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钢筋分项工程劳务合同内容介绍:
蓬溪县蓬南镇 《福源名居》项目工程已由甲方总承包,因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提供技术熟练的承建制劳务队伍及相应的管理班子参与本工程的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协商一致,特制定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蓬溪县蓬南镇 《福源名居》项目
二、工程地点:蓬南镇顺河街
三、工程概况:地上七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4662m2(以峻工后实际面积为准),为砖混结构。
四、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4.1 承包方式:设计图纸中所有结构的包工、包质量、包辅材(绑扎丝,切割片,对焊接,机具等。甲方只提供钢材)包节约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4.2 承包范围:蓬溪县蓬南镇 《福源名居》项目,从基础至屋面全部钢筋制作绑扎安装。
五、工程结算
5.1 工程计价结算:本工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元)壹拾柒元计算 ,包含正负零以下及屋面女儿墙在內。
5.2 付款方式:毎月最后一天报核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已浇砼完毕的成品计算) ,按70﹪在7天內支付,全部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7天內进行结算,结算后一个月付清全部余款(宽限期7天)。
六、工期要求
6.1 甲方根据总工期要求,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在此基础上,乙方编制详细的周计划,月计划。如果由于乙方计划不周,组织不力,技术力量不足,造成工期延误,使甲方蒙受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若达不到规定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它班组施工,所干工作量从乙方结算中扣除给其它班组。
6.2 工期要求:按甲方总进度计划流水线施工,只准提前,不得拖延。
七、其它事项: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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