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血液预约管理
根据本院临床用血需求向商洛市中心血站上报用血需求计划。我院需特殊稀有血型血液时,应提前三天预约,并负责向临床医生做好解释工作,与商洛市中心血站积极沟通,确认取血时间。 二、血液接收核对、入库、贮存管理
1. 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等。
3.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0℃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振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
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每月盘存库存血液一次。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三、领血、发血出库管理
1.从血站领取血液时,派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领取。 2.从输血科(血库)领取血液,由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领取。 3.输血科(血库)有专人负责发血或谁配血谁发血,禁止非专业人员发血。
4.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配
血结果、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发血。
5.配血结果未出来前或配血结果有疑问时严禁发血。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于2~6℃冰箱保存至少7d。
6.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输血科(血库),医护人员取血时,一次只能领取一位受血者的血液,决不允许一人同时领取几位受血者的血液。
7.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输血科2~6℃保存至少1d。 四、血液库存预警管理
1.血液库存预警标准 根据临床用血情况以及紧急用血时对血液制品的选择性,我院对输血科的血液库存储备制定了明确标准,当库存低于以下标准时,启动预警程序:
(1)A型、B型、O型红细胞全液储备量为各6个单位 。 (2)A型、B型血浆储备量为各2000毫升。 2.用血储备计划具体措施
(1)当用血储备低于以上预警标准时按照用血储备协议补充血库储存。
(2)输血科每周对用血申请单进行统计分析,当用血申请发生偏型时通知商洛市中心血站,以便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临床用血来源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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