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长乐镇应急办在镇区一经营户仓库中发现大量非法售卖、存储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立马收缴并集中销毁烟花爆竹336件。目前违法人员已移交公安机关。
长乐镇工作人员表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售卖、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不要心存侥幸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镇应急站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共同营造祥和、文明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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