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外墙双排脚手架搭设、拆除。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以钢管为主,编织带为辅。
第二条 合同工期
搭设时间 拆除时间
合计天数 ,超过时间甲方应按每根钢管每天付0.2元,租金支付给乙方。每当月结清,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结算方式
本工程项目外墙脚手架,按国家法定建筑2.4-3.5米为一层的建筑面积,单价包干。超高面积单独核算,单价为 元/平方米,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第四条 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水、电、抖车、住房及良好的周边环境,甲方如出现敲诈勒索或施工人员盗走钢管。由甲方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及其他施工人员在施工当中,不能损坏乙方搭设好的脚手架,不能在施工当中乱砸、乱锯脚手架,更不能随意拆卸完善的脚手架,特别是脚手架与建筑连接成一体的拉杆不能随意解掉,若有上述情况出现,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
3、乙方在搭设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安全从员管理,按甲方的要求搭设,如乙方在搭设中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支付 元;脚手架搭设 层,付款 元,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造成的停工停料,由甲方负责。脚手架搭设封顶,付工程总金额的,余款拆架前一次付清,否由乙方可拒绝拆架,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处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任意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按脚手架工程总款的10%付违约金给对方。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如甲方不按协议时间拆除脚手架超出时间由甲方付租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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