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县纪委、监察局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定期排查重点上访人员、集体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发现一起,化解一起,切实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坚持,抓出成效。
2、着力解决集体访、越级访和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室通过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促使群众息诉罢访。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或与有权解决问题的部门、单位联系沟通,尽最大努力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对于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不拘泥于原调查处理结论,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尽可能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3、全力做好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来访接待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和领导下访包案制度,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领导亲自带班,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疑难复杂的上访案件。县纪委、监察局还完善信息通报、现场处置、劝返接回和教育稳控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每一起非正常上访和突发性事件,防止造成不良影响。对违法闹事人员,县纪委、监察局均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以确保国家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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