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学生消费,服务热情周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对商店实行对外公开招标。
2、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质量、价格政策。进货渠道正规,须从国家批准许可证的批发铺进货,并按时交纳税费。要对由于所售商品价格、质量不符合国家价格质量标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A、对消费者造成的危害的损失负责;B、对甲方责令停业整顿造成的经济后果负责;C、对政府相关部门做出的处罚后果负责。
3、经营范围:适合学生的文化用品、副食品、日杂、百货,严格禁止销售烟酒和学校食堂经营的同样食品及自制加工食品。
4、承包金额为中标金额,每期初进行一次招投标,学校行政及教代会代表共同商订底金,然后按公开招投标从高到低确定中标方,且一次性交清承包金。
5、持证经营,经营的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对由于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问题被处罚的后果负责(所有经营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经营者经营食品、饮料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由乙方自己负责,)。
6、保证商店内外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杀”工作。店内各种物品摆放整齐,美观并分类存放,食品和用品不得混装,混存。教育学生不得随地乱扔售出物包装,负责商店附近的环境卫生。
7、搞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对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盗窃、火灾损失负责。
8、经营人员的衣着、言谈、举止要符合学校精神文明要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