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1、自__年__月__日开始,根据双方签定的第四十六条第四款第三项的特别约定内容,乙方已正式受雇于甲方,现其身份属于本企业试用期正式解聘离职的员工。
2、在乙方担当试用正式员工期间,甲方已安排个产品研发项目给乙方负责设计,而整个项目之原始设计概念是由甲方授与的.,乙方只作为完备基于设计概念内的外观、结构等设计工作。
3、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前已按公司提供的概念和要求,设计了以上各项目的图纸及样品结构,并就以上项目设计了每样各个以上的保护性设计方案。
4、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有关条款约定: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其一切的职务发明与设计均属于本公司或投资人所有。故其不得泄露有关产品和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和使用有关资料并负有技术保密责任。如违反有关约定,则甲方将按劳动合同所载条款及相关适用法规追究其法律及赔偿责任。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签定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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