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化学学院XX年关于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广大研究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研究生宿舍和实验室防火安全工作,学院要求每位研究生做出以下保证:
1. 坚决杜绝在寝室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不在寝室内使用明火,燃烛看书,不在寝室内吸烟。
2. 不在寝室走廊、厕所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3. 不私接电源,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报告,不得私自拆修。
4. 离开寝室时随手关灯,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不存放酒精等危险品。
5. 爱护楼内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
6. 研究生在实验室进行试实验工作时应自觉遵守执行学校的防火“六不准、班后防火五不走”制度,严格按本实验室的具体要求进行实验操作(绝对禁止使用明火做实验的绝对不能使用明火),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类电器取暖。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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