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全权委托本人配偶/单位专管员 (身份证号 )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到20 年 月 日止。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20 年 月 日
注:1、本件由委托人填开并签名、按手印。
2、只可委托单位专管员或配偶代办,同时提交缴存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由配偶代办,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因继承等原因提取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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