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配件及材料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自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配件部要及时保证个理,维修所用各种配件,同时还要及时组织对外部门和对外各种配件,中心内修理所用的配件,采购员必须在半天内完成,附近地区的当天要完成,超过一天,扣罚50元。
三、配件部要设立计划员,做好材料的计划工作,仓库的`库存要合理。采购要有计划性,防止库存积压,工具采购,总成件的采购要经经理审批。凡是维修采购造成积压的,要追究责任。
四、配件采购要有固定性网点,因固定网点货,可到其它点进货,价格不能偏高。价格高于固定网点的,先请求报价,经同意方可购买。
五、严格进货检验手续,所有采购回来的配件,进行必要的核对数量、价格、质量,特别防止假货入库,发现假货和质量问题要追究责任。
六、修理工领料要填领料单,由仓管员填写,领料人签名,总成价值较大的配件要有厂部审批手续。
七、仓管员在发料时,应填写《发料单》,领料人必须《发料单》上签字,仓管人员凭领料人签订前《发料单》及时登记库存帐,发料员应与领工单核对。
八、严格执行交旧部件制度,新旧同时交回厂部,旧件必须填上号,贴上标签交回车主。
九、对保修车辆,大修车的量要实行定量维修,大修车无油最多10公斤,试车汽车最多10—20公斤,机油1—2升,砂布4张,锯片2条,发现多领,要追究责任。
十一、零配件及材料进库后要立卡、建帐,做到帐卡物相符,月底要做好进、存销售表,一季度要盘存一次。
十二、仓库管理员如有违反制度,不履行岗位职责,发现一次扣罚10—50元,造成损失的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月内连续出现二次的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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