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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与女性形象构建的偏差——以“针对女性的暴力事件”为例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大众传媒与女性形象构建的偏差——以“针对女性的暴力事件”为例
2019.10新闻传播NewsDissemination学术园地大众传媒与女性形象构建的偏差

——以“针对女性的暴力事件”为例

付博仪

(广西大学南宁530004)

【摘要】近年来,家庭暴力、强奸案件、恶性伤人事件等针对女性进行的暴力犯罪事件频发,本文立足于媒介批判视角解构藏匿于大众传媒文本中的对女性形象构建的偏差,与针对女性群体形成的媒介暴力之间的成因以及关联。

【关键词】针对女性的暴力事件;社会性别秩序;媒介形象

一、事件回顾

2019年5月24日,江西南昌红谷滩新区发生恶性杀人事件,一名男子以“找不到老婆”为由对一名年轻女性进行攻击,致其死亡。调查报告表明,该名男子的过激行为并不是针对受害者个人的报复性攻击,而是出于对女性群体的仇视。无独有偶,5月27日,重庆街头也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男子因老婆疑似出轨将其当街砍死。两起恶性事件在时间上关联紧密,并且都是以男性为施暴方,针对女性进行的人身侵害,不少人将其归类为个别案例,而事实上,针对女性群体进行的暴力侵害案远不止此数。

针对妇女的暴力(ViolenceagainstWomen),是指女性因性别特征而遭受的包括强奸、性骚扰、拐卖在内的侵害,其数量比例远远大于男性的被暴力。上世纪70年代,联合国陆续颁布系列文件,呼吁国际社会对针对妇女的暴力采取防治措施,但这一现象在全球范围内依然十分普遍。“只有一个社会容许或认可时,暴力才能普遍存在。”朱丽亚·T·伍德在其著作中指出,性别化暴力现象的背后掩藏着更加深层次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动因,反映了“文化价值观和社会对女性、男性以及男女关系的定义。”大众媒介作为生产符号以及建构意义的重要工具以及性别协商的核心场域,长期以来在对女性形象建构中产生的偏差,将潜移默化地影响大众对性别观念的认知及定位。褔柯在对话语、知识、权力三者关系的阐述中强调,通过生产、积累、流通和功能发挥,巩固并贯彻了具有权力关系的知识领域,在这个意义上,大众传媒作为生产权力话语的机构,在建构社会性别秩序的同时,其本身的传播活动也在被男性文化霸权不断地规训。

二、媒介对女性形象的刻画(一)“她”的身体

【作者简介】付博仪,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主义逐渐盛行,媒介生产出的女性偶像逐渐发生转变,但在以男性为主体的消费主义大众文化中,女性的客体地位并未得到改善,只是在文化工业建构起的男性霸权主义文化中,逐渐沦为被物化的享乐者或是被观赏的形象。

2017年,在关于奥迪二手车的一个备受争议的广告中,“婆婆”冲向正在举行婚礼的舞台,对着“准媳妇”的眼耳口鼻一阵粗暴地揉捏检查,随之对着台下众人比出“OK”手势以示满意,随之出现奥迪二手车的广告语——“重要决定必须谨慎,奥迪二手车在线4S店,官方认证才放心”,意图将奥迪二手车与“媳妇”进行类比。虽然该广告因对女性明目张胆的歧视,播出短期内就遭到大众的抨击而迅速下线,但值得深思的是,广告从创意成形到最终上线势必经过数次提案和商榷,从广告公司到品牌方,参与的人员不乏女性,但都没有察觉到广告用意中针对女性的不尊重,“说到底,电视不过是提供了一种消化过的食品和预先形成的想法”。

约翰·伯杰指出:“女性自身的观察者是男性,被观察者是女性,她将自身转化为一个客体,尤其是转化为一个视觉的客体,即一种情景。”一方面,大众传媒不遗余力地展现女性的物质性,无论是将美女与香车宝马并列称为成功男士才能拥有的奢侈品,还是潜移默化地强调女性是男性欲望的集合点,女性在性别以及社会文化中更多地被定义为资源,其本身的自由意志缺乏鼓励,而男性作为社会性别文化的主导者,很大程度上将自身的人生意义归结为对女性资源的争夺,将对女性的获取看作成功的标志以及自身的附属物,因此在以上发生的两个案例中,“找不到老婆”“老婆出轨”等作为男性的败笔,使得他们走上了人生的不归路。

242019.10新闻传播NewsDissemination(二)对女性身份的规训

日本作家角田光代在小说《坡道上的家》中,刻画了

一系列周旋在孩子、丈夫、工作、社会责任间疲惫不堪的现代女性图像,书中的几位女性,无论是放弃自己的工作选择回归家庭的全职太太,或是坚持工作、生活两不误的职业女性,她们能从伴侣处获得的支持或帮助少之又少,长期以来独自承受着缺乏伴侣协助的“丧偶式育儿模式”中,还会因为小小的失误被外界指责为“失职的母亲/妻子”甚至是“不称职的女性”。

女性为了家庭牺牲自我的追求似乎成为一种已经被大范围默许的普世价值观,对女性隐忍、内敛、无私、牺牲的刻画,在其他媒介内容中也屡见不鲜,梁启超在《倡设女子学堂启》中谈到,女性应“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宁家,远可善种”。女性千百年来也没有逃离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身份规训,即使在倡导女性解放的现代,也没有将女性从其生理特征与社会责任的勾连中解脱出来,大众媒介一直在协助这类女性角色的刻画,母亲、妻子长期以来都是女性媒介形象的主要标签。此一刻板观念一旦形成,会引发女性对于自身价值与其身份价值的困惑:一方面,尚未进入该身份的女性会陷入一种被动的身份焦虑,类似“剩女”的话题频繁出现,这些话语的本质是将女性的身份价值凌驾于其个人价值之上,女性本身作为个人的价值被媒介强行赋予的两重身份抹杀,不能进入家庭完成生育使命的女性无论在其他方面获得怎样的成就,都会被默认为失败者。另一方面,女性一旦参与了相关身份的叙事,就难以逃脱其符号内涵带来的内化影响,牺牲和顺从是女性及其身份位置所应有的品质,一旦个人价值与这些身份诉求相悖,那些以父权为主导的叙事就会驱动女性牺牲自我及其个人利益,相比之下,男性却因文化的庇护轻松将自己排除在家庭责任之外。

(三)女德与荡妇羞耻

基于传统的父系社会对血统观念的重视,传统的社会性别秩序对女性提出了以保持贞洁为核心的性道德要求,而对男性的相应诉求却寥寥无几。从大量的新闻文本以及社会事件中不难看出,我们对于男性嫖娼、婚外情、包二奶等偏离行为的容忍度远远高于女性,存在以上行为或是拥有多个性伴侣的女性被视为荡妇、不洁的化身,而当男性交往过多性伴侣时却会被戏称为花花公子,甚至被大众视为是能力的象征。

褔柯认为,“人类历史地赋予它们(道德标准或原则)以既定的事实性意义,仿佛它们确实无疑,因而也就是它们获得了某种表示事实的真理性。”荡妇羞辱,是一

学术园地种人们贬低或嘲笑女性某些社会现象借助的话语权利,而贞洁等成为规训女性意识和行为的普遍话语,一旦女性违反该准则,围绕她的复杂社会关系将被简化为简单粗暴的道德评判。本文提及的因“妻子疑似出轨”将其当街砍死的犯罪案例中,社交媒体平台上的不少评论对该项理由表示支持认可:“怪不得要砍她”“看到出轨我就明白了”……反映了社会长期以来对女性的贬低。传媒在报道以女性为受害者的性骚扰事件时使用的错误归因屡见不鲜,部分新闻报道针对报道对象进行某种含有贬抑性的描述,在女性受到性侵或者强奸伤害时,强调对方衣着暴露或是妆容过于艳丽,或是不问缘由地强调女性应该注意安全,这无疑是将该类事件的起因归因为无辜的女性,暗示女性被骚扰是因为自己行为不检点或者不够谨慎,从而助长了性侵文化以及社会对性暴力的普遍容忍度。

结语

从社会性别秩序角度看,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实质是强势性别对弱势性别的压制与操控,男性被塑造成力量的化身,借助手中的话语权构建了以男性为主导的媒介文化。媒体作品中充满了对硬汉、爷儿们等男性气质的渲染及赞颂,一方面对业已形成的社会性别秩序进行确认,另一方面又不断强化男性在社会性别秩序中的主导权利。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变革,女性自我意识的逐渐觉醒与大众传播中落后的男性霸权文本逐渐形成断层,男权话语终会成为反噬男性的利器。正如在上述暴力事件中,被性别秩序荼毒的不仅是案件中受害的女性,也包括即将接受法律制裁的、在男权话语影响下将自身价值笼统归结于女性身上的男性。■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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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顾铮.我们的视觉表达——当代西方女摄影家的探索[J].中国摄影,199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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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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