂物10个工日;⑦、造成2名工人在台风中抢救施工单位自有财产受伤,医药费3000元;⑧、二台电焊机因淋雨报废,重新采购费用2000元。合同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人工费60元/工日,人工窝工费40元/工日,塔吊租赁费320元/台班,塔吊台班费400元/台班,抽水台班单价100元/台班。
台风结束后的第12天,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索赔意向通知书,并在第15天递交了正式的索赔报告。索赔内容如下: ①、 要求工期顺延5天;
②、 塔吊停用5天的台班费用:8×400×5=16000元; ③、 工人人工费及窝工费:(40+15+10)×60=3900元; ④、 增加抽水台班费用:50×100=5000元
⑤、 修复损毁的砖胎模及垫层花费材料费10000元; ⑥、 2名受伤工人医药费3000元; ⑦、二台电焊机报废重新采购费2000元。
总计索赔金额=16000+3900+5000+10000+3000+2000=39900元。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索赔报告后,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熟悉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文件、监理日记、施工索赔报告和收集索赔有关的证据。第二步,依据合同文件判定索赔事件是否成立。此次台风事件符合合同通用条款第13.1款之规定,属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发生。且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与合同相对照,台风事件已造成承包人施工成本额外增加及总工期延误。(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所以判定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成立。第三步,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及计算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照施工索赔内容逐项审查如下:
1、要求工期顺延5天不合理,只同意顺延4天。因第五天停工是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引起的。
2、塔吊停用5天台班费用的计算不合理。其中因台风造成塔吊实际停用为4天,第五天属施工单位自身原因,且计算费用时不应按台班单价400元考虑,只能按租赁费320元/台班计算。所以最终审批塔吊停用补偿费用为:8×320×4=10240元。
3、人工费及窝工费计算不合理。窝工费只能按40元/工日计算,而不能按60元/工日计算。最终审批人工费及窝工费为:40×40+15×60+10×60=3100元。 4、抽水台班费用5000元,审批同意。
5、修复损毁的砖胎模及垫层花费材料费10000元,审批同意。因为此项费用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9.3款之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 6、第⑥、⑦条的费用,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9.3款之规定不应计算,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最终审批同意的索赔额=10240+3100+5000+10000=28340元。第四步,将索赔审批意见告知施工单位,如无疑义则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索赔事件处理结束。 〈六〉结束语
总之,工程索赔是一门汲及面广,融技术、经济、法律为一体的边缘学科,它不仅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同时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反映了他们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要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积累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严格以委托监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等为依据,公正合理地处理好工程索赔,保证工程项目按预定的目标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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