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不断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科学化、制度化、专业化发展。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将此项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结合实际,特制定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志愿服务活动是志愿者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二)实效性原则。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从志愿者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者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三)规范性原则。参加服务队的志愿者要在在志愿服务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三、服务内容
(一)不定期到交通拥挤的十字路口,进行文明劝导。
(二)积极参与社会福利服务事业,为敬老院提供特别志愿服务,组织捐款捐物,义务劳动,爱心慰问。
(三)结合扶贫帮困活动,对人民新村的困难户进行慰问和帮助。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志愿服务活动列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作为年底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做好宣传发动,动员干部职工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要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志愿服务有方向,展示风采有舞台。
(二)做好总结和汇报。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登记和情况反馈制度。志愿者服务队每次服务活动后,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虚心接受群众的反馈意见。
(三)营造活动氛围。一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期间,要佩戴志愿者服务队统一标识,彰显我办志愿者队伍的整体形象。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在志愿者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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