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工程名称: 永和新春路道路市政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工程特点和监控要点 .................................................................................... 2 四、重大安全隐患应急监理小组及人员职责 .................................................... 2 五、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 3
(一)安全生产控制 ........................................................................................ 3 (二) 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 3 六、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 6 七、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处理 ................................................................................ 6 八、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程序 ................................................................................ 7 九、事故处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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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永和新春路道路市政工程 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
施工单位:广东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市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工期: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总投资:约1500万元 质量目标:合格
二、编制依据
1. 建筑法; 2. 安全生产法;
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5. 地方有关建筑安全文明管理法规.
三、工程特点和监控要点
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明确本工程施工安全监控的重点如下: 1. 基坑支护的安全监控; 2. 管线安装的安全监控;
3. 施工临时用电及工地消防设施安全监控;
四、重大安全隐患应急监理小组及人员职责
根据该工程的特点,成立工程建设重大安全隐患应急监理小组: 组长:刘晚年 组员:龙华军
人员职责
组长职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司总经理报告,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要求施工单位马上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安排各应急小组组员工作,跟踪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随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司总经理报告整改情况. 组员职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控制隐患和撤离工作,按照组长的分配的任务组织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消除整改工作,现场监控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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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一)安全生产控制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 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督促承建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 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 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 检查安全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审核承建商的安全专项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模架、物料提升机、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
3、 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因此,要督促承建商做到: 1) 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2)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3)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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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卷扬机、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建管局认可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5、专项安全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要求,并作书面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登记、复查、销项制度,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1)“三宝”“四口”防护
① 现场进出大门应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标语,安全帽应正确使用、规范佩戴,系好帽带,不准乱抛、乱扔、用于坐和垫,不得使用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
② 现场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搭拆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时应系安全带,使用时高挂低用,高挂在牢固、可靠的物体上,使用后应专人负责妥善保养,经常检查,发现霉变、硬脆、断裂等现象应及时更换。
③ 现场必须重视临边“四口”防护,用两色相间的钢管作护栏材料。楼梯踏步及平台临边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栏或篱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m 的安全防护门或双道固定的防护栏杆,井内底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道一律采取落地满堂架施工。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洞口号上张挂安全网.阳台、楼面、屋面等临边防护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如果防护栏杆过高要挂安全网封闭,防护要严密. 2)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架设.夜间施工危险、潮湿场所具有适度照明。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建筑材料等.脚手架与外电架空层线路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与10KV以下的架空层路边线,最小水平不得小于2m,否则必须采用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屏、围护片等进行全封闭,并悬挂醒目的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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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室外线路用绝缘电线沿墙或架设在专用电线杆架空敷设“三相五线”制,固定在绝缘字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胶绝缘电缆,室外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护套线,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手持照明灯具,危险和潮湿场所以及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均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配电箱及开关箱采用铁质材料制作,导线从下底面进线和出线,并有防水弯,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控制在1。3-1。5m之内,门锁齐全,有防雨措施,下班时断电锁门。配电箱及开关箱内装设触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保护,末端触电保护器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金属外壳应接地或接零保护,断丝严禁用铜丝或其他金属代替使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各类电器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接地体使用L50×5角钢或Φ50钢管,2。5m长,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值满足规定要求。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配电箱处必须设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10Ω。 3)电焊机等其他机具
电焊机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把线绝缘良好,有防雨措施。 乙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与氧气瓶不小于5m,有回火防止器,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灵敏,使用合理,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严禁在露天曝晒,皮管头子用轧箍轧牢,严禁使用浮动式等旧式乙炔发生器.
平刨、压刨、电锯等机具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安装触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专人使用,设护手安全装置,刀口回弹防护措施,电锯设防护挡板或月牙罩,操作必须使用单相电动开关。
手持电动工具(振动器、打夯机、磨石机、砂轮机、切割机、绞丝机、电钻等),应具有防护罩壳齐全,橡皮线不得有破损,必须要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单独配置灵敏有效的触电保护器。
射钉枪应确定专人使用,严格按先装钉后装药的顺序操作,不得用手掌抵住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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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 现场监理将采取安装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着重加强对脚手架、“三宝四口”、、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机具等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2. 在现场巡视、旁站监理中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的处理;
3. 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检查。
4. 随时取得气象预报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作好防风、防雨措施,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常备消暑物品;冬季做好保暖工作.
5.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6.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7.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8. 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9.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10.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11. 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2.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处理
1、 监理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局部停工,人员撤离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做好记录,通知施工单位制定消除安全隐患方案,并报告公司总经理和总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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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查消除安全隐患方案可行后,要求施工单位马上按方案组织消除安全隐患,并全过程跟踪整改情况.
4、 对发现不断恶化或不断扩大的重大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报告有关应急救灾部门.
5、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情况,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 当施工现场发生下列突发问题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采用《监理快报》的形式向监督该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1) 建设、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的建筑土建材料、建筑设备、构配
件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施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2) 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或不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或专项
安全方案施工,或有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3) 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技术标准规定,又不能
有效制止的;
4) 现场监理无法处理的其它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隐患问题; 5) 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八、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程序
组员 组长 监督员 总经理 业主代表 7
九、事故处理
现场发生一般事故按有关文件执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立即通报,并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在24小时内上报主管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按《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按照发生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并及时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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